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书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乙方:
地址: 身份证号: 电话: 传真:
鉴于甲乙双方在乙方毕业后正式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自愿订立本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第一条 因乙方申请将户口迁移至北京市,甲方同意在乙方户口迁移中提供全面的服务,帮助乙方获得北京市城镇户口事宜。
第二条 乙方愿意就甲方的服务支付给甲方服务费人民币壹拾万元人民币。
第三条 如果乙方能在甲方企业中服务满五年,甲方自动放弃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服务费。
第四条 乙方在甲方企业服务期间甲方按照相关的标准支付乙方薪酬。
第五条 乙方若未在甲方企业中达到本协议第三条约定服务期限,乙方须支付甲方违约金:未满一年者需要支付全额服务费,满一年未满三年者支付玖万元服务费用,满三年未满五年者支付七万元服务费。
在甲方为乙方办理获得北京市城镇户口事宜过程中,若乙方因解除合同等原由未达到服务期限,而获得甲方北京市城镇户口的,应按本条约定支付服务费。
第六条 发生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本协议自动终止:
1、乙方未能获得北京市城镇户口。
2、乙方在甲方服务期满。
3、乙方支付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服务费。
第七条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选择以下第__2____种方式解决纠纷:
1、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2、向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协议于___年___月__日于北京市房山区签订。
甲方(公 章) 日期:
乙方(签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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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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