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电人„2010‟30号
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
关于做好2010年教师节庆祝活动的通知
院属各单位:
2010年第26个教师节是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召开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发布后的第一个教师节。为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进一步激励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献身教育事业,不断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示范院校建设,确保示范验收取得优异成绩,实现我院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教育部关于隆重庆祝2010年教师节有关工作的通知》(教师„2010‟5号)的总体要求,结合全市教育系统实际和有关安排,现就2010年我院教师节庆祝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师节主题
- 1
(二)走访慰问教师:工会负责落实走访慰问对学院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和部分家庭困难的在职(离退休)教师。院办负责落实对全体教职员工的慰问信,团委负责学生对教师的慰问信,宣传部负责用网络、展板等形式进行展示。人事处、财务处负责对全体教职员工和离退休老同志慰问金的发放。
(三)宣传先进典型,弘扬崇高师德:教师节前后,宣传部门要利用网络、展板、宣传标语、横幅等宣传手段,营造庆祝氛围,并广泛宣传学院教育教学成果和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以及示范建设、质量工程中的先进、典型事迹;宣传部牵头,组织部、人事处、工会、教务处、学生处、团委等部门配合。人事处、教务处组织广大教师学习先进教师的道德模范事迹,引导广大教师更好地履行教书育人重任。
(四)工会组织开展“庆祝教师节系列文体活动”。
三、工作要求
(一)庆祝教师节,是教育界和全社会的一件大事。各牵头和配合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好庆祝教师节活动方案,本着“隆重、热烈、务实、简朴”的原则,整体部署、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庆祝活动。
(二)要本着关心教职工,为教职工办实事、办好事的原则开展各种慰问活动。组织走访慰问为我院教育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人物,同时要特别关心离退休教师及优秀教师的生活情况,有针对性地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实际困难。
-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