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2006年崂山区(高科园)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报到落户
就业流程
一、崂山区(高科园)籍未就业毕业生报到、落户流程 崂山区生源指入学前户口所在地为沙子口、王哥庄、北宅街道办事处。高科园生源指入学前户口所在地为中韩街道办事处。
崂山区用人单位指在沙子口、王哥庄、北宅街道办事处地域内注册的用人单位;高科园用人单位指在中韩街道办事处地域内注册的用人单位。
崂山区生源毕业生直接到家庭所在地人事局办理报到、落户手续。高科园生源毕业生到青岛市人事局毕业生就业处办理报到、落户手续。
(一)报到
山东省外高校、崂山区(高科园)生源未就业毕业生,须先登录青岛市毕业生就业信息网(http://qds.sdbys.cn)在首页“用户登录”处点击“毕业生注册”登录个人简历后,持报到证、入学前身份证或户口簿办理报到手续。
(二)落户
所需材料:
1、报到证(升学的毕业生需带录取通知书;出国留学的需带学校出具的证明);
2、户口迁移证或户籍证明书;
3、入学前身份证或入学前迁出派出所开具的迁出证明、户口簿。
山东省外高校、崂山区(高科园)生源未就业毕业生,须先登录青岛市毕业生就业信息网(http://qds.sdbys.cn)在首页“用户登录”处点击“毕业生注册”登录个人简历后,持以上材料办理落户。
二、已就业毕业生落户
所需材料:
1、报到证;
2、户口迁移证或户籍证明书;
3、毕业证;
4、学位证;
5、单位落户证明信(首页“公告栏”下载,单位盖章) 在高科园就业的毕业生持以上材料到青岛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或指定集中办公地点,开具“青岛市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入市落户通知书”后,到单位人事代理部门或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在崂山区就业的毕业生到单位所在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落户手续。
三、崂山区(高科园)籍未就业毕业生二次派遣手续
报到证派遣到青岛市人事局,毕业后找到就业单位需到市人
事局毕业生就业处办理二次派遣手续的毕业生。
所需材料:
1、高科园生源毕业生:报到证、本市身份证、网上打印的就业协议书。
2、崂山区毕业生: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网上打印的就业协议书。
用人单位接收毕业生具体流程请参照青岛市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用人单位使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办理就业手续流程”进行操作。
四、改派
(一)本市内改派
1、原接收单位登陆青岛市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点击“签约解约管理”中的“已签协议书管理”,选中要解约的毕业生后,点击“解约协商”,毕业生应约后,打印解约证明信,用人单位及毕业生双方签字盖章。
2、新接收单位登陆青岛市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与毕业生进行网上签约,审核后打印就业协议书,用人单位及毕业生双方签字盖章。
3、持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原单位解约证明信、新单位就业协议书办理改派手续。
4、一方单位所在地在崂山区,须经当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在解约证明信或就业协议书上盖章后,方可办理改派手续。
(二)外市改派至本市
1、外市原单位出具解除协议证明(若毕业生毕业时未落实就业单位,报到证派回生源地人事局报到的不需证明)。
2、本市新接收单位登陆青岛市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与毕业生进行网上签约,审核后打印就业协议书,用人单位及毕业生双方签字盖章,用人单位在崂山区的须经崂山区人事局盖章。
3、毕业生持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新接收单位网上就业协议书到市毕业生就业处办理审核手续后,到原单位所在地级市人事局办理改派手续。
(三)改派至外市
1、本市原接收单位登陆青岛市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点击“签约解约管理”中的“已签协议书管理”,选中要解约的毕业生后,点击“解约协商”,毕业生应约后,打印解约证明信,用人单位及毕业生双方签字盖章。
2、外市新接收单位出具接收证明,并加盖当地地市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公章。
3、毕业生持报到证、原单位解约证明信、新单位接收证明到青岛市人事局毕业生就业处办理改派。
(四)本市未就业毕业生改派至外市
新接收单位出具接收证明,并由当地地市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
所需材料:报到证、新单位出具证明。
(五)退回生源地
原接收单位登陆青岛市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点击“签约解约管理”中的“已签协议书管理”,选中要解约的毕业生后,点击“解约协商”,毕业生应约后,打印解约证明信,毕业生个人签字“同意与单位解约,退回生源地”,用人单位盖章,用人单位在崂山区,解除协议证明须加盖崂山区人事局公章。
五、档案查询及提取:
1、档案查询:10月份后用固定电话拨打1607002查询或登录青岛市毕业生就业信息网查询。
2、档案提取:办理二次派遣手续后,毕业生于10月份后持报到证、提档人身份证、提档证明信(无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需由人事代理单位开具提档证明信)到市人事局毕业生就业处提取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