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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值守变电所管理制度专题

发布时间:2020-03-03 13:16:16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无人值守智能化变电所管理制度

我队现有西一整流室、二号整流室、西十二整流室、南二变电所、304变电所五个智能化变电所,为了保证智能化变电所的安全运行,特制定此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规范西铭矿井下6KV及以下无人值守智能化变电所运行管理模式和变电运行班组设备管理、安全管理、技术管理、培训管理及队务管理工作,达到一体化、规范化的目的,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西铭矿井下6KV及以下无人值守智能化变电所的运行管理工作。

3.在西铭矿从事井下变电运行工作的人员必须掌握并遵守本制度。

4.在西铭矿从事井下变电所生产维护工作的人员应遵守本制度。

二、无人值班运行管理模式 管理模式

1.水电队智能化变电所运行管理模式采用“监控中心+操作站”模式,即调控一体、集中监控、分散操作、变电所无人或盘区值守模式。 2.对所管辖的6kV 智能化变电所,应以操作人员在1小时内能到达最远的无人值班变电所为限。

3.操作站所辖无人值班变电所的技术要求应符合国家电网《无人值班变电所及监控中心技术导则》。

运行值班方式

1.操作站采取不间断轮换值班方式,早班8:00——20:00,夜班20:00——8:00。

2.采取井下盘区1人巡视值班方式,早班至少巡视检查2次,上午10:

00、下午15:00,夜班巡查至少巡查1次,时间23:00。 工作职责

1.水电队值班室操作站负责6kV智能化变电所的运行监视和远方遥

控、遥调操作。

2.水电队值班室操作站负责执行机电调度指挥命令,负责所管辖变

电所的倒闸操作,工作许可、终结,设备巡视检查、定期轮换试验等日常运行维护等工作;负责事故及异常情况的处理。

3.盘区留守人员负责本盘区变电所现场的倒闸操作、事故及异常处

理、工作许可(终结、验收)、设备巡视等。 4.机电调度员除大范围停电外只有指挥停送电权限,如遇大范围停

电,为了尽快回复供电,可以指挥水电队协同送电。

5.机电调度员没有调整整定值的权限,整定值由电气组向水电队下

发整定值,水电队进行调整。

三、运行管理

1.操作站采取二级操作方式,分为操作人和监护人,操作必须2人

同时进行。

2.水电队操作站共设一组监护员公共密码和十一组操作人密码,二

组管理员密码。

3.水电队操作站操作密码由六个队干部、三个小班工长和两个队级

助理持有,监护密码为公共持有,操作站值班人员负责智能化变电所的停送电工作。

4.管理员密码由技术队长和电气管理员持有,负责整定调整、修改

供电系统图等。

5.机电调度操作站共设一组监护员公共密码和六组操作人密码,用 于特殊操作时使用。(如:大停电等)

6.如遇极端天气或特殊原因(如变电站单回路等)时,必须全部安

排值班人员。

四、交接班管理

1.交接班工作必须严肃认真进行,当班人员在接班前和值班期间内严禁饮酒,并应提前到班组做好接班的准备工作。交接班时交、接双方人员应全部到场参加。未办完交接手续之前,不得擅离职守。

2.值班人员应按照规定的值班轮值表进行交接班,不得擅自调班。到交接班时,如接班人员尚未来接班,交班人员应坚守工作岗位,并立即报告值班队长做好安排。个别因特殊情况而迟到的接班人员,同样应履行接班手续。

3.交接班前、后30分钟内,一般不进行重大操作和工作许可。在处理事故或倒闸操作时,不得进行交接班;交接班时发生事故,应停止交接班,由交班人员处理,接班人员协助工作。

4.交接班的主要内容 操作站交接班的主要内容:

a) 所辖各变电所的运行方式及设备状态;

b) 系统的事故、异常、缺陷及处理情况和意见,本班内遗留的问题和下一班应注意事项;

c) 倒闸操作任务执行情况,工作票的许可、终结验收情况; d) 待执行的工作票和操作预令票; e) 定期切换试验完成情况; f) 各变电所接地线的装设情况;

g) 设备缺陷的发现、记录、汇报和处理意见及消缺情况;紧急缺陷督促有关部门反馈情况;

h) 设备接线变更与继电保护方式和定值更改情况,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的动作情况,操作站后台及各变电所当地后台的运行情况; i) 各种记录及运行报表、信息打印情况,设备技术资料、图纸、试验报告、保护整定单等情况;

j) 上级和调度的指示、通知、文件、资料;

k) 安全工器具和通讯、录音设备及其它工器具的完好情况; l) 各变电所钥匙、防误闭锁装置钥匙的完整性和使用情况。 盘区留守人员交接班的主要内容:

a) 运行方式及负荷分配情况;

b) 当班所进行的操作情况及未完的操作任务及调度的操作予令; c) 使用中的和已收到的工作票;

d) 使用中的接地线号数及装设地点; e) 发现的缺陷和异常运行情况;

f) 继电保护、自动装置动作和投退变更情况; g) 事故异常处理情况及交代有关事宜; h) 上级指令、指示内容和执行情况;

i) 一二次设备检修试验情况和设备缺陷及消缺情况; j) 设备巡视检查、维护工作情况; k) 环境卫生。

5.对操作站所管辖的盘区留守值班变电所,其交接班时间,原则上应与操作站同步,并履行交接手续。交接班结束后,接班人员应及时与操作站汇报联系。

6.对当值期间值班员中途下班、中途换人的情况必须做好相关交接手续,并在“运行日志”记录并签名。值长不宜中途下班或调换,特殊情况可由同级人员接替,履行相同手续。

五、异常及事故处理

1.当智能化变电所发生事故时,水电队监控中心应首先根据开关变

位情况、电流、电压、主保护动作等信息及时向机电调度简要汇报事故情况,并同时由机电调度联系有关单位进行事故应急处理及现场设备检查。

2.单个变电所发生事故后,操作站值班负责人在接到调度命令后应

派人至事故现场进行现场检查和处理时,则应通知盘区留守当值人员进行现场检查和处理。

3.多个变电所发生事故后,操作站值班负责人在接到调度命令后应

派队干部和抢修人员分别亲临各事故现场进行现场检查和处理。 4.事故发生后,在经过现场检查后必须立即向机电调度汇报事故简 要情况,在事故处理完毕后,应做详细汇报。汇报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等。

5.如遇操作站无法操控时,应立即派盘区留守人员赶赴现场跟班,

然后组织人员检查处理。

6.操作站如遇特殊事故时(如变电所火灾等),可以先行操作停电

事宜,然后汇报机电调度,组织人员进行处理。

7.事故处理完毕后,调度员还应与操作站人员核对相关信号、确认

已复归并做好有关记录。

8.事故处理结束后,操作站人员必须及时收集、整理保护动作记录

和录波等资料,并填写记录。必要时向上级部门填写书面事故报 告。

六、日常记录管理

1.变电所、操作站应具备各类完整的记录。微机管理系统内能实现

自动转换的记录格式可替代现场记录使用,但记录格式、内容应与纸质记录一致;必须使用手工记录的各种记录簿册格式和保存年限。

2.各种簿册记录必须保证清晰、准确、无遗漏。 无人值守智能化变电所 管理制度

西铭矿机电科水电队 执行日期:2012年7月1日 无人值守智能化变电所 管理制度 机 电 副总: 机电科主任工程师: 水 电 队 队 长: 编制:

执行日期:2012石 晓涛2012.6.22 年7月1日

无人值守变电所管理制度2016-07-10 21:26:10 | #2楼回目录 无人值守变电所管理制度 无人值守变电所管理

1、我队负责所属区域内东风井无人值守配电室的日常卫生工作。

2、东风井无人值守配电室运行设备的日常维护有我队地面电工负责。

3、我队应加强对无人值守变电所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配电室内安全、消防责任,配电室门窗要关好,挡鼠板要插堵好,以及设备的维护管理。提高警惕,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工作。

4、配电室的钥匙要妥善保管,进出应随手关门,巡视完毕后必须上锁,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并做好记录。

5、配电室出现故障后,检修人员在接到电话后应立即出发到现场进行处理。

6、操作高压电气设备或停送电时必须按操作规程和停送的程序进行。

7、负责维护人员应每周对配电室巡视一遍,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汇报对值班室值班人员。

8、我队检修时的停送电操作,由我队按停送电制度办理好工作票后,方可进行。

设备包机制度

1、包机人负责管辖内的电气设备的检查检修,如遇重大问题处理不了,应立即告知本队,同时采取措施。

2、包机人坚持每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包机人应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① 检查电气设备运行是否正常。

② 检查电气设备电压、电流、温度、绝缘和各种仪表信号指示是否正常。

③ 电气设备是否有缺陷。 ④ 操作机构是否完好。

3、包机人必须将所检查内容详细记录。

4、凡包机人对所处理的设备,必须达到完好标准的要求。 机电设备定期检查、检修制度

1、当机电设备进行检修时,应严格执行井下电气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和停电操作规程。

2、高压绝缘手套,绝缘台或绝缘靴,每年做一次试验。

3、无压释放装置动作可靠,每年校对一次。

4、过流保护整定必须符合实际要求,动作电流值每年校对一次。

5、接地系统接地装置的材质断面连接及接电阻每年度检修一次。

6、高压开关,每半年至少检修一次。

7、凡检修时设备必须达到完好标准,并做好记录。

8、根据巡视检查巡视的问题,当时处理不了的,可以安排计划检修。

操作联络开关制度

1、联络开关的容量必须与

一、二回路高压总开关的容量相等。

2、联络开关必须甩掉失压保护,其它保护整定值与高压总开关保护整定相同。

3、高压联络开关在正常运行情况下,联络开关断路器处于断开位置,保持双回路分列运行。

4、配电工未经允许严禁操作双回路联络开关,双回路供电正常情况下,需要合联络开关时,现场有电工、配电工先检查高压

一、二回路电流之和不超过额定电流的50%,必须向机电矿长请示,经同意后,有主管供电科长下令或供电队队长下令,电工在现场监护,由值班配电工合联络操作。

5、检修需合联络开关要制定检修安全措施,经审批后要提前一天报矿调、电调。

6、若确定为本所的线路电源故障,本变电所配电工应立即将本变电所的故障开关断开并拉出隔离小车,然后依次将该故障线路上的负荷开关断开,经机电科主管供电的科长向张庄110KV降压站汇报,经同意后,方可操作联络开关。

7、严禁在故障点未切除的情况下合联络开关。 电气试验制度

1、凡变电所的电气设备安装前,必须经过试验达到合格后方可安装。

2、变电所的主要电气设备按“煤矿电气设备试验规程”,每年进行试验一次,并把试验结果详细记录存档。

3、对变电所的过流和无压保护,每年进行一次校对,由于目前条件有限,高压开关的过流保护只校对二次侧,低压开关的过流保护一年试验一次。

4、对变电所内的防护用具,包括高压靴,绝缘手套等每年按计划试验,并编号记录。

5、对6KV供电线路的每根电缆系统测试一次,并把摇测数值,电缆绝缘吸入比记入档案。

停送电制度和操作规程

1、停送电操作,由专职电工凭检修工作票和施工措施,经调度室(电调)同意后,方可操作,非专职电工不得擅自操作电气设备,操作前必须填写操作票,确认无问题后方可操作。

2、操作高压电气设备,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胶鞋,或站在绝缘台上进行操作。

3、停电时先停负荷开关(真空开关),后停隔离开关,送电时相反。

4、停电检修电气设备时,线路要验电(验电前试用电笔要在带电体校验),放电(先对地放电,再对相间放电),挂短路接地线(先挂地线端再挂导体端),拆除时顺序相反。停电的电气设备必须闭锁,并挂上“有人工作,禁止送电”警示牌,并发出停电作业牌和设备所挂停电牌对号。

5、双回路或环形供电网络,与检修电气设备(线路)相联系的地方都要可靠停电。

6、送电时,收回停电作业牌,拆除短路接地线,摇测绝缘确认无误方可送电。

7、因接地跳闸,要先分析原因,并立即处理,试送三次仍送不 上的,应报告队值班室,并派相关人员立即处理故障,严禁甩掉保护强行送电。

8、严禁用电话联系停送电,必须用电话联系时要指派专人,通话时双方要有监听人并复诵两遍停送电指令,确认无误后方可操作。

9、停送电记录要认真、详细、规范填写。 干部上岗管理制度

1、队领导干部必须按期进行上岗查岗,上岗人员要深入各变电所现场检查问题,解决问题。

2、查岗的内容:设备状态,文明生产及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查出的问题应迅速组织处理,暂时处理不了的,要列入处理计划。

3、上岗人员对查出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并认真填写干部上岗记录。

4、上岗人员对变电所内的各种记录要认真检查,对不认真填写记录的要进行批评教育。

5、干部以身作则,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做安全生产的带头人。

无人值班变电所管理制度2016-07-10 21:26:06 | #3楼回目录 无人值班变电所管理制度

实施变电所无人值班是电力企业提高劳动生产率,促进电网安全运行和生产管理现代化的有效措施。为进一步加强变电所无人值班的管理,明确各单位、各部门在无人值班工作中的职责,完善无人值班管理制度,特对以下制度进行了修订,请各单位认真学习并执行。附件1:无人值班变电所管理制度

附件2:无人值班变电所调度管理制度 附件3:变电运行操作站管理制度 附件:

无人值班变电所管理制度 一.总 则

1.实施变电所无人值班是电力企业提高劳动生产率,促进电网安全运行和生产管理现代化的有效措施。为了加强变电所无人值班的管理,明确各单位、各部门在无人值班工作中的职责,特制订本制度。

2.变电所无人值班管理的原则为:“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安全生产为基矗”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必须做到“积极、稳妥、安全、效益”。

3.本制度根据国调中心(1996)9号文件《规范变电站无人值班的若干意见》、浙电供用[1996]0468号文件,浙电供用[1998]0499号文件,浙电地[1996]0517号文件及杭电生[1999]生0244#、杭电生[2001]生005#文件,并结合我局的实际情况而编制。

4.本制度适用于**市供电局所属各无人值班变电所的运行和管理。

5.本制度的解释权为局生技科。

6.本制度如与原有的规章制度不符,按本制度执行。执行时如遇到问题,应及时与生技科联系。

二.变电所无人值班的管理模式

1.明确生技科为无人值班专业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

2.局办公室、劳动人事科、生产技术科、安全监察科、调度所等有关部门对变电运行操作站的安全生产、设备管理、运行操作及维护、培训等工作实行专业管理。 3.局调度所当值调度负责**电网的安全、经济、合理运行。监控人员负责监视系统运行情况,并根据情况及时调整变电所电压和无功,以保证系统的电能质量。若电厂无功需进行调整,监控人员应及时汇报调度,由当值调度指令电厂进行调整。

4.变电运行管理所设立的**、昌化操作站属班组建制,负责对所辖无人值班变电所设备的运行安全状况进行巡视,现场操作和运行维护管理,业务上执行当值调度员的命令。

5.调度部门、运行主管单位、操作站应建立适应变电所无人值班的规程制度和管理台帐。

三.变电所无人值班的基本条件

1.必须具备运行稳定可靠且通过实用化验收的调度自动化系统,并具备可靠的遥测、遥信、遥控、遥调和数据自动打印功能。

2.变电所

一、二次设备和所用变、直流设备应选符合国标、部标要求,质量可靠,技术先进,检修和校验周期较长的设备。主变要选择有载调压变压器,变电所内应具有自动控制的直流设备,中央信号、继电保护信号应具有远方复归功能。

3.防误操作装置必须完善、可靠。

4.通道可靠且必须一主一备,或采用光纤环网的可靠通道。 5.变电所内通讯、远动设备必须配置主、备电源。宜采用交流供电,变电所直流电源为备用。

6.操作站地点设置以操作人员一小时内能到达最远无人值班变电所为原则。操作站应配备必需的交通工具和通信设备。 7.操作站应配置变电所的运行监视系统,并协助监视所辖变电所的运行情况,变电所应配置有当地功能的监视系统。

8.无人值班变电所控制室、开关室内等应装设消防灭火设施和消防自动报警系统,确保无人值班变电所的安全运行。

9.变电所内需设安全保卫值守,并建立相应的出入管理制度。 10.若无人值班变电所装设了图像监控系统,变电所设备的现场运行环境由操作站负责巡视。

四.各部门职责 1.局办公室的职责

(1)是操作站班组建设的职能部门。负责操作站和无人值班变电所的创一流,管理达标、班组定级及全面质量管理的组织协调、检查督促、资料收集等工作;

(2)负责无人值班变电所设备等资料档案工作。 2.行政科职责

(1)负责无人值班变电所的生产、生活用水、电设施的维修工作。

3.劳动人事科的职责

(1)是操作站职工教育、劳动合同、劳动人事管理的职能部门; (2)掌握操作站人员配备情况,按照定员标准测算提出人员配备方案,提出人员合理使用意见。

(3)负责操作站考工和技术职称评定和培训、教育工作; 4.安全监察科的职责 (1)是操作站安全生产、车辆安全、消防、保卫的管理职能科室;

5.生技部门的职责

(1)生技部门是主管变电所无人值班工作的专业职能部门,在分管局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局属变电所无人值班的管理工作。

(2)负责变电所无人值班工作中各部门的协调工作。 (3)组织制订变电所无人值班的各种规章制度。

(4)组织变电所无人值班工作的落实、考核和检查验收工作。 (5)负责制订和修改无人值班变电所一次设备及直流系统的技术规范选型和老变电所一次设备及直流系统改造设计。

6.调度所的职责

(1)负责制订和修改局属无人值班变电所的二次设备、自动化和通道的技术原则。

(2)负责局属无人值班变电所内二次设备、自动化系统的专业管理工作。

(3)确保调度自动化主站及通信、通道的可靠、正常运行。 (4)监视电网的运行情况,进行各种有效控制手段(指令电厂调整有、无功,拉、合变电所电容器、调整变电所主变分接头等措施)以保证电压、功率因素、频率在合格有效范围,以确保电网的电能质量。

(5)负责遥控拉、合开关的单一操作。 (6)当无人值班变电所10kV系统发生单相接地故障时,监控人员应及时向当值调度员汇报接地情况,并由当值调度指令,监控人员进行遥控试拉开关来判断接地线路;当发生35kV单相接地故障时,可对空载或不重要线路进行试拉开关,监控人员和当值调度的职责划分同上,若接地状况依然存在,调度应再通知操作站或其它人员到变电所等现场进行接地查找。待确定接地点后,根据有关规定指令有关单位进行处理。

(7)当所辖无人值班变电所发生事故或异常情况时,当值监控人员应及时汇报当值调度,当值调度应根据调度规程和有关事故处理规定,及时汇报有关领导或通知操作站去现场检查处理,并负责异常及事故处理的调度指挥职责。当值监控人员应在值班记录内详细记录好事故或异常情况,当值调度人员应在值班记录内详细记录好事故或异常情况的处理过程。

(8)当调度所监控人员初步判断“四遥”与变电所现场不相符后,首先应通知调度通讯运动班进行核对,若确定故障原因在主站,则由监控人员填报缺陷单,并汇报当值调度和专业管理人员后,自动化维护人员进行消缺;若确定故障原因不在主站,则由监控人员汇报当值调度,由调度通知操作站人员后,操作站人员进行变电所现场核对,确认为现场设备缺陷后,操作站人员应汇报调度,并完成缺陷单填报工作。

(9)调度所负责无人值班变电所电容器投切、负荷、关口电量报表的统计上报工作。 (10)调度所监控站负责无人值班变电所开关故障跳闸次数的统计上报工作,同时调度在变电所开关跳闸后,应及时将情况通知操作站人员。

(11)负责修订调度规程以适应变电所无人值班的需要。 7.变电运行管理所职责

(1)负责制订和修改《操作站管理制度》。

(2)负责制订和修订无人值班变电所现场运行规程和典型操作票,35 kV变电所运规及典票由运管所审核;110kV变电所运规及典票由各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3)负责制定留守人员职责。

(4)负责检查无人值班变电所的防火、防盗装置,

一、二次、远动及通讯装置,管理无人值班变电所的值守保卫工作。

(5)做好变电所的日巡、夜巡和特巡工作。 (6)负责操作站的日常管理工作和技术管理工作。

(7)负责操作人员的培训工作及操作站通讯、交通工具的管理。 (8)掌握设备运行状况,参加新设备验收,及时办理新设备的投运申请工作。

(9)负责所辖无人值班变电所的现场设备缺陷管理和统计上报工作;及时做好设备定级汇总上报工作;做好主变有载开关动作次数的统计上报工作。

(10)收集、汇总、上报各种月报表和日常报表。 (11)结合实际进行每月一次的运行分析工作。 8.变电检修管理所职责

(1)负责处理与“无人值班变电所二次、三次设备缺陷,确保“四遥”的准确性,并完成缺陷的消缺闭环工作。

(2)无人值班变电所的安装、调试和日常检修维护工作。 (3)收集、汇总、上报各种月报表和日常报表。 五.工作票履行的规定

1.月度停役检修计划和周停役检修计划应送一份给操作站,以便于操作站安排工作。

2.操作站所辖的无人值班变电所宜采取集中检修的方式,一般不宜安排2个以上的同一个操作站管辖的无人值班变电所同时进行操作。

3.无人值班变电所检修工作的工作票应遵照局工作票制度履行。 4.检修单位的第一种工作票应在前一天送到操作站,经审核无误后,登记受理。操作站应做好许可准备工作,如发现工作票票面签发不会格,应及时与工作票签发人联系,由签发人重新签发。工作票在工作当天由工作许可人带往现场办理工作许可手续,工作结束后检修和运行人员应共同在现场办理验收和工作终结手续,向调度汇报,然后离开现常

5.第二种工作票可在工作当天提前通知操作站。操作站接到通知后,指派人员前往办理工作许可手续。工作许可人先于工作班到达现场,工作结束后,由操作站人员办理验收和工作终

结手续,向调度汇报,然后离开现常 6.工作票终结后,由工作许可人将工作票带回操作站审阅、保存。 7.检修负责人严禁用电话或口头命令方式要求操作站允许工作人员进行工作。操作站不许用电话方式许可工作,必须现场许可工作。

8.对当天收工、次日继续的工作,在变电所系统接线、运行方式、安全措施等均不变的情况下,工作负责人在当天收工后和次日开工前向工作许可人(当班负责人)进行汇报、联系,允许工作许可人(当班负责人)向工作负责人进行电话许可;允许工作负责人向工作许可人(当班负责人)进行电话汇报当日工作间断。工作票仍由工作负责人保存。电话许可、联系、汇报,双方均须作好记录并录音。

9.其余的工作许可和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安全组织措施执行。

五.倒闸操作等的规定

1.属于*调遥控操作的设备,在运行改热备用或热备用改运行时,由*调委托临调发令,由当值监控人员进行操作,操作人员现场操作时直接与*调联系。

2.操作站当班人员接到调度预令后,应按调度要求及时派员前往。到达现场后,对变电所的系统接线、运行方式和设备运行状况核对无误后,应立即和当班调度员取得联系,当班调度员方可下达正式倒闸操作命令。

3.开关和备用电源自投装置等既可远方遥控操作也可就地操作的设备的操作的原则规定;就地操作,就地复役;远方操

作,远方复役。 4.需要操作站到现场的所有操作任务,均由当值调度员下达操作命令,操作站人员就地进行操作(包括保护及备用电源的投入或停用等的操作)。复役时亦然。

5.操作人员执行操作任务,到达变电所准备开始操作前和完成操作离开变电所时,必须汇报当班调度。

6.操作站人员执行调度命令的出发途中发生意外,有延误执行任务的可能时,应立即汇报调度和本班留守人员或班长,设法继续执行调度命令。

7.操作站在巡视所辖变电所中,发现*调设备发生异常运行时,操作站当值应立即和*调和上级有关部门汇报。

8.运管所操作站和调度所监控中心必须有完善的交接班制度。 9.凡调度、检修等各有关部门,在无人值班变电所的工作,应与操作站进行联系并办理工作手续。

10.如果发生远动、自动化装置瘫痪,造成变电所无法实行无人值班的情况下,运管所操作站应恢复有人值班,同时各部门立即采取紧急措施。

附录

一、无人值班变电所应具有的图表、图板、图纸: 1.一次主接线模拟图; 2.继电保护、自动装置配置图; 3.设备定级图表;

4.开关跳闸次数及设备限额表; 5.电气

一、二次图纸各一套; 6.防雷接地图纸; 7.直流系统图纸; 8.所用电系统图; 9.远动、通讯图纸。

11.有权发布调度操作命令、有权签发工作票,有权担任工作票负责人及许可人的人员名单

二、操作站应具备的规程、资料、记录、图表、报表: 1.规程与条例

1).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部颁); 2).所辖无人值班变电所现场运行规程; 3).所辖无人值班变电所管理制度; 4).各级电网调度规程;

5).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部颁); 6).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部颁); 7).华东电网供电设备评级标准; 8).电气事故处理规程(部颁); 9).电气设备绝缘定级办法;

10).电气变压器运行规程(部颁-通用); 11).高压断路器运行规程(部颁); 12).蓄电池运行规程;

13).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程(部颁); 14).继电保护及电网安全自动装置现场工作保安规定(部颁); 15).电业生产人员培训制度(部颁); 16).电力电缆运行规程(规程); 17).电气操作票和工作票合格率统计方法; 18).有关“电气设备检修工艺”规程; 19).省颁“班组安全工作条例”。 2.操作站应具有的制度: 1).岗位责任制(值班制度); 2).交接班制度; 3).巡回检查制度; 4).定期试验切换制度; 5).缺陷管理制度; 6).设备验收制度; 7).运行分析制度; 8).现场培训制度;

9).防误闭锁装置运行维护管理制度; 10).消防保卫制度; 11).两票管理制度; 3.资料、运行文件:

1)各无人值班变电所的典型操作票; 2)操作站安全日;

3)开关跳闸次数及设备限额文件; 4)雷季变电所运行方式规定文件; 5)年安全反措工作计划文件; 6)年度大修工作文件;

7)各变电所电气

一、二次图纸各一套;; 8)各变电所继电保护整定单; 9)所辖无人值班变电所设备台帐; 10)设备绝缘和定级资料;

11)有权发布调度操作命令、有权签发工作票、有权担任工作票负责人及许可人有权接受调度命令的人员名单;

12)操作站每月运行工作计划和执行表。 4.记录: 1)值班日志; 2)巡视检查卡; 3)反事故演习记录簿; 4)设备缺陷记录簿; 5)开关跳闸记录卡; 6)变电所检修工作记录; 7)安全活动记录本; 8).安全管理记录本; 9)运行分析记录簿; 10)避雷器动作记录簿; 11)蓄电池测量记录簿; 12)班组会议记录; 13)班组经济责任记录; 14)科技活动记录; 15)技术培训记录; 16)班长工作日志

三、调度班应具备的规程、资料、记录: 1)各无人值班变电所运行规程; 2)各无人值班变电所典票; 3)监控值班记录; 4)缺陷记录; 5)开关故障跳闸记录; 6)调度值班记录; 7)班长工作日志 8)运行分析 9)科技活动记录; 10)技术培训记录; 11)班组会议记录; 12)班组经济责任记录; 13)安全活动记录本; 14)安全管理记录本;

四、其它 所辖各无人值班变电所的有关记录簿册根据需要有合订或分开加以管理、统计,操作站制度中应明确办法,加以规范。

附件:

无人值班变电所调度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适应变电所无人值班和实行远方监控的需要,确保无人值班变电所安全、经济运行,提高现代化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2、制度根据有关部颁标准,盛市局有关规程及文件,并结合**供电局电网调度实际情况制定。

3、本制度适用于调度对无人值班变电所的运行、操作、检修和事故处理。

4、本制度与上级颁布的有关无人值班方面的规程制度相抵触时,按上级规程制度执行。执行本制度过程中遇到问题,及时向调度所提出。

5、制度解释权属**市供电局调度所。

二、调度值班人员的职责 正值调度员职责:

1、在系统发生异常或事故时,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处理为事故处理的直接责任者。

2、根据系统运行需要,采取有效措施,保证系统安全,优质,经济运行。

3、负责完成当值的停复役操作、工作许可和终结以及事故处理等日常调度业务工作。

4、为下值工作做好准备,对已拟操作命令票进行审核,保证其正确性,并及时发布操作预令。

5、对设备的遥控操作进行认真的监护,保证操作的正确性。

6、做好调度运行记录,保证有关记录的完整性。

7、开展岗位培训,定期进行技术问答、事故预想、反事故演习,定期熟悉现场设备。

8、及时更正CRT画面,保证其设备状态与实际相符。

9、发布操作命令应使用操作术语,操作命令和重要通话均应录音。

10、总结和了解系统运行情况,做好交接班记录,做好交接班各项工作。

监控人员职责:

1、负责调整系统负荷、无功、电压,监视VQC运行情况,及时投切电容器和调整主变档位。保证10kVA类母线电压、系统功率因数、电力市场负荷曲线等运行指标符合要求。

2、对无人值班变电所进行远方监视,每隔一小时巡视一次各无人值班变电所的一次主接线图、变位库、运行工况、光字牌、运行监视图及功率平衡表等,高峰高温及气候恶劣时,应增加巡视次数。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当值调度员。

3、系统发生各类信号、信息,应根据性质、现象等及时作出处理。

4、做好监控值班记录、统计开关跳闸次数并上报、及时填写缺陷单等,保证有关记录的完整性,在交接班时应对系统异常情况交待清楚。

5、在当值调度员的监护下,对设备实施正确的遥控操作。

6、检查调度自动化系统动作的正确性,督促有关人员保证调度自动化系统的正常运行。

副值调度员职责:

1、完成监控人员的各项责职。

2、拟订调度员操作命令票,并对操作命令票进行审核,保证其正确性。

3、协助正值进行正常的操作和事故处理。与正值密切配合,共同保证系统的安全、经济、优质运行。

三、无人值班变电所的运行管理

1、无人值班变电所的电容器、主变调档的遥控、遥调操作由监控人员负责执行,其它所有设备的遥控操作必须在当值调度员的监护由监控人员操作执行。

2、交接班时应对无人值班变电所的运行情况逐一进行交接,需特别提醒异常运行情况,同时还须对监控装置的信号、数据、状态进行检查、核对。监控装置的信号、数据、状态应作为交接班的一项主要内容。

3、无人值班变电所的计划检修工作,检修单位必须按规定提前向调度所填报设备停役申请书。检修计划因故变更时,因及时通知运方。调度运方在安排变电设备及线路停役时,

应尽量避免同一操作班所属的两个及以上的变电所同时进行。

4、无人值班变电所工作票由当值调度员许可给操作班人员。工作结束后,由操作班人员办理验收和终结手续后,再向当值调度员汇报。

5、当无人值班变电所自动化装置因故退出运行,应立即派人到现场值班。

四、无人值班变电所的操作管理

由当值调度员进行遥控、遥调操作的项目为:

1)变电所的开关由运行改热备用及热备用改运行的操作。 2)主变有载调压开关档位的调整操作;且连续遥调必须间隔3~5分钟;

3)10KV线路开关跳闸重合成功的信号由当值调度员遥控操作复归的操作。

4)有遥控操作功能且允许进行远方操作的备用电源自投装置、VQC的投、停及自动方式的切换操作;

5)运行规程规定的允许调度员远方操作的其他操作;

1、无人值班变电所内任何一只开关在遥控操作前后,调度员都必须进行“四核对”,既核对变电所名称、核对设备名称、核对设备编号、核对设备状态;而且同一开关连续操作两次及以上,则间隔时间不少于3分钟。

2、当值调度员在操作前后均应核对调度盘及CRT的接线图,操作完毕应及时改正调度盘和CRT画面,应始终保持调度盘与CRT画面的标志与现场实际相符。

3、调度员进行遥控操作时(除电容器外),必须由正值调度员唱票和监护,副值调度员复诵无误后操作键盘执行,操作完毕后,应核对设备变位信息,并做好相应记录。

4、属于*调遥控操作的县局设备,在运行改热备用或热备用改运行时,由*调委托县调代操作。操作班人员的现场操作直接与*调联系。

5、备用电源自投装置的操作,应就地停役,就地复役;远方停役,远方复役;

6、计划检修工作,当值调度员应将倒闸操作预令提前一天下达给操作班当值。非计划检修工作,当值也应及时下达操作预令。待操作班人员到达操作现场后,当值调度员方可下达正式操作命令。

7、操作班当值人员接到调度预令后,应按当值调度员要求做好第二天的操作准备。如是临时操作,当值调度员应填写临时操作单(除单一的辐射线路操作外),操作班应按当值调度员要求及时派员到现场接受操作命令。

8、需操作班人员到现场的所有操作任务,均由当值调度员下达操作命令,操作班人员就地进行操作(包括保护、备用电源、VQC的投入或停用等操作)。复役时亦然。

9、操作人员在执行调度命令的途中发生意外,有延误执行命令时,应立即与当值调度员或操作班留守人员取得联系,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和领导汇报,设法使调度命令继续执行。

10、操作班人员执行操作任务到达操作现场后,应及时与当值调度员联系;操作任务完成后,必须经当值调度员同意后,方可离开。

11、运用中的设备进行现场调试,需经当值调度同意。当值调度(监控人员)需对设备远方操作时,应

与现场人员取得联系。

12、新设备投运或有关远方操作设备变更后,当值调度只有在接到自动化人员的书面移交后,方可对设备进行遥控、遥调操作。

五、无人值班变电所的事故处理和缺陷管理

1、无人值班变电所发出事故信号、预告信号,监控人员应检查相应变电所的主接线图、光字牌、变位库等相关信息,并将异常情况汇报当值调度,当值调度应根据现象、性质分析原因,及时作出相应处理决定。

2、当值调度(监控人员)对无人值班变电所进行遥控、遥调操作时,发现遥信、遥测

及记录不正确或有疑问时,应通知自动化专业人员,若确定非自动化问题,则应及时通知操作班人员到现场检查设备情况。当值调度员必须待操作班人员汇报检查情况,设备正常后,再进行遥控、遥调操作。

3、当无人值班变电所发生10KV单相接地故障时,当值调度员发令给监控人员,并由监控人员在调度的监护下通过遥控试拉开关来判断接地线路;当发生35KV单相接地故障时,可对空载或不重要线路进行试拉开关,若接地状况仍存在,再通知操作班人员到现场进行接地查找。待确定接地点后,应根据有关规定,指令有关单位处理,并尽量使设备继续运行2小时。

4、当无人值班变电所10KV线路开关事故跳闸,重合成功,恢复正常供电的情况下,可由远方操作复归信号。其他所有信号均必须通知操作站人员到现场检查设备情况,由操作站人员现场复归信号。

5、遥控、遥调功能出现故障或远动退出时,若不能短时恢复,当值调度员应及时通知远动专业人员,并派操作班人员改为就地操作,由操作班人员检查设备情况。若远动退出,则必须派操作班人员到现场值班,并立即向有关领导报告。

6、监控人员发现系统运行存在缺陷,初步判断系统运行故障应汇报当值调度并通知操作站人员到现场检查设备。系现场设备故障,则由操作站人员汇报当值调度并填写缺陷单。当值调度应立即通知检修人员进行处理。若系自动化故障,则通知自动化人员处理并由调度监控人员填写缺陷单。

7、对设备重要或紧急缺陷,应立即报告生产局长、主任工程师和有关部门,并尽快消除缺陷,设备若因系统运行需要,不能及时停役处理而带缺陷继续运行的,应按规程及运行规章制度的规定,得到当值调度员许可并经生产局长或主任工程师批准,方可继续运行。

8、无人值班变电所的缺陷管理、事故处理应遵照局颁有关规章制度及调度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

附件:

变电运行操作站管理制度(修订稿) 1.总则:

1.1 为确保无人值班变电所的安全、经济运行,实现操作站的标准化管理,特制定本规范。

1.2 制订本规范的依据:

(1) 部颁《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及变电所部分)。 (2) 国调中心关于变电所无人值班的有关文件。 (3) 省局《规范变电站无人值班工作的若干意见》。 (4) 省局《关于农电35kV无人值班变电所的若干意见》。 (5) 省局《变电所运行管理规范》。

(6) 省局《无人值班变电所运行管理暂行规定》。 (7) 各级调度规程。

(8) 《杭州市电力局无人值班变电所操作站管理规范》。 (9) 《杭州市电力局无人值班变电所操作站(监控操作站)记录簿册规范》。

(10) **市供电局相关文件。

1.3 本规范选用于全所各无人值班变电所操作站的运行、操作、检修和事故处理。 1.4 规范与上级有关规程、制度不符时,应按上级规程、制度执行;

1.5 本规程在实际执行中遇到问题时,由变电运行管理所负责解释。

2.操作站的成立:

2.1变电所的无人值班或按无人值班方式运行的少人值守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实行。

2.2变电所实行无人值班或少人值守后,其日常运行工作须有相应的操作站负责管理。

2.3操作站所管辖的变电所数量、地点须经变电运行管理所批准认可,以便于统一规划、管理。

2.4操作站的行政管理属变电运行管理所。

2.5操作站在对各变电所进行操作及事故处理时,应服从各级相应调度的管理。

3.操作站的基本任务:

3.1负责所属变电所的倒闸操作和事故处理。

3.2负责所属变电所的正常巡视、夜间巡视和特殊巡视。 3.3负责所属变电所有关设备的定期维护、切换试验工作。 3.4参加所属新建变电所、新增设备、扩建、改建设备的验收投运工作。

3.5掌握所属变电所现场设备的运行状况,负责所属变电所设备缺陷的核实、分类、定性及上报工作。 3.6负责督促有关部门对所属变电所的消缺工作。 3.7负责所属变电所的设备评级工作。

3.8负责所属变电所现场运行规程、典型操作票的编订、完善工作。

3.9负责完成上级部门布置的各种运行报表的填写、上报工作。 3.10负责从运行管理角度,制订并完成所属变电所的年度“两措”工作。

3.11负责监督有关部门对所属变电所检修计划的完成情况。 3.12负责结合所属变电所的实际,定期进行技术培训、运行分析、事故预想、反事故演习等工作。

3.13负责履行工作票手续,完成所属变电所的现场施工安全措施布置、工作许可、终结和验收工作。

3.14负责操作站及所属各变电所内的有关图板、资料、记录的建立、更新、完善工作。

3.15负责本操作站内有关器材、备品备件的领娶配置保管工作,以及车辆的保养工作。

3.16在自动化系统出现障碍情况下,完成所属相关变电所的现场主变调压、电容器投切、有关断路器、主变中性点闸刀等的操作;根据上级领导的要求,负责所属相关变电所的现场监视工作。

3.17负责所属少人值守变电所的安全保卫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所属无人值班变电所的安全保卫工作。

3.18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所属变电所消防设备的维护、管理工作。 3.19负责所属变电所的文明生产工作。 4.操作站的人员配置及值班方式:

4.1 操作站的人员力量依据所辖变电所的规模确定。

4.2 “操作站”应按值班排班表分组轮流值班,每组设正值、付值各一人,每天由当班正值带队(包括备班)进行交接班。

4.3 各操作站正常情况下,应配备两组操作人员(第一备班,第二备班)同时在不同的变电所进行操作。

4.4操作站正常情况下,应设当班负责人一名,并且每天24小时至少应有一人在操作站值班,当班值班人员21:00至次日7:00可在操作站休息室休息。

4.5操作站正班(当班负责人)负责操作站的日常工作及操作站所在变电所的运行维护等工作。

4.6备班(分第一备班,第二备班)人员,应服从班长或当班负责人的工作安排,负责

操作站外出的相关工作任务,并对其工作负责,外出后应回操作站将工作票、巡视卡等工作资料归档记录完毕。备班上班时间与运管所上班时间相同。

4.7操作站当班负责人在遇到操作、事故等情况时,应负责召集其他操作人员,被召集人员收到召集信息(传呼机信号)后,应在15分钟内赶回操作站待命。正班及备班人员均为被召集人员,其间不得离开本镇范围,如需外出,应经操作站站长批准。

5.人员的职责: 5.1操作站站长职责: 5.1.1站长必须具备正值资格。

5.1.2站长是本操作站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全站的安全生产负有领导责任。

5.1.3领导全站人员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领导全站开展各项运行管理工作。

5.1.4根据上级要求和本操作站实际,及时制订本站年度、月度和周运行工作计划及上阶段的工作总结上报所办。

5.1.5对于新、改、扩建设备的设运,大型的停、复役操作,重大的事故处理,大型检修工作的许可、验收等,应亲自组织、指挥、参与,以确保安全运行。

5.1.6对于本站管辖范围内的新建变电所投产工程,应组织落实投运准备工作。

5.1.7组织本站人员制订并完善本站的经济责任考核制度,每月一次定期进行考核。

5.1.8负责从本站运行管理角度制订本站的年度安全措施、反事故技术措施,并组织实施。

5.1.9组织至少每月一次的全站人员会议,内容为运行分析、安全活动、本月经济责任考核、技术培训以及工作布置等。

5.1.10对于本站范围内的变电所,每所每月至少全面巡视检查一次。 5.1.11负责检查本站的交接班情况,每天查阅本站值班日志,检查“两票三制”的执行情况。

5.1.12做好缺陷管理工作,对上报缺陷的准确性全面负责。负责做好缺陷的审核、等级定性,必要时应赴现场进行核实,并有责任督促缺陷的处理。

5.1.13负责本站每月一次的工作票、操作票考核。

5.1.14负责本站车辆、通讯工具、办公家具、备品备件、低值易耗品等的管理工作。

5.1.15组织本站人员做好所属各变电所的文明生产、防小动物、消防设施的维护、检查工作。

5.2操作站技术员职责: 5.2.1技术员必须具备正值资格。

5.2.2技术员是本站的技术负责人,负责本站的设备管理、运行技术管理及人员培训工作,协助站长开展本站的其他运行管理工作。

5.2.3负责编订并及时修改完善本站所属各变电所的现场运行规程、典型操作票。

5.2.4负责管理本站所属各变电所的图纸、设备台帐、有关设备的产品说明书等技术资料,并保证其完整性和正确性。

5.2.5负责本站电压合格率报表、电能平衡报表、设备定级报表以及其他上级部门提出的专业技术报表的填写、分析及上报工作。

5.2.6负责制订本站年度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5.2.7组织本站人员,每年一次业务技术考试,每季一次反事故演习,每月一次事故预想、一组技术问答。

5.2.8协助站长做好本站工作票、操作票审核、考核工作。 5.2.9协助站长搞好缺陷管理工作,做好月度缺陷的审核、等级定性、统计上报工作,必要时应赴现场进行核实,并有责任督促缺陷的处理。

5.2.10查阅每天本站的运行日志、缺陷记录、检修记录,及时发现、分析、处理问题。

5.2.11对于新、改、扩建设备的投运,大型的停、复役操作,重大事故处理,大型检修工作的许可、验收等,应协助站长组织、参与,对该类工作的技术管理负全面责任,以确保安全运行。

5.2.12对于本站管辖范围内的新建变电所投产工程,应协助站长组织、参与投运准备工作,对该类工作的技术管理负全面责任。

5.2.13对于本站范围内的变电所,每所每月至少到现场全面巡视检查一次。

5.2.14负责每季一次检查本站各变电所的防误装置、所用电系统、直流充电装置及蓄电池、消防设备、主变室、开关室的通风装置等设备的运行情况,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分析、处理、上报。

5.3操作站安全员职责:

5.3.1在操作站站长及上级安全员领导下,组织参与并搞好班组安全工作。以身作则,带头学习和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5.3.2协助操作站站长搞好安全教育,协助操作站站长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和文件规定,组织和参加本单位进行的安全活动。定期组织班组安全活动和学习,并做好记录。了解班组成员安全思想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操作站站长和本单位领导 反映。

5.3.3督促班组人员认真参加安全活动,根据平时掌握情况,向站长提出考核意见。

5.3.4对于新、改、扩建设备的投运,大型的停、复役操作,重大事故处理,大型检修工作的许可、验收等,应协助站长组织、参与,对该类工作的安全管理负全面责任,以确保安全运行。

5.3.5认真组织本站“二措”计划的讨论和制订,并督促“二措”计划的如期实施。

5.3.6配合操作站站长认真进行班组安全检查。负责检查工作现场安全措施及安全用具的认真执行和正确使用,督促工作人员认真执行安规,对各类违反规章制度和习惯性违章现象有权批评制止,对可能造成事故的违章作业,有权停止其工作并通知其工作负责人或班组长。

5.3.7对本班组所辖变电所、设备及人员发生事故或障碍等不安全情况,应按“三不放过”原则认真吸取教训,及时分析制订防范措施并督促执行。配合站长及时迅速组织事故抢修,并督促事故抢修时安全措施的落实。

5.3.8负责做好操作站安全台帐的健全完善和记录工作,以及班组安监MIS记录的维护工作。 5.3.9负责组织对各无人值班变电所的进行每月一次的安全检查(包括安全工器具检查、防小动物检查、消防设施检查等)。

5.3.10负责操作站所辖临时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并督促检查无人值班变电所门卫、值守人员做好其本职工作。

5.3.11协助站长做好本站工作票、操作票审核、考核工作。 5.3.12完成上级领导交给的安全生产其它工作任务。 5.4操作站当班负责人职责:

5.4.1是本站当值时间内运行、操作、事故处理的负责人。负责根据有关规程制度组织本值人员完成当值期间的各项工作。

5.4.2负责做好交接班工作。

5.4.3必须掌握本站各变电所设备的运行状况、当值期间的运行方式。

5.4.4组织本值人员做好有关记录。

5.4.5负责接受调度对操作站所发布的操作予令、受到工作票。并按调度予令填写操作票、工作票。

5.4.6负责操作站所在变电所的运行维护、倒闸操作、工作许可、事故处理工作等。

5.4.7负责对无人值班变电所的消防、防盗及图象监控装置运行情况每小时进行一次巡查。

5.4.8负责当值期间,根据变电所工作需要进行操作站车辆的调度。并签发《**市供电局机动车日安全操作程序标准执行卡》。

负责带领本值人员完成培训计划。 5.4.9组织本值做好文明生产工作。 5.5操作站正值职责:

5.5.1正值在值班负责人领导下进行运行维护、倒闸操作、事故处理工作。随车正值同时也是出车期间变电所现场工作的第一安全责任人。

5.5.2审核倒闸操作票,担任倒闸操作时的监护工作。 5.5.3负责做好工作票的审核以及许可、验收、终结工作。 5.5.4负责做好设备巡视、定期切换试验、维护测试工作,及时发现设备缺陷情况和异常运行情况。

5.5.5负责随车记录以及其他专业记录的完整性、正确性。 5.5.6负责检查、督促、指导留守人员完成有关工作。 5.5.7做好文明生产工作。 5.6操作站付值职责:

5.6.1在正值领导下进行运行维护、倒闸操作、事故处理工作。 5.6.2根据调度命令填写倒闸操作票,在倒闸操作中担任操作人。 5.6.3协助正值办理工作许可、验收、终结工作。 5.6.4做好设备巡视、定期切换试验、维护测试工作。 5.6.5做好各专业记录,按时抄录有关数据。 5.6.6做好文明生产工作。 5.7操作站驾驶员职责:

5.7.1在操作站站长领导下工作。是每次出车用车过程中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应严格执行交通法规和安全生产有关规章制度。 5.7.2自觉参加车辆小组及本单位的安全活动。认真学习上级安全生产指示和文件要求,认真学习交通安全条例和有关法规。并每月一次参加操作站安全活动。

5.7.3切实执行《**市供电局机动车日安全操作程序标准执行卡》,凭该“执行卡”出车,做到出车前检查,途中检查和返回单位的检查。

5.7.4作为出车在用车过程中的安全第一责任人,驾驶员有权拒绝用车人员的违章指挥,有权拒绝违章超载,有权制止车内其他人员的危及安全行车的言行。

5.7.5掌握所驾车辆的性能和安全状况,及时提出和处理车辆各类故障,不开带病车。

5.7.6认真做好车辆的保养工作,学会使用车用消防器材,并每6个月检查一次。

5.7.7操作站车辆是确保无人值班变电所安全运行、倒闸操作、事故处理的重要交通工具。驾驶员应确保操作站的用车要求,按排班表上班,不准私自出车。

5.8无人值班变电所留守人员(门卫)职责:

5.8.1负责无人值班变电所的安全保卫和环境卫生及草坪绿化的管理工作。

5.8.2接受安全教育,学习并遵守有关规章制度。接受操作站的工作指导。接受操作站、所、局有关部门的安全和工作考核。 5.8.3关心变电所安全。负责对进出变电所人员的审核和登记。严格执行变电所出入管理制度。非本局人员进入变电所应得到操作站、所及局有关科室的同意。

5.8.4严禁在变电所进行违法活动,防止变电所设备、财物遭他人破外或失窃。

5.8.5在操作站人员的指导下,做好防小动物相关工作,定期更换鼠药、诱饵,放置捕鼠工具。生活食品用储物罐(桶)加盖(罩)定置存放,保持变电所场地环境整洁,不留食物残渣、碎屑。严禁在变电站内喂养家禽、家畜、种植粮食植物。

5.8.6除高压设备室不得进入外,负责搞好其余场所环境卫生、绿化管理。

5.8.7如遇起火、偷盗、雷击损坏设备、厂房漏水等突发情况应立即报告运行操作站、调度当班者及局安监科。

5.8.8在操作站人员指导下,对控制室、远动室、开关室的空调、除湿器的适时开启关闭。

5.8.9原变电运行留任留守人员还应担任非电气类第二种工作票的工作负责人。并执行局或所(运行操作站)临时委托的其他任务,

5.8.10每天进行三次巡查,做好巡视记录,发现异常及时向操作站汇报。

5.8.11遇有特殊情况外出应向操作站当班负责人、站长请假,并得到准许。

5.8.12及时完成操作站交予的指令性工作。 5.8.13年度予试、大修等计划工作应主动到场配合。 6.操作站日常运行工作规范: 6.1交接班:

6.1.1交班值与接班值的责任界线以值班日志上接班值值班负责人的签名为准。

6.1.2如遇到交接班过程中发生事故及异常情况,由交班值负责处理,接班值配合。

6.1.3在事故处理、倒闸操作、工作的许可、验收、终结过程中,不进行交接班。

6.1.4交接班时,交班值与接班值的人员必须到齐,交接班过程应站队进行。

6.1.5交班前,交班负责人必须检查本值的各项运行工作均已告一段落,各种簿册均已记录齐全正确,钥匙、工器具、图纸资料均齐全到位。

6.1.6交接班应包括下列内容:

(1)交班值必须交清接班值上次下班后至本次接班期间,本站系统中发生的倒闸操作情况、工作票的许可执行情况、继电保护定值变动情况、系统事故及异常情况、设备缺陷的发现及处理情况。

(2)当前时刻本站系统的运行方式。特别应交清当前本站系统中的接地线、接地闸刀的装合情况。

(3)正在执行中的工作票情况。

(4)当前未完成的操作任务及调度予令情况。 (5)各项定期切换、维护测试工作的完成情况。 (6)各种簿册的记录情况。

(7)各种图纸、资料、钥匙、安全工器具、备品备件、车辆、通讯工具的使用完好情况。

(8)上级命令、指示、通知情况。 6.2.设备巡回检查: 6.2.1巡视周期:

(1)正常日间巡视,站内每变电所每周至少一次;正常夜间(熄 灯)巡视,每变电所每月至少一次。 (2)在下列情况下,应进行特殊巡视:

* 恶劣天气下,如大风、雷雨、大雪、潮湿天气、高温等。 * 设备过负荷运行时。

* 设备带重大缺陷或异常运行时。 * 设备新安装投运或大型检修工作结束后。

(3)除上述以外,平时在变电所执行倒闸操作或进行工作许可、验收等,在时间允许的情况下,应对现场设备进行巡视。 (4)因操作站所在变电所均为重要变电所,故对操作站所在变电所每日交接班时应进行一次巡视。

6.2.2在巡视时,应按要求填好“巡视检查卡”。

6.2.3巡视中发现设备缺陷或有其他异常情况,应在随车运行记录簿上做好记录,回操作站后及时向负责人汇报,并填写好缺陷报告单、缺陷记录簿,并及时上报运行主管部门。 6.2.4在巡视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安规”的规定。 6.2.5变电所巡视卡必须在操作站内存档,保存期为一年。 6.3定期切换试验:

6.3.1每月一次进行定期切换试验。

6.3.2对于调度管辖设备的切换试验,事先必须经过调度同意。 6.3.3每月必须进行定期切换试验的装置、设备、回路如下: (1)重合闸装置。

(2)直流系统绝缘监测装置。 (3)小电流接地信号装置。

(4)主变冷却器备用电源切换回路,备用冷却器自投回路。 (5)事故照明系统。

(6)备用所用变自投切换回路。 (7)蓄电池组测量(包括免维护电池)。 (8)蓄电池级备用充电装置。 (9)触电保安器。 (10)电磁锁。

6.3.4试验时发现的问题,应在随车记录上做好记录,回操作站后应及时向负责人汇报,必要时填写好缺陷单及缺陷簿,并及时上报运行主管部门。

6.3.5蓄电池组的测量应另行记入“蓄电池测量记录簿”。 6.4缺陷管理: 6.4.1操作站应及时发现设备缺陷、及时汇报有关部门并有责任督促处理。

6.4.2设备缺陷以缺陷报告单形式采用MIS方式,由发现现场正值填写,由操作站站长负责核实。操作站站长应对所报缺陷的准确性负责。

6.4.3缺陷报告单的填写应准确说明缺陷设备、缺陷部位、缺陷现象及缺陷性质。

6.4.4对于紧急缺陷,运行人员应就地立即向相应调度及运行主管部门汇报,并严密监视设备的运行状况。由值班负责人即可填报缺陷单。

6.4.5对于重要缺陷,24小时内,由发现人值在交班前填报缺陷单。

6.4.6对于一般缺陷,由发现人值在交班前填报缺陷单。 6.4.7操作站技术员每月应将全部设备缺陷整理一次,将设备现存缺陷汇总和本月消缺情况汇总,上报变电运行管理所。

6.4.8操作站应设立缺陷记录簿册,由缺陷发现人及时填写缺陷内容,由消缺现场当值人员及时填写消缺情况。

6.4.9当调度所监控人员初步判断“四遥”与变电所现场不相符后,若确定故障原因不在主站,操作站人员在接到当值调度通知后,到变电所进行现场核对,若确定缺陷在变电所现场,则按缺陷管理制度上报、处理,并完成缺陷单填报工作。

6.5工作票的执行: 6.5.1第一种工作票原则上应由签发单位提前一天送达操作站,如有特殊情

况无法办到,则应至少提前一天将工作内容电话通知操作站。操作站当值负责人在接到第二天的操作予令后,应检查MIS是否有其相关工作票。

6.5.2当班负责人在收到工作票后,应负责对工作票的内容进行审核,无误后填写收到工作票时间并签名,并填写工作票有关内容。按值移交给下一值。工作当日由正值携工作票赴现场办理工作许可手续。

6.5.3如有特殊情况工作票无法提前送到,可由正值在现场代行负责人职责进行审核,并办理工作许可手续。

6.5.4第二种工作票,应于前一天电话通知操作站,工作当日由操作站人员直接赴现场办理许可手续。

6.5.5对于连续停电的检修工作,每日收工及次日复工,由工作负责人电话告知操作站当班负责人,并经当班负责人许可同意,由当班负责人记入运行日志。

6.5.6遇到工作负责人变动、工作票延期,检修单位应持工作票到操作站,根据“安规”要求办理相应手续,并由当班负责人汇报调度。

6.5.7检修工作结束,工作负责人应提前通知操作站,由当班负责人安排本值人员赴现场验收、履行工作终结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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