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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医学

发布时间:2020-03-03 02:42:10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一、名词解释

1、法医学:是应用医学、生物及其它自然科学的理论与技术 ,研究并解决法律实践中有关医学问题的一门科学。简言之,法医学是研究与法律有关的医学问题,并加以解决的一门学科。

2、尸僵:死后各肌群发生僵硬将关节固定,而使尸体呈强直状态,称为尸僵。

3、尸体痉挛:尸体痉挛是一种特殊的尸僵现象。死亡发生的瞬间,肌肉未经松弛阶段直接进入僵硬状态,保持着死亡时刻的姿势和动作,称为尸体痉挛。

挫伤:挫伤指由钝器打击所造成的以皮内出血或皮下出血为主要改变的闭合性损伤。

4、创:创指较强大的暴力造成的皮肤全层和皮下组织甚至肌肉直至内脏破裂的损伤。属于开放性损伤。

5、心性死亡:是指心跳停止先于呼吸停止所引起的个体死亡。

6、呼吸性死亡:呼吸先停而后心跳停止的死亡称为呼吸性死亡或称肺死亡。

7、脑死亡:指大脑、小脑和脑干等全脑功能不可逆转的永久性停止,即使心跳、脑外体循环以及脊髓等脑外器官功能继续存在,均可宣告人的个体的死亡。脑死亡分原发性脑死亡和继发性脑死亡。

8、尸斑:尸体血管内血液因循环停止,由于自身的重力,下沉至尸体的低下部位,坠积在未受压部位的血管中,并透过皮肤显示出边缘不清的有色斑痕,称为尸斑。

9、棺内分娩:由于腐败气体使腹腔内压增高,心脏受压而挤出心血,肺脏受压而使集聚在支气管和气管中与腐败气体相混合的血性液体流到喉头并经口鼻溢出:胃肠受压迫而使胃内食物溢出口腔之外,或者进入喉头、气管之内,称为死后呕吐:小骨盆底受压迫,使直肠内的粪便溢出,甚至使肛门脱出,女性的子宫和阴道也可因受压而脱出:如果是怀孕女尸,子宫内的胎儿也可因受压而娩出,称为死后分娩、棺内分娩。

10、机械性损伤:机械性暴力即物体运动时的力所引起的损伤称为机械性损伤。 勒死:勒死又称绞死,是以条索状物缠绕颈项部,交叉勒紧,压迫颈项部造成窒息死亡。勒索是勒死的主要工具。

11、泥炭鞣尸:浸于富含多种腐植酸和单宁物质的酸性泥炭沼泽中的尸体,因酸性物质的作用,腐败停止发展,皮肤鞣化,肌肉与其他组织蛋白逐渐溶解,骨骼和牙齿脱钙,而使尸体显著缩小,重量减轻,变软易曲,这种保存型尸体称为泥炭鞣尸。有人称之为软尸。

12、机械性窒息:凡因机械性外力(或称暴力)的作用,使鼻孔、口腔同时被阻闭,或呼吸道被压闭,或胸腹部受挤压导致呼吸障碍、全身缺氧,特别是脑缺氧和二氧化碳潴留者称为机械性窒息。

13、擦伤:擦伤是致伤物与体表摩擦致表皮的一部分或全部与其下层脱离而形成的损伤,又称表皮剥脱。擦伤一般仅伤及表皮甚至表皮层的一部分,但有时也可深达真皮层。

14、冲击波伤:爆炸时,瞬间释放的巨大能量,借周围介质(如空气、水)迅速向四周传播而形成一种超高音速的高压波,称冲击波,由冲击波造成的损伤称为冲击波伤。

15、电流斑:电流斑又称电流印记,其形成是由于带电导体与皮肤接触,电流通过完整皮肤时,在接触处产生的焦耳热及电解作用所造成的一种特殊皮肤损伤。

16、伸展创:由于过度伸展,下腹部或腹股沟等处可形成多数平行的条纹状浅表皮肤撕裂,深度局限于表皮,没有出血,称之为伸展创

17、角膜混浊:人死后,角膜透明度逐渐减低,混浊,呈灰白色,最后完全不能透视瞳孔,称为角膜混浊。

18、缢死:缢死俗称吊死,是利用全部或部分自身体重,使套在颈部的绳索(或其他类似物件)压迫颈项部所引起的窒息性死亡。

19、切创:切创或称割创,由具有锋利刃缘的锐器,压住皮肤同时沿刃口的长轴方向移动,切割皮肤及皮下组织而造成。

20、尸蜡:尸体长期浸在空气不足的水中或埋于空气不足的湿土中,腐败进展缓慢而停止,尸体的脂肪组织因皂化或氢化作用,形成污黄白色的蜡样物质,使部分或全部的尸体得以保存,称为尸蜡。

二、简答题

1、高坠伤的损伤特点

①体表损伤较轻,内部损伤重。

②损伤常较广泛,多发生复合性骨折,内部器官破裂。

③多处损伤为一次性暴力所形成,空中障碍物所致的损伤除外。 ④损伤分布有一定特征,如身体的某一侧、头顶或腰骶部损伤。 ⑤四肢长骨骨折处或肝脾破裂出血较少,易被怀疑为死后形成。

2、钝器创与锐器创的鉴别

一、钝器伤

由钝器造成的机械性损伤称为钝器伤.常见的钝器有棍棒、斧背、锄头、板手、砖石、拳脚以及其它既无刃,又不尖的物体,身体撞击地面或墙壁,或汽车、电车、火车造成的交通事故也形成钝器伤。分为:擦伤,挫伤,挫裂创等

二、锐器伤

由有刃缘或锐利尖端的物体所造成的损伤,如刀、斧、剪:匕首,锥、刺刀、锐利的玻片等所造成的损防即为锐器伤。根据这些锐器机械作用的方式,可分为切创,砍创,刺创,剪创等

具体鉴别要根据法医平时的经验和掌握的知识去分析和判断.因为钝器伤锐器伤等伤的常见类型致伤物的推断等知识都是法医学的基本课程!

3、简述枪创的种类。

(一)按枪的种类分:膛线枪枪弹创和滑膛枪枪弹创。

(二)按枪弹入体前的经过分:直射枪弹创、反跳枪弹创和枪弹与障碍物碎片致创。

(三)按射击距离分:接触枪创:整个枪口抵住体表射击所形成。

半接触枪创:

近距离枪创:

中距离枪创:

远距离枪创:

(四)按穿透人体的情况分: ⒈贯通性枪创:弹头以较大能量击中人体,造成射入口,并穿过组织形成射管创,再穿出人体而形成射出口的枪创称为贯通性枪创。

⒉盲管枪创:能量较低的弹头射入人体后,受到组织,尤其是骨骼的阻抗,未能穿出人体,只形成射入口和射创管而没有射出口,这种枪创称盲管枪创。 ⒊擦过性枪创:弹头以切线方向擦过体表所形成的创,称擦过性枪创。

⒋回旋枪弹创:动能已减弱的弹头进入人体后碰到骨头,未能穿透骨质,从骨面滑行相当距离后穿出皮肤所形成的枪弹创。

4、勒死和缢死的鉴别

通过颈部扼痕的特征可以看出: 1.从形状上来说,缢死的索沟一般呈马蹄形或鸭梨形,下部受力最深向斜后方变浅消失,称为“八字不交叉”:而勒死索沟呈环形,近乎水平方向。 2.从位置上看,缢死的索沟位于喉结或喉结以上的部位称“兜住弧”,而勒死索沟多位于颈中部。 3.从深浅上看,缢死的索沟下部受力最深向斜后方变浅消失,称为“八字不交叉”:缢死的索沟因压力较均匀故深浅一致。

5、近距离射入口的特点 指枪口未接触体表,但二者距离仍在枪口喷出的火焰和气体作用及残余火药颗粒分布范围以内(约30cm)而形成的射入口。

特点:①挫伤轮:②擦伤圈:③污垢环: ④烟晕:⑤火药颗粒嵌入及灼伤:

6、尸体现象包括哪些? 早期尸体现象

(一)超生反应

(二)肌肉松弛

(三)皮革样化

(四)角膜浑浊

(五)尸冷

(六)尸斑

(七)尸僵与尸体痉挛

(八)自溶和自家消化

晚期尸体现象

(一)毁坏型尸体现象

1、尸体腐败:

2、霉尸

3、白骨化

(二)保存型晚期尸体现象

1、木乃伊

2、尸蜡

3、泥炭鞣尸

4、浸软

7、机械性损伤的基本形态

一 擦伤

1、抓痕

2、擦痕

3、撞痕

4、压擦痕 二 挫伤 皮内出血、皮下出血和血肿。 三 创 钝器伤、锐器伤和火器伤

8、烧死与死后焚尸的鉴别

9、脑死亡与植物人如何鉴别?

脑死亡与植物人 按以下各点可做出植物人的诊断:

⒈不能自行活动或变换体位,只能躺在床上,必须别人护理和照料。 ⒉思想、意智能、情感以及其他有目的的活动均已丧失:如能发声也是吐字不清、含意不明。

⒊在指示和命令下,虽有睁眼、握手等简单动作,但不能做复杂动作。 ⒋即使能注视目标,也不能辨认。

⒌不能自行摄取食物,不能诉说饥饱。 ⒍二便失禁。

总之,切不可将植物人状态当作脑死亡。因为植物人还有自主呼吸等自主功能存在,而脑死亡是自主呼吸及其他脑功能完全的永久性丧失。

10、简述擦伤的形态特征及法医学意义

特征:典型的擦伤呈条状、片状或梳状,大小不等,形态不一,常可反应致伤物表面的特征。。 意义:①指出受伤部位②有助于推断作用力方向③有时能有助于推断受伤物作用面特征④擦伤表面新附的异物有助于推断改进物种类⑤某些部位的擦伤有时能提出案情性质

11、机械性窒息的过程

从人体受到机械性外力作用开始,直至最后窒息死亡的过程中,各器官组织可发生一系列的变化。它取决于机械性外力的性质、作用方式和其发生的速度、程度、持续时间等因素。主要系统器官的改变包括:呼吸功能障碍、中枢神经系统功能失调、血液循环障碍和肌肉功能失常。

一、呼吸功能障碍

窒息的发生发展是一个连续的过程,临床表现可分为六期:

(一)窒息前期:

(二)吸气性呼吸困难期:

(三)呼气性呼吸困难期:

(四)呼吸暂停期:

(五)终末呼吸期:

(六)呼吸停止期:

上述各期的时间长短和表现明显与否,视个体的年龄、健康不同而有差异。窒息全过程所经历的时间大约5~6分钟。若窒息期的3分钟以内进行人工呼吸急救,尚能完全复苏。经4~5分钟,仍有救活的可能。若经8~9分钟以后,则无复苏的可能。

二、神经系统功能失调

神经系统尤其上脑神经细胞,对于缺氧非常敏感。在窒息发生1~2分钟内,意识即可丧失,不能再做有意识的活动,渐次出现昏迷乃至死亡。

三、血液循环障碍

经过吸气性呼吸困难期和呼气性呼吸困难期,胸腔器官可因毛细血管破裂而发生淤点性出血。

四、肌肉功能失常:脑神经细胞因缺氧性窒息,意识迅速丧失,肌肉松弛,所以不能再做有意识的动作。在呼气性呼吸困难期可发生痉挛。

上述窒息表现,从开始至死亡所经历的时间,一般约为5~6分钟,称为急性窒息:但有时机械性外力使气道并未完全闭塞,仍可呼吸少量空气,或气道闭塞短时间后又缓解,恢复呼吸后再度闭塞,从而使窒息死亡的时间延长者,称为亚急性窒息死亡:若有再延长者称为迁延性窒息死亡。后者的延迟时间有时可达10小时以上。

12、溺死的过程

水中溺死的过程和症状可分为六期: ⒈前驱期:全身淹没于水中,因冷水刺激皮肤感觉神经末梢,引起反射性的吸气,将液体吸入气道引起呛咳,出现呼吸暂停,可引起体内缺氧和二氧化碳潴留。。 ⒉呼吸困难期:由于前驱期引起的体内缺氧和二氧化碳潴留,刺激呼吸中枢,又开始呼吸,初为吸气性呼吸急促,吸入大量液体,仍能引起剧烈呛⒊失神期:意识逐渐丧失,各种反射功能消失,较多的溺液吸入呼吸道深部,出现惊厥性呼吸运动,伴有大小便的失禁,瞳孔散大。此期大约几十秒钟。 ⒋呼吸暂停期:呼吸活动暂停,意识完全丧失,瞳孔高度散大。此期约1分钟。 ⒌终末呼吸期:呼吸活动暂时恢复,不断吸入溺液。此期持续约1分钟。 ⒍呼吸停止期:呼吸活动完全停止,但心脏尚能微弱地跳动数分钟。

溺死的整个过程大约需要6分钟左右,但由于死者生前身体状况、水性、水温、溺液的性质等因素的不同,溺死的过程长短不一。

13、简述创的各部分结构 创口: 创缘: 创角: 创壁: 创底: 创腔:

14、机械性窒息的征象(体表和内部)

一、尸体体表征象

1.颜面部淤血、发绀、肿胀颜面部淤血、发绀及肿胀系由于血液中还原血红蛋白含量增多,头面部静脉回流受阻,血液淤滞严重,使颜面部发绀及肿胀明显,尤以面部、口唇、耳郭等处为著。但发绀只有在死后短时间内观察才有意义。其他原因死亡的尸体,死后时间较长,也可因体内血液中氧耗尽(超生反应)而表现出类似发绀表现。

2.瘀点性出血颜面部和眼睑结膜近穹隆部、球结膜的内外眦部,常可见圆形、针尖大小的出血点,可孤立存在或聚集融合,严重者可呈瘀斑状,特别是头部呈低位状态时更易形成。瘀点性出血的发生与小静脉淤血、窒息缺氧所致的血管通透性增强,毛细血管破裂等多种因素有关,常在窒息发生时或15~30s内发生。 3.尸斑出现较早、显著,分布较广泛因窒息而死亡者由于缺氧使末梢血管扩张,通透性增强,且血液不凝呈流动性,加之还原血红蛋白含量高,因此,死后不久便可出现较弥漫而显著的尸斑,呈暗紫红色,甚至可在尸斑显著部位伴有点状颜色加强区。

4.尸冷缓慢窒息过程常出现缺氧而发生惊厥、死前抵抗搏斗,肌肉产热增加使体温升高,尸冷过程相应延缓。

5.牙齿出血(玫瑰齿)窒息死者的牙齿在牙颈表面可出现玫瑰色或淡棕红色,经过乙醇浸泡后色泽更加鲜艳。其形成机制可能是窒息过程中缺氧所致的牙龈黏膜毛细血管出血而浸染牙齿。玫瑰齿对于推断腐败尸体有无窒息有一定的参考价值,但并非特异性指征。

6.其他表现窒息死者可有通常死者的大、小便失禁,精液排出。还可见口涎和鼻涕流注等。

二、尸体内部征象

1.内部器官淤血、脾贫血在机械性窒息过程中,由于呼吸困难,胸腔内负压急骤增加,使肺、右心房、右心室及全身的静脉系统淤血:同时血管呈舒张状态、血液流动性较强,因此,各器官呈明显的淤血状态。而脾常呈贫血状,体积缩小,包膜皱缩。其机制可能是窒息时因缺氧,有效血液循环不足,使脾代偿性收缩,脾内大量的红细胞进入血液循环中。

2.器官被膜下、黏膜瘀点性出血机械性窒息死者除在眼结膜及颈部受压部位以上的皮肤出现瘀点性出血(petechialhemorrhage)外,在肺胸膜面(包括肺叶间浆膜下)、心外膜膈面及多处器官的黏膜均可见出血点。其形成机制与前述的体表瘀点性出血相同,曾被认为是窒息死的特有征象。这种现象在19世纪由法国警察外科医生Tardieu在检验扼死者尸体上首先描述,故称之为Tardieu斑(Tardieupots)。需注意一些猝死、败血症、某些毒物中毒(如磷中毒、砷中毒及急性酒精中毒等)死者尸体中也可见到类似出血斑。

3.肺气肿、肺水肿机械性窒息过程中,因呼吸困难,胸腔内负压增高,出现肺气肿,甚至肺泡破裂而发生肺气肿。窒息过程中因肺严重淤血,可产生淤血性肺水肿或伴有肺泡内出血。如果窒息过程持续时间较长,水肿液与呼吸道内的黏液及空气相混合,形成泡沫,经气管涌出,附着在口鼻孔处,形成泡沫样黏液:如果肺内细支气管黏膜血管破裂,泡沫可呈淡红色

15、高低温损伤的分级

高温:⒈一度烧伤(皮肤红斑)⒉二度烧伤(水疱)⒊三度烧伤(坏死)⒋四度烧伤(炭化):

低温:冻伤的程度可分为四级:一级冻伤(红斑):二级冻伤(水疱): 三 级冻伤(坏死)四级冻伤(坏死深达骨质)

16、简述溺死的形态学改变

(一)体表改变

⒈尸温度较低:水中的温度比陆地温度平均低4℃左右,所以从水中打捞出来的尸体温度较陆地上死亡的尸体温度低。

⒉尸斑浅淡:水中的尸体随水流漂浮翻滚,体位不断地改变,尸斑难以固定在某一身体低下部位。皮肤血管收缩尸斑出现缓慢又不明显。

⒊口鼻部泡沫:在溺水过程中,由于冷水刺激呼吸道粘摸,粘液分泌亢进,粘液与溺液和空气随剧烈的呼吸运动互相混合搅拌,形成细小均匀的白色泡沫。这些泡沫逐渐涌出附着在口鼻孔和其周围,宛如白色棉花团堵塞呼吸道孔,呈蕈形故称蕈形泡沫。这些泡沫富有粘液,不易破灭,抹去后亦可再溢出。 ⒋眼结膜点状出血:以淤血多见。

⒌皮肤呈鹅皮样改变:溺水死者由于皮肤受冷水刺激,立毛肌收缩,故皮肤呈鹅皮样改变。以两臂和两腿外侧较为明显。

⒍手及指甲中有异物:溺水死者的手中常抓有水草、树枝、泥沙或其他物品,指甲内嵌有泥沙,系落水后拼命挣扎及尸体痉挛所形成。 ⒎口唇、指端紫绀:

⒏皮肤膨胀、皱缩、脱落:以手足皮肤的变化最为明显。 ⒐尸体的浮沉:正常人体的比重,呼气后为1.057,比淡水稍重:吸气后为0.967,比淡水稍轻。当落水吸入溺液后,比重有比水重,故沉入水底。尸体腐败后,产生大量腐败气体,尸体比重减少,浮于水面,俗称浮尸。男子重心偏向前方,浮尸多呈俯卧状态,女子重心偏向后方,浮尸多呈仰卧状态。 ⒑其他变化:

17、缢死的形态学变化

(1)颈部损伤:缢沟的性状,缢沟的组织学改变,颈深部组织和器官的改变。 (2)缢死的其他改变:颜面部,体表及手足损伤,尸斑和尸僵,内部器官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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