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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甘肃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01 21:27:47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关于做好2012年甘肃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的通知

各系团总支、各毕业班辅导员、各毕业班团支部:

根据2012年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视讯会议的工作部署,按照《甘肃省2012年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程实施细则》文件精神,现就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以下简称“西部计划”)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考指标、范围和标准

(一)招考指标

2012年,将在全国范围内招募550名甘肃籍优秀应届大学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为期一至三年的志愿服务工作。

(二)招考范围

甘肃生源普通应届大专(高职)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教育部<2010年全国普通高校名单>所列高校)。

(三)招考标准

1、热爱祖国,品行良好,遵纪守法,具有奉献精神;

2、服从工作需要和组织分配;

3、学分总绩点(或学业成绩)排名在本院系同年级学生总数前70%;

4、如期获得毕业证书;

5、有志愿服务经历,担任过各级团学组织学生干部优先。

二、宣传工作

各高校项目办要采取有效方式开展“西部计划”工作的宣传。可以采用宣传横幅、张贴海报、播放公益广告、设置咨询台等宣传载体,推广“新西部、新生活、新成长”的服务理念,激发高校毕业生的参与热情。利用校园网络,及时发布报名、考试、办理准考证、体检、培训等招考信息和公告。

三、政策待遇

(一)志愿者补贴

志愿者服务期间,中央财政给予一定生活补贴。生活补贴为每人每月760元,同时,志愿者所在地列入国家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范围的,执行所在地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一类区120元,二类区210元,三类区350元,四类区515元,五类区900元,六类区1490元),按月发放;交通补贴按志愿者家庭所在地和服务地之间的实际里程发放,每年发放两次。

(二)志愿者保险

全国项目办统一投保“西部计划”志愿者综合保障险。保费每人200元。人身意外伤害、身故(含疾病身故)保险责任,保额15万元;住院医疗保险责任,保额16万元;疾病门诊保险责任,保额5000元。

(三)政策保障

2012年“西部计划”志愿者按照《关于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通知》(中青联发〔2003〕26号)、《关于做好2004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的通知》(中青联发〔2004〕16号)、《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42号),以及《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甘政发〔2011〕76号)等文件有关精神享受相关政策待遇。

报考研究生和公务员优惠政策以人社部发〔2009〕42号文件为准。即:一是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3年内报考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

件下优先录取;二是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报考公务员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四)统筹管理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甘政发〔2011〕76号)要求,2011年至今后参加甘肃省统一组织考试的“西部计划”志愿者实行市州团委、人社局双重备案管理,实行“统一工作协调、统一招考、统一工作进度、统一服务期满安置工作”的政策。

四、招考及资格审核

(一)网上注册

西部计划个人系统注册报名时间为2012年5月25日之前。在此期间,进入西部计划官方网站(登陆http://xibu.youth.cn/,然后点击“2012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报名”按提示操作即可)进行登录、注册报名并打印《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报名登记表》。报考岗位类型分为基础教育、医疗卫生、农业科技、基层社会管理及基层青年工作五个类型,且只限报考毕业生生源县(市、区)的招考岗位,其中报考基层青年工作岗位的毕业生必须为本科及以上学历。除“医疗卫生”岗位限定为医学、护理、医学技术类相关专业外,其他岗位均不限定专业。

(二)资格审核

考生在完成网上注册后将《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报名登记表》递交所在院(系)党组织推荐盖章,再递交高校团委项目办进行审核(审核网上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考察其在政治思想素质、学习成绩、重大疾病等方面有关情况)。服务新疆自治区和建设兵团报名程序同上。

(三)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

2012年5月26日—5月31日,共6天。

2、报名地点

在共青团甘肃省委(兰州市民主西路400号)十一楼会议室。

3、报名办法

(1)考生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或学校开据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和校团委项目办审核后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报名登记表》,在报名地点进行信息确认并现场采集准考证照片。

(2)省外院校甘肃生源的2012年应届毕业生,如本人因故无法参加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亲友报名,报名时除提供上述规定的资料外,还须持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考生本人的电子照片(像素为宽360、高480),领取准考证时进一步审核报考资格。

(四)准考证领取

2012年7月11—7月14日在甘肃省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领取(兰州市民主西路400号团省委志愿者指导中心1001房间)。

五、考试

(一)考试内容及范围

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内容包括大学思想政治、时事政治、法律常识、计算机应用知识。

(二)考试时间

2012年7月15日上午8:30—11:30。

(三)录取工作

1、“西部计划”录取工作与“民生实事项目”的录取同步进行,按“公共基础知识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

2、指标未录满时,凡参加“民生实事项目”的考生,如未被录取又志愿参加“西部计划”,且符合相应报名条件的,按照成绩高低进行补录。补录时间和相关要求在“共青团甘肃省委网站”进行公告。考生应在2012年5月25日前登陆“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网”进行网上注册作为补录的先决条件。

3、拟录取人员名单确定后,参照新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组织体检,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不复查。体检合核后派遣上岗。

(四)其他事宜

1、外省高校甘肃籍生源报名参加“西部计划”申请跨省“回原籍”服务的应届毕业生,必须参加本次招考,否则不列在招考范围之内。

2、甘肃高校应届毕业生报名参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新疆建设兵团西部计划志愿服务的毕业生不参加本次招考。

六、培训

(一)集中培训

针对已经正式录取的志愿者,省项目办组织为期三天的集中系统培训(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培训内容包括:安全防范知识、自护教育、心理健康、综合素质拓展、服务纪律、团队协作、省情及乡风民俗介绍等。招募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志愿者不再参加集中培训。

(二)岗前培训

各市州团委妥善安排项目县(市、区)开展志愿者岗前培训工作。积极协调服务单位对志愿者开展岗位技能、县情、乡风民俗等专项培训,促使志愿者尽快融入工作岗位,做好服务工作。

七、派遣上岗和日常管理

(一)派遣上岗

为了加大落实甘政发〔2011〕76号文件的“四统一”政策,有序开展“西部计划”志愿者期满安置工作,今后“西部计划”志愿者派遣采取“回原籍”服务的规定,由此逐步实行全省县(市、区)“西部计划”项目工作的全覆盖。各市(州)团委要高度重视,安排部署各县区团委及时接收志愿者,保证志愿者安全抵达服务地,协调服务单位安排志愿者岗位和住宿,开展二次注册和签订服务协议书等工作。

(二)日常管理

各市(州)项目办协调一致地对志愿者和项目实施进行全程管理,根据“谁用人、谁受益、谁负责”和培养与使用并重的原则,在服务期间,志愿者接受服务单位和服务县项目办的双重指导和管理。

八、考核与表彰

(一)考核

志愿者服务期满,各市(州)项目办组织各县项目办对其进行全面考核,做出鉴定并存入本人档案,考核合格的颁发证书,作为志愿者服务经历、享受相关政策和就业、创业的证明。

(二)表彰

志愿者服务期为一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授予中国青年志愿者服务铜奖奖章;服务期为两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授予中国青年志愿者服务银奖奖章;表现优秀的授予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金奖奖章。

各级团委(项目办)、教育局、财政局、人社局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加强协调配合,严格工作程序,确保我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顺利实施。

咨询电话:0931-8121720 8121832

共青团甘肃省委甘肃省教育厅

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2年5月10日

关于做好甘肃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的通知(稿)

关于做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的通知

021关于做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的通知

012关于转发《关于做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定)关于做好上海市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的通知

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调研

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调研

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调研

某县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经验交流材料

ZY县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经验交流材料

关于做好甘肃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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