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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安委办1号

发布时间:2020-03-02 20:08:52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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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安委办〔2006〕1号

关于印发《2005年本市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和《上海市2006年

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各有关委、办、局、控股(集团)公司:

市安委办2006年第一次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了《2005年本市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和《上海市2006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现将有关文件印发给你们。希望你们结合本地区、本单位或本系统(行业)的工作特点和实际情况予以贯彻落实,认真开展工作,确保不发生有严重社会影响的重特大事故,确保本市安全生产始终处于总体受控状态。

二OO六年二月二十一日

2005年本市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200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各安全监管职能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本市安全生产形势继续保持了相对平稳和趋于好转的态势。特别是在去年全国特大事故多发、人民生命财产遭受了重大威胁和损失的情况下,上海作为产业高度集中、人口高度密集的特大型城市,未发生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完成了韩正市长提出的“确保不发生有严重社会影响的重特大事故,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始终处于受控状态”。这些成绩的取得,实属来之不易。

一、事故总体下降,城市安全平稳受控

2005年,本市共发生各类事故14992起,死亡2031人,同比2004年事故起数下降55.84%,死亡人数下降6.58%。其中:

(一)本市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完成情况

1.2005年,国务院安委会下达本市道路交通、火灾、铁路交通、工矿商贸企业四类死亡控制指标数为2069人,分别为:道路交通1551人;火灾30人;铁路交通66人;工矿商贸企业422人(含建筑业172人,危险化学品7人)。

2.本市四类控制指标实际死亡总人数为1909人,相比控制指标减少死亡160人,总体下降7.7%,占指标总数的92.3%,分别为:

道路交通死亡1393人,相比控制指标减少死亡158人,下降10.2%;

火灾死亡54人,相比控制指标增加死亡24人,上升80%;

铁路交通死亡49人,相比控制指标减少死亡17人,下降25.8%;

工矿商贸企业死亡413人,相比控制指标减少死亡9人,下降2.1%(含建筑业146人,减少死亡26人,下降15.1%)。

除火灾死亡人数外,其他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均控制在国家下达的指标范围内。

(二)各类死亡事故情况

道路交通事故——共发生事故9238起,死亡1393人、受伤8850人,同比04年分别下降65.96%、9.72%和21.71%。

工矿商贸事故——共发生事故1043起,死亡413人,同比04年分别下降21.22%和4.18%。未发生特大以上死亡事故。

(包括:建筑施工事故207起,死亡146人,同比04年分别下降21.29%和16.57%;特种设备事故16起,死亡8人。同比04年事故起数下降5.88%,死亡人数上升60%。)

火灾事故——共发生事故4310起,死亡54人,受伤90人,同比04年事故起数下降16.05%,死亡人数上升80%,受伤人数上升91.5%。

水上交通事故——共发生事故193起,死亡89人、同比04年分别下降5.39%和2.2%。

铁路交通事故——本市辖区内发生路外事故78起,死亡49人,同比事故起数上升13.04%、死亡人数下降26.87%。

农业机械事故——共发生事故100起,死亡11人,同比04年分别上升42.86%和83.33%。

渔业船舶事故——共发生事故30起,死亡22人,同比04年分别上升87.5%和266.67%。

另外本市还发生城市燃气事故53起,死亡38人,同比04年事故起数下降5.36%,死亡人数上升46.15%。

工矿商贸从业人员10万人死亡率由04年4.48下降至4.15。

亿元GDP死亡率由04年0.29下降至0.22。

交通事故万车死亡率由04年7.65下降至6.7。

二、加强重点监管,整体工作得到有效推进

一是扎实推进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1)重点整治事故“黑点、黑段”。共消除14个事故黑段,会同有关部门完成5处道路工程项目改造,有效消除道路安全隐患。(2)扎实推进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费率浮动机制。全市共有10.8万辆汽车的保险费率因交通违法等原因有不同程度的上浮。(3)强化事故责任倒查制度。已有负主要事故责任以上的33名驾驶员所在的培训部被纳入“黑名单”,责令限期改正。(4)加强对外省市机动车及驾驶员的交通安全管理。逐步建立了外省市机动车和驾驶员信息登记、备案、教育制度。

二是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1)加强总体谋划。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关于加强本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总体思路”。(2)加快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严格标准,严格程序,严把审核、发证关,完成安全评价521家、颁证193张。(3)市、区两级安监部门继续加大整治力度。在“关停转迁”生产、储存和使用企业265家的基础上,重点对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企业采取强制措施,甄别提出第一批责令停产整顿的22家企业名单,上报市政府,现正抓紧实施。

三是顺利实施“防消合一”消防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公共消防基础建设。强力推进火灾隐患专项治理工作,在全市范围内分别开展了闲置厂房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商场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对于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实施挂牌督办制度,48家单位中的47家实现摘牌,余1家基本整改完毕,有效消除了一批重大火灾隐患。

四是整治内河通航秩序,突出重点航段、重要时段、重点船舶的监管,加大黄浦江上游航道通航环境整治力度,全面推进本市低质量船舶专项治理工作。认真开展船载危险货物安全整治年活动,在强化集装箱开箱查验和推进诚信管理方面形成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水上交通事故、自然灾害、船舶污染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形成全港联动机制。

五是针对铁路系统直管站段体制改革的实际,迅速构建新体制下的运输安全管理体系。强化专业安全管理,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在系统内实行投入改造计划由零小项目审批制改为核准制的试点工作,切实提高站段安全自主管理能力。将专业技术人员充实到车间和生产一线,大力强化站段现场安全管理。

六是组织文明工地检查,深化本市工地安全管理。深入开展轨道交通、深基坑工程、建筑起重机械等专项检查,加大督查力度,落实整改措施。探索在市重大工程等实施远程视频实时监控,该项监控措施已被国家建设部推广到全国施工企业。进一步完善网上管理程序流程,使安全生产许可证监管工作进入常态管理阶段。修订完善了《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通过防御“麦莎”和“卡努”台风的检验,进一步提高了本市建筑业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七是采取政府推动、部门合作、企业主体负责、检验单位配合等多种形式,着重开展“土锅炉”、“土电梯”、压力管道、游乐设施、危险化学品压力容器的专项整治,消除了一批不安全隐患,提高了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同时,通过特种设备动态管理信息系统的正式启用,实现了部门间的信息联动,健全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组织网络。

八是加强和规范华东民航管理局各基层监管部门的一线监管职能。重点强化对生产现场的安全监管,进行有计划的日常性检查和专项检查。制订民航华东地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计划,分别对“航空公司落实规章不到位”、“货物安检”、“鸟击”、“货物隐载”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狠抓整改,狠抓落实。

三、各方协同作战,监管效能得到明显提升

一是组织实施了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签约和落实工作。2005年初,市、区(县)、街道和乡镇相互之间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企业与职工也相应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市安委办在年中组织相关监管职能部门对事故进度超标的区县分别进行了督查。切实增强了各级政府、监管部门、企业的监管意识和主体意识。

二是市安委会的工作机制得到逐步完善。分别印发了《市安委会工作规则》和《市安委会联络员工作办法》,初步形成了全体联络员工作会议、紧密型工作部门会议、专项事务协调会、区县安办主任工作会议等一系列例会制度,加强了市安委会委员单位之间的信息沟通与交流合作,有效促进了各监管职能部门的行政资源整合。

三是筹备建立长三角危险化学品安全运输动态监管联控机制。通过多次会商,本市安监、公安、交通等部门和江苏、浙江两省安委办达成共识,力争尽快形成有效的运作机制,进一步提高苏浙沪三地之间对危险化学品运输领域的安全可控度。

四是加快推进零星危险化学品配送试点工作。在市安监局、市公安交警总队、市交通局和交运集团共同协调与努力下,帮助国药化学试剂有限公司、好美家装潢建材有限公司和上海化运公司等单位完善方案、落实车辆,使零星、小批量危险化学品专业配送机制试点工作在岁末正式启动。

五是针对“11.13”吉林石化爆炸事故的教训,市安委办及时召集环保、海事、消防、水务、港口、市政、安监等部门举行专题工作会议。研究应对措施,完善应急方案,并部署安全检查。经委、安监、环保、水务部门还多次就完善沿江河化工企业排污系统及应急处理装置、确保抢险化工污水进入污水排放系统、建立应急救援防水体和大气污染预案等进行了专题研究。

六是启动本市危险化学品行业总体规划和布局的前期调研。为了贯彻落实市政府常务会议关于尽快制订本市危险化学品行业总体规划和布局、切实提高城市安全保障能力的要求,市经委、市安监局和市规划局等联手制订了调研方案。

七是组织重大节日和特殊时段的安全大检查。市安委办组织公安、安监、质监、消防等部门分别在春节、五

一、国庆等重大节日前和“两会”期间对车站、客运码头、大型购物场所、公园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安全大检查,狠抓隐患整改,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春节等重大节日以及全国、本市“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平稳有序。

八是贯彻落实国办关于《认真做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市安委办召集消防、交警、教委、铁路、海事等16个部门召开会议,专题学习贯彻国办通知精神,并重点部署了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人员聚集场所、燃气、学校安全管理等方面的安全监管工作。并于06年元旦、春节期前夕,组织开展了以查“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查隐患、查制度、查应急预案为主要内容、为期两个月的全市性安全联合大检查。

四、强化宣传培训,安全意识得到全面提高

一是加大《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宣传力度。以《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的颁布和实施为契机,召开千余人参加的全市宣贯大会、安排600多场现场宣讲、组织社会化安全生产知识竞赛,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法制教育。同时,以6月份全国“安全生产月”为活动平台,通过文艺演出、公益广告、现场咨询、专家讲座、“市民与社会”直播对话、配合人大和政协视察等形式,提高市民安全生产意识。

二是努力拓展道路交通宣传空间。市交警部门通过在本市人流量集中地设置105块大型宣传牌和1100余组宣传栏、在11000辆公交、出租车和1000台楼宇公共电视上定时或滚动播放公益宣传广告,以及通过手机短信发送宣传信息50余万条,形成“图、字、影、声”四位一体的固定宣传点,拓展了道路交通安全的宣传新空间,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教育效果。

三是广泛传播消防平安文化。本市消防部门组织开展居(村)民防火宣传周活动,向社区发放《居民防火知识手册》25万册、《教你一招》碟片近万张,消防宣传展板2250余块。并会同教育主管部门在全市开展中小学生暑期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共有3万余名师生接受了消防安全教育。在第十五届“119消防日”活动中,近10万名群众参加了市、区县消防主题活动,进一步提升了公众的消防安全意识。

四是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工作。全市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管理人员、从事特种作业和检验检测人员、交通驾驶员和违章人员、建筑业一线操作人员和项目经理等消防、生产、交通、特种设备安全培训考核共计70.48万人次。此外,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还采用英语或日语教学、考核方式,专门组织首批化工企业外方负责人参加安全培训班,填补了外资企业外籍负责人安全培训的空白。

五是组织参与全国“安康杯竞赛”活动。在市总工会、市安监局和市消防局的共同组织与指导下,上海宝山巴士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等25家企业荣获全国“安康杯”竞赛优胜企业荣誉称号。

五、严格行政执法,事故防范得到有效增强

一是狠抓危险化学品运输治理工作。市交警联合市政、安监等部门并与华东四省交警部门联手,先后开展了2次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安全集中行动和7次客车超员、超速联合整治。共检查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3404辆次,查处违法行为382起,无证运输化学品192吨;查处货运车辆超载11588起,客运车辆超载545起。

二是针对4.29黄浦特大纵火案所暴露出的问题,公安、安监、消防、建委等16个部门,联合开展了闲置厂房租赁场所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以消除隐患为主要目标,同时注重闲置厂房资源的规范使用,建立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据统计,全市共有闲置厂房租赁场所13043处,面积2665万平方米,承租户26432家,共检查11660家单位,发现隐患12419处,消除隐患12240处,行政处罚325家,停产停业172家,依法取缔111家,5家被列入下一步市重点整治单位。

三是全面开展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百日竞赛”专项活动。在全市范围内的3次集中整治行动中,共处罚酒后驾车、无证驾驶等9类交通违法行为1821起,暂扣土方车等车辆367辆、驾驶证175张,治安拘留5名。“百日竞赛”活动的深入开展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四是开展劳动防护用品专项检查。市安监局与市总工会联手抽查了5822家单位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情况,共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405份,回头查单位7家,保护了从业人员的职业安全和健康。

五是开展大型游乐设施和简易电梯的专项整治。市质监部门共检查各类大型游乐设施1812余台(套),出动监督检查巡查人员5000余人次,发现简易电梯使用单位618家,简易电梯数量788台。对存在不安全隐患的单位,现场发出监察意见书,并督促相关企业及时进行整改,确保客运索道、大型游乐场所和电梯的运营安全。

六是开展施工现场夏季安全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施工现场夏季用电、大型施工机械、防台防汛、防暑降温等工作情况。据不完全统计,市建委在安全生产月中共检查工地14215个(次),开具隐患整改单903份,查出各类隐患7964条并进行整改回复,对存在较严重隐患的工地开具了暂缓施工整改单,并对相关项目经理实施了记分式动态考核。

在市委、市政府的强有力领导下,在各委员单位的大力支持下,市安委会在过去的一年中较好地体现了综合监管、统一协调的作用。所有委员单位各司其职,确保了本市安全生产的平稳态势;各委员单位互相协作、攻坚克难,共同维护了本市安全生产的可控局面。

上海市2006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

2006年是实施“上海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起步之年,也是关键之年。本市安全生产工作将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凝聚力量、扎实工作,继续为促进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2006年的工作目标是:紧紧围绕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认真贯彻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以安全发展为指导,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倡导安全文化、健全安全法制、强化安全责任、推进科技兴安、加大安全投入,提升对特大型城市的安全驾驭能力,共同构筑确保城市安全的责任预防控制体系,确保不发生有严重社会影响的重特大事故,确保本市安全生产始终处于总体受控状态。

2006年的具体任务是:在市安委会统一领导和综合协调下,进一步加强责任落实,提高安全监管综合能力;进一步加大重点整治,提高城市安全设防能力;进一步形成工作合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进一步夯实基础工作,推动安全自律行为建设;进一步扩大宣传渠道,增强全民安全防范意识。

一、落实责任,不断提高安全监管综合能力

(一)充分发挥市安委会统一领导、综合协调的作用。建立市安委会对各委员单位责任落实、工作业绩的考评制度。市安委会办公室在各相关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履行各自安全监管主体责任的基础上,建立聚集各部门政策优势、整合各部门资源力量、追求安全效果最优化的工作模式。组织委员单位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水上安全、公众聚集场所安全、消防与燃气安全等专项督查。邀请人民代表和政协委员进行安全巡查及视察活动,监督各级政府和部门以及企事业单位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消除事故隐患。市安委会全体委员单位要切实按照《市安委会工作规则》和《市安委会联络员工作办法》,认真落实各项工作制度,围绕市安委会的总体工作部署,各司其职、加强协作,形成本市安全生产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继续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实施与各区(县)政府、相关委办局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签约、督查和评估考核工作,并督促各控股公司、集团总公司等实施行业内部责任制层层签约工作,深化对从业人员的安全告知、安全承诺与践诺活动。进一步落实各级政府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以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的行政责任。特别要通过严格的监管、有效的指导和有力的社会监督,推动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到位。要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的督查,指导各类企业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确保不突破2006年度本市安全生产绝对控制考核指标。

二、重点整治,不断提高城市安全设防能力

(一)防范危险化学品环境污染。针对“11.13”吉林石化爆炸事故的教训,为防止次生灾害和环境污染,环境保护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全面开展本市环境安全大检查,重点对城镇集中饮用水源地上游和城乡居民集中居住区周围的大中型化工企业及化学品仓储地、黄浦江、苏州河干流及其主要支流沿线的生产企业、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构成危险的废物堆放场所和危险废物处置企业等场所的事故隐患进行联合整治,责令限期整改;安监部门要严把危化企业准入关,细化应急预案,提高应急队伍的能力建设,最大限度地消除事故造成的危害。

(二)维护城市燃气运营与使用安全。各级政府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要明确监管责任,加强信息沟通和执法互动,严格监管液化石油气生产、储存、运输、销售、废弃钢瓶处置等各环节。组织开展对从事非法运输、储存、销售液化气的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查处非法经营液化气的行为,取缔非法储存液化气窝点。新闻媒体要积极支持,发动社会力量,打击非法供气和充气、私自灌装液化石油气等违法行为。要研究民用燃气使用安全的政策和措施,共同维护城市燃气运营与使用的安全。

(三)规范地下设施的管理和使用。特别是被用作商场、餐饮、旅馆、娱乐场所和生产的地下场所人员比较集中,尤其早期建造的地下设施,其消防硬件设施相对薄弱,存在很多的事故隐患,必须引起高度重视。按照市政府常务会议的要求,由市安委办牵头,市民防办作为地下空间安全管理主管部门,会同建设、公安消防、房地、工商、安监等部门,认真开展地下设施的专项整治工作,采取集中力量、联合执法的强有力手段,加大整治力度,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同时要制定规范与标准,科学合理地使用地下设施。

三、合力推进,不断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一)强化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为从本质上减少危险化学品高危行业对市民及城市安全构成的潜在危害,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等环节的从业单位实行合理布局和产业调整,发改委、经委、安监、规划管理等部门要通过深入调研,研究制订本市危险化学品行业的总体规划,严格控制并压缩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单位的总体数量;各级政府要积极引导和鼓励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入迁专用区域,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企业分步实行“关、停、并、转、迁”;安监部门要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储存企业的专项整治,逐步实现危险化学品行业的集约化发展和集中化管理。

继续协同推进本市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动态联控监管,安监、公安、交通运输监管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进一步推动华东六省一市道路、铁路、水路运输安全联控机制的建立,民航管理部门对空中运输安全实现有效监控,逐步形成覆盖道路、铁路、水路、空中运输的危险化学品安全运输联控机制。

交通运输、港口、海事等监管部门要切实把好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准入、运输车辆技术标准、从业人员素质关口,全面推广使用新的危险化学品运输标志标牌,逐步完成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和运输船舶GPS卫星定位系统的安装应用;规范港口危险货物作业的申报和审核工作,完善信息报告制度。

各级政府和监管职能部门及生产经营单位要制定并进一步完善危险化学品生产、运输、经营、储存、使用等环节的事故处置预案,提高事故救援和应急处置能力。

(二)起步危化品气瓶电子标签标识工作。本市约有400万个危险化学品气瓶遍布企业、家庭、医院、实验室、出租车、助动车和其他公共场所,与市民和社会公共安全关联密切。质量技监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在今年先期完成100万个危险化学品气瓶电子标签标识,利用电子标签的自动识别功能,对气瓶检验、充装、配送等信息实行计算机管理,确保危险化学气瓶生产、物流配送和使用安全。

(三)保障交通运输的安全运营。以遏制外来驾驶员事故高发的态势为重点,公安交警、交通管理部门要加强外省市机动车辆和驾驶员管理,全面推广长期在沪的外省市号牌车辆和驾驶员的登记工作,及时发布“黑点、黑段”以及交通违法信息指数,加强对车辆单位的安全监管和考核,在公交、出租汽车、省际客运和货物运输单位开展安全资信等级评定工作,促进车辆单位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

铁路运输部门要加强对关键地段、重点时段、薄弱环节和夜间作业的检查监督,开展行车设备隐患、危险品运输、货物装载加固及超限货物运输、消防安全的专项整治,实现铁路安全的“有序可控、基本稳定”。

民航管理部门要加强安全科技的研究和应用,建立本市民航安全监管协调机制,推进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做好本市民航机场净空保护区的管理,确保民航运输安全。

水上运输安全管理部门要严格市场准入,从源头上控制低标准船舶和低标准航运公司投入营运。加强引航、内河通航环境、水上水下施工、乡镇渡口尤其是客运安全和港口危险货物作业安全监管,严禁在内河运输剧毒危险品。

交通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轨道交通运营企业的监督检查和督促整改,把轨道交通安全运营纳入交通行业行政执法范畴,制订完善轨道交通规范标准体系,建立轨道交通安全评价框架体系。

(四)继续推进消防安全工作。公安消防部门要积极探索重点单位管理、安全评估、参与保险的新举措,规范本市内装修工程消防技术咨询服务市场以及消防检测和验收规程,建立预防重特大火灾特别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长效监管机制。年内继续以高层、地下、水上、化工、闲置厂房等重要建筑,以及大型商场、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狠抓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继续推行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工作机制,明确和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五)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质量技监部门要把有可能造成特大伤亡后果、较大财产损失或重大社会影响的危险源列为重点监控对象,采取监控措施,编制重点监控设备档案,实施分级管理和动态监管。建立特种设备安全评价体系,完善安全监察、检验和绩效评价方法,实现特种设备的科学监管。深入开展“土电梯”、“土吊车”等特种设备的专项整治,组织推动特种气瓶和压力管道的检验、检测工作,确保本市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

(六)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的行业管理。针对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施工坍塌“四大伤害” 高发事故,建设管理部门要进一步采取整治措施,强化监管执法力度。以村镇建设工程和区(县)开发园区的违规工程为重点,组织开展执法整治活动,消除违规工程的监管盲点。率先在市重大工程以及安全生产隐患严重的工地实施远程电子视频实时监控。监督检查建设单位按规定应支付的安全措施费用,改善施工现场的安全条件。结合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动态监管工作,淘汰安全生产业绩差劣的企业,有效控制和减少建筑施工的伤亡事故。

(七)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按照“上海市应急指挥组织体系”的构架设想,推进“上海市安全生产应急处置指挥部”建设。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在各自的监管范围内,依托市应急联动中心的指挥平台,进一步完善专项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定期演练,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形成一套相对完整的城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机制,建立及时有效的应急救援体系。

(八)高度重视建筑外墙与压力管道的公共安全管理。由于本市部分建筑外墙饰物及玻璃幕墙老化坠落、部分压力管道与市民住宅犬牙交错,已经成为城市公共安全的重大隐患,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潜在的威胁。建设、房地等管理部门应加强调研,提出建筑外墙整治的对策与措施。经委、国资委、电力部门、相关区政府就确保压力管道安全运行中涉及市民公共安全的问题,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相互协调配合,提出解决方案和具体措施,尽快消除隐患。

四、夯实基础,不断推动安全自律行为建设

(一)加大安全预防专项经费的投入。各级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预防工作,进一步明确工作地位和职责,切实加大安全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和监管力度。倡导科技兴安,加强科技装备配置,提升安全工作科技含量和效率。应用新技术、依靠新科技提高事故防范和处置能力,有效控制和降低事故风险。

(二)大力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要充分发挥和调动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和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安监部门应组织推进行业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拟定非公小企业分类监管措施,规范工业园区安全管理模式,建立企业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长效管理机制。卫生、安监部门和工会组织要联手组织开展职业卫生示范企业的评选活动,推动本市职业卫生工作的深入开展。民航系统推行建立航空“安全管理系统”(SMS)。港航系统要深化渡口、旅游码头、内河船舶的标准化工作。

(三)探索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以“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经济环境”为目标,各级安监部门要积极探索安全生产领域诚信体系建设。研究制定企业安全生产信用等级评定标准和管理制度,真实记录企业的检查、处罚、奖励、事故等情况,准确披露、归档企业的安全信用信息。同时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监管机构、监管队伍、中介服务机构的诚信建设,加强执法行为监督,建立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规范执法者的执法行为,对违规执法机构、违纪执法人员和缺乏诚信的中介机构予以惩戒。

(四)推进安全社区建设。以国际卫生组织的“安全社区标准”为基础,安监部门应会同相关部门探索推进“上海市安全社区建设标准”的制订,并选择条件较为成熟的社区开展试点工作。各级政府要把安全社区建设融入到社区建设与管理之中,加大安全社区的创建力度,确保资金投入和工作进度。

消防部门要继续开展社区消防建设“八个一”工程,力争年内全市70%的居委会达标。督促完善学校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用2年的时间完成教学楼、宿舍楼等公共场所应急照明、安全出口指示标志的配置。

五、扩大宣传,不断增强全民安全防范意识

(一)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各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要高度重视并强化对从业人员的安全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尤其要以非公有制生产企业和建筑、交通、机械、冶金、船舶、危化行业为重点领域,以生产第一线的外来从业人员为重点人群,提高教育培训质量,增强外来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从根本上控制事故多发势头。同时积极创造条件,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等实行考培分离,不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专业技能。

(二)提升安全生产社会化宣传功能。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主流媒体的作用,以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弘扬先进典型、曝光反面案例以及预防性启示教育为重点,扩大安全生产社会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加强社会舆论监督。要注重宣传实效,采用多种形式和手段,精心组织“5.25交通安全日”、“安全生产月”、“11.9消防日”、“安康杯竞赛”等活动,让安全生产宣传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努力提高全民的安全意识。

(三)积极发挥各级工会组织的监督作用。要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安全生产的民主监督、舆论监督作用,督促各级行政管理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积极向政府部门反映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中存在普遍性、趋势性的突出问题,提出合理可行的意见和建议。以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教育培训、劳防用品配备为主要监督内容,把安全生产和员工保护措施纳入平等协商与集体合同的内容之中,切实保障和维护从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的职业安全卫生合法权益,努力构筑工会劳动保护的工作格局和群众监督的长效机制。

(四)增强企业安全的社会责任意识。企业作为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应致力于安全文化的建立,推进OHSAS、HSE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建设,强化自主管理和自我约束的社会责任意识。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不仅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遵从社会公德,更要诚实守信,坚持以人为本,接受政府和社会的监督,主动承担企业的社会责任,切实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预防和控制安全生产事故,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安委办1号 一季度安全工作计划

沪教委后〔〕1号

安委办〔〕17号

安委办〔〕44号

安委办〔〕21号

安委办工作总结定稿

南市安委办10号

南市安委办27号

百源安〔〕1号

沪司团发[2004]1号

沪安委办1号
《沪安委办1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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