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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民政局行政调解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0-03-01 22:46:16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乡镇民政局行政调解工作总结

为有效预防、减少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及时把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坚持把行政调解工作放在重要位置,积极探索,创新调解思路和工作方法,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使矛盾纠纷在行政调解中得到充分的化解。

一、加强行政调解工作的组织领导

年初,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和充实了“XX县民政局行政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局长xx同志任组长,副局长xx、同志任副组长,各股室和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行政办,局办公室主任x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不断健全行政调解工作体系

(一)构建岗位责任体系。将行政调解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根据业务性质,进一步明确局行政调解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各业务股室和乡镇民政所的主要职责、工作目标和任务要求,同考核、同奖惩,形成“一把手”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三联责任体系。

(二)构建组织保障体系。建立健全行政调解工作联系会议制度,局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行政调解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协调解决行政调解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坚持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制度,坚持开展大接访大下访活动,及时排查和化解矛盾纠纷;建立协调联动机制、信息沟通机制和效力衔接机制,加强与县级部门、乡镇的协调配合;建立行政调解工作管理机制,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相关工作。

(三)构建信息网络体系。健全了覆盖县局机关各股室、下属事业单位、乡镇民政所和村(社区)的民政行政调解组织网络,县局机关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建立了民政系统行政调解、维稳调解员队伍,建立了工作台账。同时,加强对行政调解、信访调解员队伍的教育、培训、管理,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四)构建宣传教育体系。充分利用各种会议、广播、电视、标语、板报、文艺演出、街头宣传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民政系统政策、规定,使人民群众对民政系统的内容和程序有基本的了解和认识,积极引导人民群众依靠行政调解途径解决争议纠纷。

截至目前,我局共处理群众各类信访300余件,其中,市级以上民政部门转办件9件,县委、县政府、县群工局等转办件48件,直接来访305人次。信访答复率达100%,办结率达100%。全年无一起行政复议件。

三、不断丰富行政调解工作模式

(一)坚持干部作风转变与行政调解相结合。根据党中央、省、市XX县委关于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的有关要求,加强干部队伍思想政治教育,切实将干部队伍转变作风与行政调解工作结合起来,不断探索做好行政调解的工作方法。

(二)坚持民政业务工作与行政调解相结合。研究分析全局调解重点,针对民政职能,把灾后恢复重建、旧城拆迁和城市建设、婚姻办证窗口、行政审批、优抚、救助、社区建设等作为行政调解工作重点。

(三)坚持首问责任制与行政调解相结合。进一步建立健全首问责任制,每天指定专人在办证窗口对前来办事的群众进行政策法规宣传,设立咨询点。

(四)坚持落实责任与行政调解相结合。建立行政调解组织,明确责任,将行政调整工作落实与股室业务工作推进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

(五)坚持为群众排忧解难与行政调解相结合。对生活困难的群众,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切实解决好他们生活上遇到的困难。

(六)坚持维护社会稳定与行政调整相结合。进一步加大复退军人稳控工作力度,深入排查,随时掌握动态,完善应急预案,及时化解不稳定因素,并针对重点对象采取“一对一”和“结对子,交朋友”的方法,对参与上访人员耐心细致做好教育疏导工作,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几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在各级劳动保障部门的配合下,积极推进城乡统筹就业,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努力构建发展劳动关系,圆满地完成“十二五”确定的工作目标。

一、就业工作成效显著。以市场为导向的就业机制基本形成,就业渠道不断拓宽,就业规划不断扩大,就业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就业局势继续保持稳定。“十二五”期间,全区城镇新增就业67133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6618人,基本消除城镇“零就业”家庭,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15164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

二、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成效显著,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有了新的突破,企事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水平不断提高,保障制度不断完善,保障范围不断扩大,保障资金运行良好,保障基础能力增强。“十二五”期间,全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51600人,完成任务率达100%以上。从2015年1月起,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与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合并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每人145元/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达48909人,参保率达95%以上。我区收到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项目29个,目前已有25个项目正在开展,涉及约12000人。全区纳入社会化管理的省、市属企事业退休人员人数达到35568人,养老金全部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率达到100%。

三、职业培训工作成效明显。大力实施职业技能培训工程,着力抓好再就业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和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引导培训,以就业为导向的市场化、社会化职业培训体系初步形成;大力推进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建设,技能劳动者的素质结构得到明显改善,技能工人占劳动者的比例有了较大的增长,劳动者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十二五”期间,全区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10848人次,创业技能培训5905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引导培训11268人。

四、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几年来,我区不断创新方法,理顺体制,建立完善了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纠纷调处机制和监察执法机制,较好地维护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两个主体的合法权益,保持了劳动关系的总体和谐稳定。“十二五”期间,劳动保障监察受理群众投诉举报案件324宗,结案302宗,结案率达93%;参加处理突发案件300宗;做出处罚23家,罚款金额共18.38万元;为工人追回拖欠工资及押金5907万元,涉及劳动者1893人,几年来无一起劳动监察案件被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以劳动签订合同及劳动合同备案制度初步形成,全区累计129家企业办理劳动合同备案,涉及劳动者3819人。不断加强仲裁调解能力建设,积极推进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处理。2012年11月,成立了XX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并于通过公开招聘2名和调进2名配备了仲裁工作人员,为仲裁工作提供了机构人员保障。几年来,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立案1573宗,结案1541宗,结案率达98%。

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严格按照《xx县依法治县2015年工作要点》的要求,根据我局工作特点,切实履行单位工作职责,认真践行“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大力开展民政普法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规范民政执法行为,有效提高了行政效能和服务质量,更好地发挥了民政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基础性作用。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确保依法行政工作不断深入。为加强对依法行政的领导,我局成立了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兼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局依法行政日常事务工作。制定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坚持与民政业务工作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考核。落实依法行政目标管理责任制,做到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股(室)及下属单位负责人配合抓,继续保持全县民政系统依法行政工作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在依法行政方面,我局严格执行集体审议规范性文件及重大具体行政行为的决策程序,做到了依法行政工作有章可循、按章办事、规范操作。我局将县民政局部门职能以及各业务股(室)的工作职责,通过xx县民政局民政业务服务指南、政务公开栏,向社会及时公开办事程序、服务承诺、办结时限等,进行自加压力,促进依法行政水平提高。

(二)强化学法用法教育,增强依法行政意识,提升民政干部执法水平。我局紧密结合省、市民政部门和全县法制宣传重点,组织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切实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一是坚持局学习中心组学法。局领导班子成员每月安排1至2天进行集中学习有关民政业务的法律、法规,提高领导班子成员的法律素质。二是抓好公务员特别是中层干部的法律知识学习。一年学法不少于40学时,安排各业务股(室)负责人结合其丰富的工作经验进行专题讲座,使这些好经验、好做法能够得到交流与借鉴。三是坚持集中学习与分散学习相结合。一年来,我局组织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和各镇民政干部、下属单位业务骨干集中培训学习共2期、集中培训学习达50人次,请了县纪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工安局相关人员对民政职工就学法用法法律实例进行了专题讲课,还请了市民政局科室负责人或安排局股室负责人辅导讲解,先后集中培训学习了《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以及《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四川省实施办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伤残抚恤管理办法》等民政专业法规。同时,干部职工积极利用时间坚持自学《XX市“六五”普法学习资料》,进一步增强了民政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提高了依法行政水平。就目前情况而言,我局各股室、下属各单位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办文讲法律依据、审批遵循法定程序、处理问题考虑法律后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良好氛围已形成,并成为整个部门的自觉行为。

(三)强化普法教育,让群众知法、守法,营造良好的法治民政建设环境。为增强民政法制宣传的实用性和针对性,我们以涉及群众基本生活权益的业务工作为主题,加强群众的普法教育。一是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民政法规,营造良好的依法行政大环境。如:在局婚姻登记处办证大厅利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在清明节期间,出动宣传车宣传殡葬管理法律法规;在县城广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通过发宣传单、设咨询台、悬挂横幅标语等宣传民政法律法规;同时,印制了《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殡葬管理条例》、《xx县殡葬管理暂行规定》、《四川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的宣传资料1万多份,通过基层民政办分发到广大群众手中,让民政法律法规深入人心,让群众知法、懂法、守法。二是我们采取“因人宣传”策略,针对不同对象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对年轻人,注重宣传婚姻登记、慈善、社会捐赠等方面的法规政策;对中年人,注重宣传城乡低保制度、收养登记、行政复议制度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对老年人,注重宣传五保供养、老年人权益保障等方面的法规政策;对复退军人,注重宣传优抚优待、安置等方面的政策规定。集中向社会广泛宣传民政法律、法规。

(四)履职守责,依法行政,推进我县民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民政工作除救灾救济、社会保障外,大量的工作是从事社会事务管理,它包括区划地名、婚姻、殡葬、城市救助、收养登记、民间组织、基层政权、社区建设、社会福利。这些社会事务的管理面宽量大,涉及社会各界及全体公民,做好这些工作,不仅有利于社会稳定,而且有利于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而做好这些工作的根本环节就是要坚持依法行政。因此,我们依据民政的职能职责,加大民政工作的执法力度,较好地促进了民政事业的健康发展。

(五)开展法律“八进”活动。开展了机关领导的普法教育,机关党委会、职工会坚持会前学法,有学法用法档案和专用笔记本,将学法遵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班子成员年度述职的内容;抓了机关全体人员的普法教育,邀请法律专家进行法律讲课和廉政讲课,有专门学法用法笔记,并将学法遵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职工考核的依据;配合司法部门在全县6个社区开展了法律进社区相关活动,利用农村赶集日先后在新场、始阳、仁义等开展民政政策大宣传活动,开展了对服务对象的普法宣传。

(六)开展依法治村示范创建活动。按照依法治县部门职责,配合司法机关在村(社区)开展法律宣传活动,利用农村赶集日开展民政相关政策、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指导村(社区)开展民主法治和依法治村(社区)建设、村(居)务公开、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规范完善等相关工作。

(七)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登记社会组织,开展对社会组织进行年度检查工作,加强对社会组织进行诚信教育,开展对失信社会组的惩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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