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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纪委十届六次全会报告(定稿)

发布时间:2020-03-02 01:34:47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认真履行职责强化监督检查

为玛纳斯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保驾护航

同志们:

我代表中共玛纳斯县第十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六次全体会议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中央纪委十七届六次全会、自治区纪委七届七次全会和自治州纪委九届六次全会以及县委十届十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深刻领会张春贤书记在玛纳斯县调研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总结2010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2011年工作任务。

一、2010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回顾

2010年,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县各级党政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区州县党委关于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各项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玛纳斯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大胆创新工作举措,着力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及影响、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认真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

(一)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中央和区州县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会同有关部门对“十大惠民工程”开展监督检查,全县完成抗震安居房3419户、廉租房200套、棚户区改造304户。认真治理企业违法排污问题,对居民饮用水、医疗卫生垃圾和重点污染企业进行了监控,环境污染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加强对贯彻落实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情况的监督检查,积极配合做好对援疆项目和资金监督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对82个国有投资项目进行了排查,查出问题113个,查出工程建设领域案件1件,涉案金额7万元。集中力量治理工程建设领域中的商业贿赂问题,坚决治理“小金库”, 进一步加强对政府采购的监督,制定完善了《玛纳斯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法》。

(二)严格落实责任,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扎实推进。对各部门各单位贯彻落实县委、政府关于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有关规定的落实情况和机关部门及服务窗口的工作环境、工作作风、会风会纪、工作效率、服务态度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对12个单位19名违反规定的干部进行了通报,党员干部作风进一步好转、服务质量明显提高。扎实推进为民服务全程代办工作,畅通为民服务渠道,设置服务代办机构186个,受理代办事项14257件,办结率达到100%。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监督检查,对隐瞒不报、弄虚作假的进行严肃处理。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各项规定,全县共压缩外出考察、公务接待、车辆购置、办公经费、会议经费等各类行政开支80余万元,制止党员干部无实质性外出学习考察3批18人。

(三)认真贯彻执行《廉政准则》,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进一步增强。以学习贯彻《廉政准则》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载体,加大《廉政准则》宣传力度,积极营造学习贯彻《廉政准则》的浓厚氛围。党内监督条例,廉政谈话、任前廉政谈话、履行职责谈话、诫勉谈话、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函询等制度进一步落实,全县进行履行职责谈话541人次;进行干部任前廉政谈话142人次;开展廉政教育283场次,教育培训党员领导干部18260人次;开展廉政党课培训60场次,培训党员领导干部6600余人;先后组织21批处级、科级领导干部和重点单位、重点岗位工作人员赴州县和石河子市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第十二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深入开展,教育月期间共举办21项专题廉政教育活动,切实增强了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意识。

(四)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和改革创新,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深入开展。加大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坚决纠正和查处违反制度的行为,修订完善各类制度22项。会同有关部门继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24个单位的79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清理公示,审批项目进一步精简。继续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部门预算管理、国库集中支付、“收支两条线”等规定全面落实。按照“管用分开、钱账分离、收支两条线”的原则,对全县支农惠农补贴资金实行“一卡通”制度。进一步完善农村基层干部任期、离任经济责任和专项审计制度,组织相关部门对全县125个村的711名村干部进行经济审计,下达整改建议书23份,查处违规违纪资金130.6万元,实施诫勉谈话8人,处理违纪违规村干部2人,有力的促进了农村的改革和发展。

(五)坚持以人为本,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工作取得新成效。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中央和区州县党委惠民利民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对涉及水利、农业、畜牧业、林业、农机五个方面的惠农政策补助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对19个政府重点投资项目资金使用和工程建设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加强土地承包、流转、征用过程中的监督检查,积极化解村级债权债务,切实维护农牧民权益,全县化解村级债务1858万元。农资打假工作扎实开展,查处13家不合格企业,查处不合格肥料案件1起,涉案总货值70余万元。认真落实保证金制度,切实维护了进城务工农牧民合法权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进一步深化,“行风热线”节目的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播出《热线》节目64期、86个单位“一把手”参播,答复各类问题60余件。

(六)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惩治腐败力度进一步加大。进一步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多渠道挖掘案件线索、突出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为全县经济快速、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2010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初核案件线索16件,了结7件,初核转立案9件,结案9件,处分党员干部10人,给予党纪处分9人、政纪处分2人(双处分1人),挽回经济损失7万元。实行“一案三报告”、“乡案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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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和“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等制度,严把案件质量关。认真开展申诉复查工作,保障党员合法权利,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建立了“一纵三横”的纪检监察信访网络,与公、检、法、审计等部门建立了信息共享机制。坚持纪委常委信访接待制度、下访工作制度,切实把信访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全县共受理来信来访55件次,办结率100%;电话举报11件,对反映的问题做到件件有答复。

(七)扎实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取得新进展。巩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成果,扎实开展创先争优、“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和创建科学发展好班子活动。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规范纪检监察干部行为,逐步健全自身建设长效机制。加大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力度,思想建设和能力建设扎实推进。认真落实中纪委〔2009〕9号、10号和新党办发〔2009〕28号、昌州党办〔2009〕40号、昌州党发〔2010〕8号等五个文件精神,纪检监察机关人员编制、装备设备、经费保障得到加强。

2010年,全县反腐倡廉工作取得新的明显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个别领导干部工作作风拖沓,《廉政准则》的规定在一些部门还没有得到严格执行;个别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谋取非法利益的案件仍时有发生;一些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一些治本抓源工作的推进力度不大;纪检监察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与科学发展观要求和加快玛纳斯县改革发展稳定新形势新任务不相适应的地方。我们既要看到反腐倡廉建设取得的明显成效,又要看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我们要坚定决心,采取有力措施,推动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取得新成效。

二、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

2011年是全面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也是全面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关键一年,切实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重大,意义深远。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自治区纪委七届七次全会和自治州纪委九届六次全会精神,深刻领会张春贤书记在玛纳斯县调研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县委十届十次全委(扩大)会议的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加强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的作风建设,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着力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加强监督、狠抓落实,为确保玛纳斯实现一年大变化提供有力保证,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迎接建党90周年。

按照这一总体要求,今年重点抓好七个方面的工作:

(一)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加强监督检查,保证中央和区州县党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坚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摆在首位,深入开展政治纪律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党的意识、宗旨意识、执政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坚定政治立场,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自觉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禁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严禁公开发表同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严禁编造、传播政治谣言,严禁以任何形式泄露党和国家秘密,严禁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认真落实稳定是硬任务、是第一责任的要求,在事关国家最高利益和各族人民根本利益的大是大非问题上始终做到认识不含混、态度不暧昧、行动不动摇,自觉维护祖国统

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把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作为第一位的监督,继续加强对维护社会稳定、加强民族团结和执行民族宗教政策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纪违法的,依纪依法予以惩处。

加强对项目资金以及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三农”工作、加快推进“三大跨越”、“三个率先”以及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推进新型工业化、农牧业现代化和新型城镇化等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保障和改善民生、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等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和援疆建设项目决策、资金管理使用、工程建设实施、制度建设、信息公开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监督检查体系,完善监督检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和对领导干部问责的力度,确保政策落实、项目优质、资金安全、干部廉洁。

(二)扎实开展“效能建设年”活动,深入推进党的作风建设

扎实开展“效能建设年”活动。以“促转变、惠民生、求实效”为基本要求,以“治浮、治庸、治懒、治拖、治散、治奢、治贪”为重点,践行“新疆效率”,全力打造“玛纳斯速度”,教育广大党员干部面对复杂的矛盾和艰巨的任务,不回避、不推诿、不懈怠,抓落实、敢创新、讲奉献。加强对《一文贯通》办法的监督检查,对不履行职责的单位进行责任追究。继续加大清理、精简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力度,简化审批环节,合理设置程序,压缩审批时限。着力解决投资项目审批中部门之间、项目之间互为前置的问题;按照“四通”要求,建立并联审批绿色通道,依法快速办理;加快电子政务建设,积极推行网上咨询、预审、审批等事项。全面推行“三公开、一监督”,即:公开审批程序、公开审批时限,公开审批结果,自觉接受监督。修改完善《玛纳斯县行政机关首问负责制度》、《玛纳斯县行政机关限时办结制度》和《玛纳斯县行政问责暂行办法》,狠抓“三项制度”落实。建立健全信息反馈、社会监督、效能投诉机制。继续开展“优化投资与发展环境整治年”活动,对投资发展环境专项整治工作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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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立项效能监察。严肃查处各种干扰和破坏经济环境的行为,对违反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严格按照《昌吉州行政问责暂行办法》对责任人和单位进行问责。研究制定《玛纳斯县机关效能告诫暂行办法》,强化执行力建设,着力提高各级机关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在全县形成奋力推动科学跨越、后发赶超的强大力量。

加大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力度。强力推进“两集中三到位”,即实行行政审批权向审批科集中、审批科向政务中心集中,真正做到项目、授权、办事到位。加大对各部门进驻政务服务中心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措施不力、工作不到位的严肃批评,对故意推脱,应进不进的给予纪律处分。对已经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审批事项仍在原单位办理的,追究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对行政审批部门落实不力,执行不畅,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依据《昌吉州行政问责暂行办法》给予相应处理和责任追究。会同有关部门对政务服务中心大厅的工作纪律、办事效率、服务态度、服务质量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切实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日常教育和监督管理。对充分利用现有政府信息化资源平台,实现网络互联,逐步实现网上审批、交费、咨询、办证等事项。进一步规范办事流程,按照廉政风险点要求,规范办事程序、依据、时限、标准、申办材料、公开等行为,推进办事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透明化。

大力弘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坚持群众第

一、民生优先,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认真改进群众工作方式方法,建立健全服务群众、联系群众和保障群众权益制度。加强对党的群众路线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脱离群众的不良风气。大力弘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认真落实中央和区州县党委有关厉行节约的规定,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和经济工作纪律,坚决抵制铺张浪费、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大力弘扬批评和自我批评的优良作风,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加强党性修养,坚持党性原则,敢于揭露和纠正缺点错误,敢于同消极腐败现象和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行为作斗争。加强对党的作风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党员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整体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

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和监督。以理想信念教育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重点,深入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充分发挥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作用。在继续深入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社区、学校、农村、企业、家庭的基础上,大力推进“廉政文化进工程(项目)”活动,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认真贯彻执行党内监督条例。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政谈话、诫勉谈话、述职述廉、函询、罢免或撤换等制度。加强对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认真落实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加快推行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促进行政权力、公共服务公开透明运行。坚持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专门机关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重视发挥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

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力度。始终保持查办案件的强劲势头。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贪污贿赂、失职渎职以及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中的违纪违法案件。认真查办援疆工作政策落实、项目实施、资金使用中的违纪违法案件。严肃查办商业贿赂、以权谋私、滥用职权、贪赃枉法等案件。进一步加大案件查处的协作配合力度,建立健全查办案件工作组织协调机制。改进信访举报、案件审理和案件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腐败案件及时揭露、发现、查处机制,严格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进一步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深入推进改革和制度创新。进一步推进“制度建设年”活动,强化制度执行力建设,健全制度执行的责任、追究、激励机制。继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精减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深化财税管理体制、投资体制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规范部门预算管理、转移支付、预算执行等工作,加强政府采购监管体系建设。整治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违规违法问题。

(四)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以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建立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和重大政策制定的评估机制,既对经济效益进行评估,也对可能产生的廉政风险和社会稳定风险进行评估。健全决策失误纠错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在决策前都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了解群众真实想法和意愿,全面评估可能影响群众利益的各种问题,充分考虑群众承受能力。坚决制止和纠正决策程序不合法、政策措施不合理导致的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会同有关部门重点解决征地拆迁、住房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坚决制止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行为。强化对保障性住房建设、住房资金使用、工程质量的监管。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和责任体系。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追究力度,坚决查处事故背后的失职渎职行为和腐败问题。加强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救灾救济资金以及其他涉及民生的政府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加大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建立健全资金监管长效机制,保障和维护农民土地权益,切实解决在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占补平衡等环节损害农民利益的问题。坚决纠正罚款不开票据、以罚代管、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款指标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巩固治理公路“三乱”成果。继续治理中小学教育乱收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创新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形式,继续开展创建政风行风示范窗口活动和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建立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纠风工作制度。

扎实推进农村、企业、学校和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巩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清理工作成果。加强对国有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党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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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建设的意见》,制定完善玛纳斯县加强农村、学校、企业、社区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积极探索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开展反腐倡廉建设的途径和方法。

深入推进基层事务公开和透明。以落实群众知情权为重点,大力实施各项公开制度。深入落实《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研究制定《玛纳斯县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实施意见》。积极探索党务公开工作,从实际出发,确定2-3个乡镇作为联系点,为全面推进党务公开工作打好基础。加大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公共企业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力度,将各种公开形式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协调,形成合力。

畅通群众反映问题、表达合理诉求的渠道。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坚持信访专线和效能专线值守制度,认真受理和办理投诉问题,进一步办好县长信箱和“行风热线”。畅通社情民意反映和表达渠道,特别是困难和弱势群众的实际问题和利益诉求,维护其合法利益。加强对反腐倡廉舆情特别是网络信息的收集、研判和处置,注意核查新闻媒体和网络舆情反映的案件线索,充分发挥广大群众的监督作用。

(五)深入推进专项治理工作,努力遏制消极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

深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认真总结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经验,完善监督检查体制机制。继续加大治理力度,配合有关部门抓好排查整改工作,严肃查处违规项目审批、规划调整以及规避招标、虚假招标、转包、违法分包等问题。深化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制度执行情况的清理,严肃查办在土地矿产资源审批、项目实施、工程质量、资金使用、政府采购及执纪执法中的案件。大力推进工程建设有形市场、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市场以及诚信体系建设,强化信息公开。

深化“小金库”专项治理。巩固治理成果,加强整改落实,推动完善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加大社会团体、国有控股企业治理力度。

认真开展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指导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工作,规范公车管理。

(六)认真落实《廉政准则》,着力解决党员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廉政准则》),抓好《廉政准则》各项学习、教育、监督举措的贯彻落实。将《廉政准则》纳入干部培训和理论学习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对学习贯彻落实《廉政准则》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要求全县各单位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学习贯彻《廉政准则》,党员领导干部要做到熟记《廉政准则》的各项规定,明确廉洁从政的行为规范,坚决杜绝违反《廉政准则》行为的发生。对违反《廉政准则》的党员领导干部,严格问责追究。把贯彻落实《廉政准则》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综合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并将考核结果作为部门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开展党员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廉政准则》情况专题考核,考核结果将记入本人廉政档案,作为选拔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两项制度。坚决整治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礼金问题。严禁领导干部以各种名义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对违反规定构成违纪的,严肃追究党纪政纪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巩固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工作成果。继续压缩和控制一般性支出,积极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认真执行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的管理规定,严格公务接待经费预算管理。继续认真治理违反规定多占住房、买卖经济适用房,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以及旅游、娱乐等活动安排,利用内幕信息谋取利益等问题。深入开展党员干部参与赌博问题的治理,严厉整治领导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

(七)严明组织人事工作纪律,确保县乡村换届工作健康顺利进行

按照中央和区州县党委的要求,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有关规定,规范和强化对拟提拔干部的廉政考察,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4项监督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防止和纠正“带病上岗”、“带病提拔”等问题。严格执行中纪委和中组部联合下发的《关于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清风气正的通知》中组发〔2010〕21号文件精神,针对换届中容易出现的突出问题,进一步严明纪律,坚决维护换届工作的严肃性,严肃查处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坚决惩治拉票贿选、买官要官、跑官要官、违规用人、干扰换届和突击提拔干部等行为。切实抓好“5个严禁、17个不准、5个一律”要求的落实,加强对选人用人情况的监督检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营造吏治清明、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三、认真落实责任,保证反腐倡廉各项任务的落实

(一)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巩固党政齐抓共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良好局面。各级党委、政府要严格执行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坚持和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结合实际制定《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完善检查考核评价标准,量化考核内容,促进责任制的落实。坚持不定期检查考核责任制执行情况,把检查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成员总体评价的重要依据。对不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二)全面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注重发挥行政监察的职能作用。全面履行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作用。着力推进执法监察工作,强化对国家行政机关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政府的决定、命令情况的检查,促进党员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办事,防止和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行为;着力推进廉政监察工作,以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为重点,严肃行政纪律,坚决查处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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谋私、严重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着力推进效能监察工作,按照县委、政府统一部署,制定有关规定,在重点企业、政务服务中心、服务窗口和社区建立效能建设、软环境监测点。加强对行政机关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解决机关工作中存在的庸懒散以及推诿扯皮、效率低下、资源浪费等问题。加强对政务公开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检查指导,加强对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组织及其人员的监察。

(三)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紧紧围绕实施“十二五”规划,加快经济转变方式,坚持解放思想,突出实践特色,敢于担当、勇于突破,大力推进反腐倡廉理念思路、工作内容、方式方法和体制机制创新。自觉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贯穿于反腐倡廉建设的全过程和各个方面,坚持以改革的精神、创新的思路、发展的办法解决滋生腐败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不断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最大限度地减少体制障碍和制度漏洞,切实增强惩治和预防腐败的有效性。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加强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工作特点、规律和对策的研究,坚持用调查研究的新成果指导全县反腐倡廉的新实践。

(四)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为落实反腐倡廉各项任务提供组织保证。巩固学习实践活动和主题实践活动成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区州有关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精神。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深入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把学习政策理论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反腐倡廉建设的政策措施和自觉行动。深入推进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建设,配强乡镇纪委书记,优化班子年龄、知识和专业结构,增强班子整体功能和合力。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做好5年一次的纪检监察系统评比活动。深入推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实行干部资格准入制,严格把好“进人关”。不断优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结构,加大竞争上岗、内部轮岗、挂职锻炼和系统外交流力度,增强干部队伍的生机活力。

同志们,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艰巨,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我们要按照中央和区州纪委全会的工作部署,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玛纳斯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统一思想、振奋精神,求真务实、尽职尽责,开拓进取、狠抓落实,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为顺利实施“十二五”规划、实现玛纳斯一年大变化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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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纪委十届六次全会工作报告

县纪委六次全会工作报告(定稿)

中共四川省委十届六次全会全文

省纪委十届六次全会传达提纲

学习县十届纪委六次全体会议精神情况汇报

质监局认真学习贯彻县纪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

在县纪委十届六次全会上的讲话

纪委八届六次全会内容档

县纪委全会主持词

县纪委全会主持词

县纪委十届六次全会报告(定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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