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电力线路和电器设备安全是企业安全生产的基本内容,为保证企业电器及相关设备正常运行和人身安全,特制定以下规程:
1、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生产必须安全”的原则。
2、在岗电工必须掌握有关电气设备的结构、原理、线路分布等情况。
3、对所管辖的电器设备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维护,发现隐患及时排除。
4、新上岗人员上岗之前必须经企业进行安全教育,现场操作规程学习和时间操作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操作。
5、原则上避免带电作业,必须带电作业时,应设专人监护。工作时必须戴安全帽、手套、穿绝缘鞋、长袖衣,并踏在干燥绝缘物上。
6、线路、设备检修或电器设备安装施工时,电源线必须有明显的断开部位或断开点(如隔离开关),以防触点沾连,发生触电事故。
7、线路及电器设备有人工作,须在线路断开器或隔离开关操作手柄上悬挂“线路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示牌,必要时应设专人监护。
8、高空作业时,操作者除穿戴必要防护装束外,必须使用安全带。
9、工作场地必须有充足的照明。
10、电气设备必须保持防护设施齐全,严禁使用无端盖、无风罩、接地不可靠的电动机和缺盖裸露的各类电器开关。
11、必须安装临时闸,驾临时线临时等时,所用电气元件组合及相关物品要严格确认器质量上的可靠性,使用过程中应加强巡视检查,用毕立即撤除。
12、如遇雷雨天气,严禁对室外电力线路电器进行倒闸操作,更换熔丝,在线测量等作业。
13、在管道或容器内施工作业时,应使用安全电压以内的照明灯具。
14、从事高空作业时,应按相关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对施工和抢修设专项负责人、专制监护人。
15、施工和抢修作业时,至少两人一起互相配合。
16、电力线路、电气设备施工、安装、检修、抢修,要和机器设备的安装、检修、抢修,统筹安排,相互配合。
17电力线路、电气设备作业完毕,须确认机械设备当前状态是否正常,是否有人作业等。
18、熟悉和掌握有关触点现场急救方法,熟知电器灭火知识,正确使用,及时补更换灭火器材,提高救护和自我防护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