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食安委办〔2007〕11号
浙江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 全省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总结的通知
各市人民政府、省级有关部门: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关于全省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浙政办发明电〔2006〕203号),2006年12月1日至2007年2月底,在全省开展了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按照《通知》要求,请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经贸委、公安厅、监察厅、农业厅、卫生厅、工商局、质量技监局和各市认真对照《通知》确定的整治内容,及时做好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在规定时间内(2007年3月15日前)报送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汇总后报省政府。同时,请各市认真 - 1 -
填写《全省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表》,一并上报。
附件:《全省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表》
- 2 -二○○七年三月十二日
附件:
全省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表
填报单位:(盖章)
二○○年月日- 3 -
主题词:食品安全瘦肉精总结通知
抄送:各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浙江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2007年3月13日印发
-4-
《浙食安委办〔〕11号(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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