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导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转正申请
XX国家税务局:
我单位XXXX,于XX年X月X日取得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XXX,实际到位注册资金XX万元,主要经营XXXX。XX年X月X日办理了税务登记证,登记注册类型XX,行业:XX,注册地址及经营地为XXX。
我单位自XX年X月被认定为增值税辅导期一般纳税人,辅导期的应税销售额为XX元,销项税额为XX元,进项税额XX元,应纳税额XX元,已纳税额XX元税负率XX%。辅导期内有固定经营场所,设有专职财务人员XX名,账簿设置齐全,能准确核算进项、销项税额及应缴增值税、正确取得和开具专用发票和其它合法的进项税额抵扣凭证,企业申报、缴纳税款正常。已配置防盗门、防盗窗、保险柜等。
我单位已纳入防伪税控系统,没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有偷、骗、抗税行为、没有连续3个月未申报或者连续6个月纳税申报异常且无正当理由,没有不按规定保管、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装置,造成严重后果行为。因业务需要,申请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转正。 以上申请情况及所附资料真实,特此申请。
XXXXXXX
XX年XX月XX日
《辅导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转正申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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