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业县直机关幼儿园2012年秋学期
教师“讲文明、树新风”演讲比赛活动方案根据我县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要点,结合我园的幼教工作的发展和文明创建活动的实际,努力把我园打造成文明先进园,文明示范园,使文明深入每位教职工的思想、行动、工作、生活之中。依我园实际的情况,决定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演讲比赛活动。通过活动,希望能提高广大教师的认识,增强广大教师的紧迫感、责任感及使命感。活动的有关事项如下:
一、参加对象
我园全体教师
二、活动内容
围绕主题,充分反映我园教师在讲文明这方面的精神风貌,要坚持弘扬当代教师“志存高远、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严谨笃学、与时俱进”精神,充分体现我园教师道德思想与精神风尚。
三、比赛时间
12月8日(分两批进行)
四、比赛地点
大一班教室
五、活动要求
(一)演讲时要脱稿,要紧扣主题;并能联系教学实际,贴近身边的人、事。从讲文明,讲卫生等方面确定内容,可自带配乐录音带。
(二)演讲稿要求主题鲜明、深刻,内容充实具体、条理清晰,富有启发性,有较强的感染力和号召力。
(三)演讲时间为3—5分钟,教师按抽签顺序上场。
六、演讲评分规则
(一)评分方法:
比赛采取100分制,评委现场打分,以平均分作为最后成绩。
(二)评分标准:
1.演讲内容(35分)
要求:主题鲜明,内容充实,结构严谨,文字简练流畅,具有较强的思想性。
2.语言表达(35分)
要求:普通话标准、吐字清晰、声音洪亮圆润。语言技巧处理得当,语速恰当,语气、语调、音量、节奏张弛符合思想感情的起伏变化,能熟练表达所演讲的内容。
3.形象风度(15分)
要求:演讲者精神饱满,能较好的运用姿态、动作、手势、表情,表达对演讲稿的理解。
4.综合印象(5分)
要求:演讲者着装朴素端庄大方,举止自然得体,有风度,富有艺术感染力
5.演讲效果(10分)
要求:演讲具有较强的感染力、吸引力和号召力,能较好的与听众感情融合在一起,营造良好的演讲效果。
七、奖项设置
比赛设一等奖3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若干。
八、比赛评委
韦丽娟赵月菊
周敏黄巧红 乐业县直机关幼儿园201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