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在安全生产上对供电工区工长、所长负责。认真学习、掌握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各种安全技术知识、规律制度并严格执行。
第二条:
认真做好日常职守和巡视工作,并按规定填写各种记录。
第三条:
坚持安全作业,不违章冒险作业并制止他人的违章指挥和作业。
第四条:
积极参加各项安全生产活动,及时反应和处理不安全因素和隐患,主动提出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建议,积极参加事故抢险工作。
第五条:
发生事故和出现事故苗子时,本人或在场职工应立即报告领到,并看守事故现场,向调查事故人员详细介绍当时实际情况,并提出防止办法。
第六条:
认真履行本人在安全生产中的责任和义务,在工作中做到“三不伤害”。
《变电所值守员安全职责.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