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到证说明
1.请注意你的报到证截止日期是:2011年10月15日。毕业生必须在10月15日之前到生源地的人才交流中心(生源地指你高中考大学时所在的县或县级市或地级市),办理相关手续(关系到你的档案等)。
10月15日之前,如果你已经就业并签了网上协议,那么单位会告诉你该怎么办理。以下
2、
3、
4、5条可以作为参考。如果你未就业(即:未签协议或合同),也要拿着报到证到人才交流中心去咨询一下该怎么保管你的档案,因为如果超期了,你的档案可能就丢了。
建议你持报到证到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10月15日前),办理之后会有工龄,否则在你找工作的期间是没有工龄的。记住,工龄关系你整个工作生涯,当然是工龄越长最后退休时发的退休金越多。
报到证人手一份(专升本的没有),遗失不补,如果未按报到证规定的期限办手续,导致无法就业,以及档案丢失,后果自负!(如果不明白,打电话问你当地的人才交流中心。)
2.《就业报到证》一式两页,正页(蓝色)由毕业生本人持有。副页(白色)已装入毕业生本人档案。
3.《就业报到证》是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的证明。毕业生到工作单位就业时,须持《就业报到证》。用人单位凭《就业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手续。
4.《就业报到证》正页由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时交给用人单位,是毕业生参加工作时间的初始记载和凭证,上面的日期是工龄的开始年限,与退休年龄和养老保险交纳年数都有关。
5.办理要求:
(1)可以凭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办理,如用人单位无人事权,不能接收档案,还须到其上级主管部门签章(签在“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意见”一栏);用人单位无上级主管部门的,则到当地的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在“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意见”一栏处签章)
(2) 可以凭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办理,另外还须到当地的人才交流中心签定《就业协议书》,办理人事代理手续,签好后的《就业协议书》要一并带到省校就业指导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