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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 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20-03-03 13:20:07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乡镇 工作职责

、县级各部门

(一)县财政局

1.确保我县财政教育经费投入达到国家“三个增长”的要求;按照规定的用途,将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教育资金落实到位;按照规定将征收的城市教育费附加全额拨付教育使用,并确保符合经费用途,重点统计核查2006年、2007年、2008年、2009年四年,乡镇 工作职责。

2.确保将教职工国标工资全额纳入财政预算并由财政按时足额发放。确保绩效工资的发放。

3.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按照规定比例落实县本级应负担的新机制经费;足额预算并执行省定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督促落实好“两免一补”资金;会同物价、教育部门规范中小学收费行为。

4.加强农村义务教育专项经费管理,会同发改、教育等部门落实并管好用好各项教育工程的专项资金。

5.会同教育部门督促做好义务教育账务的清理、剥离及化解工作。

6.积极筹措资金,确保县级配套的170万元按时拨付。负责根据国检所需经费及表彰奖励经费的需求,进行梳理和核算。及时拨付国检专项经费,确保我县国检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县地税局

1.加大征管力度,依法足额征收城市教育费附加,并及时上缴国库。

2.积极扶持勤工俭学;在学校办学条件改善、教师住房建设等方面,严格执行有关税收减免规定,给予教育优惠政策。

(三)县发改委

1.按照教育优先发展的要求,把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

2.指导教育部门编制和完善教育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学校布局调整工作。

3.按照基本建设程序优先审批或批准教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4.积极争取中央和盛州资金支持,加大对我县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会同财政、教育部门督导检查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农村初中校舍改造等工程的实施,促进农村中小学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

5.加强教育收费管理和监督检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

(四)县扶贫办

1.落实有关扶持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发展的扶贫资金,改善办学条件。在上级下拨的扶贫资金中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资金帮扶贫困学生。

2.引进扶贫资金帮扶贫困地区的“两基”工作。

(五)县妇联

1.组织实施“春蕾计划”,配合当地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做好控辍保学和扫除妇女文盲工作。

2.加强家庭教育,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中小学学生家长及监护人的劝学工作。

3.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会同有关部门切实做好女学生及女教师的维权工作。

4.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女童的入学与巩固工作。

(六)县工商局

1.配合人事劳动社会保障等部门清理打击非法使用童工的行为。

2.加强对学校及周边食品市场的整顿。

(七)县公安局

1.加强户籍管理,做好拆迁户的户口迁移工作,积极解决人户分离问题。协助当地政府、教育部门和学校做好外出务工人员的子女返校就读工作,并对当地义务教育适龄人口的管理和统计工作给予配合,协助教育部门健全完善辖区内人口文化户口册登记工作。协助做好中小学控辍保学工作。

2.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打击对学校及师生的违法犯罪活动。

3.整治学校周边突出治安问题,在校园周边复杂地区设立治安岗亭,有针对性地开展治安巡逻,加强对校园周边娱乐场所的治安管理,网吧、商业摊点的整治。年内至少开展2次集中专项整治工作,为迎检营造良好氛围。

4.会同教育等部门和学校做好中小学生自我防护、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和禁毒等方面的教育工作,在公路沿线学校门口设置警示标志,工作总结《乡镇 工作职责》。

5.开展警校共建平安校园活动,做好选派民-警担任中小学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的工作,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巡逻。

(八)县广电局

1.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宣传部关于《大姚县“两基”迎国检宣传方案》的精神。

2.从2010年7月起,每天大姚新闻前后,插播两条“两基”宣传标语,在其他节目滚动播出“两基”宣传标语字幕,每周更新一次。

3.从2010年7月起,县电视台开设“两基”工作专栏,多角度宣传“两基”工作,营造良好的迎检氛围。

4.从2010年7月起县广播电视台组织开展“两基”迎国检新闻宣传专题采访报道活动,突出宣传扫盲和成人文化技术培训、办学条件、普及程度、师资队伍建设、学校管理和教育质量等方面工作的先进典型和个人先进事迹。

5.在2010年10月上旬前完成制作全面反映我县“两基”工作成果的电视专题片,并为制作全县“两基”展室提供有关材料。

6.对各级政府组织的督查和国家的检查验收过程进行报道。

(九)县国土资源局

1.督促落实中小学建设用地应符合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各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应保障新建或扩建中小学用地。

2.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上优先保证审批中小学用地,并采取划拨方式供地,确保中小学建设项目顺利实施。

3.在用地审批程序上为中小学建设项目依法简化手续,做好土地确权登记工作。

4.依法查处侵占教育教学用地的违法行为。

(十)县计生委

1.充分利用人口计生管理系统,协助完成非农户口核查、清理登记,非农文化户口册建档工作。

2.负责计划生育统计工作,参与全县人口统计数据的分析研究。

3.认真落实优先优惠政策,帮助《独生子女户》、《两女结扎户》和《计生特困难户》的子女入学,解决实际困难。

(十一)县监察局

1.加强对各级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教育工作职责及效能情况的监察,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2.督促各有关部门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各项建设工程质量、项目资金的投入,使用情况进行监察。

(十二)县建设局

1.把中小学建设纳入基础设施建设统一规划;依法落实城镇住房小区配套建设中小学的有关规定。

2.对中小学建设项目优先办理报建手续,并实行优惠政策。

3.加强对中小学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

4.会同教育行政等部门做好中小学危房鉴定和改造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克期完成危房和除险加固工作。

5.按县政府本年度重点建设项目,克期完成9月招生学校的建设及竣工验收工作。

6.为学校办理房产证。

(十三)县教育局

1.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收集、汇总国检的各项数据、报表和有关资料。

2.督促各单位依法采取措施控辍保学,确保九年义务教育普及程度和扫除青壮年文盲非文盲率等有关指标达标。

3.负责中小学管理工作;会同公安、司法、文化、工商、卫生等部门加强对校园及周边环境的治理,确保中小学校不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卫生事件;会同物价、财政等部门规范学校收费行为。

4.负责教育质量各项指标的监控,督促中小学校全面贯彻教育方针,依法规范办学行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5.加强校园文化、绿化美化和师德师风建设。

6.会同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等部门加大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的力度;会同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组织实施并督导中小学危房改造、农村初中校舍改造等工程的实施情况,促进农村中小学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提高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7.配合财政部门管好用好教育经费,并做好建立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有关工作,理顺校财局管校用的义务教育经费管理使用机制。

8.督导全县各级“两基”表册档案建设。

乡镇农业工作职责

乡镇司法所工作职责

乡镇妇联工作职责

乡镇农技站工作职责

乡镇党委委员工作职责

乡镇党建 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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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工作职责

乡镇卫生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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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 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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