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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纪委十届六次全会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0-03-02 05:19:08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自治区纪委十届六次全会工作报告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在自治区纪委十届六次全会上的工作报告

(2011年1月15日)

刘晓滨

同志们: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贺国强同志的工作报告,回顾总结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2011年任务。自治区党委对这次会议高度重视,党委常委会专门审议了纪委工作报告。自治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全体领导成员及自治区高级法院、检察院主要领导出席了昨天下午的大会,张毅书记作了重要讲话,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现在,我代表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六次全体会议报告工作,请审议。

一、2010年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回顾

过去的一年,是我区全力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一年,是反腐倡廉工作在继承中大力创新、在改革中不断发展的一年。一年来,自治区党委、政府紧紧抓住西部大开发战略历史机遇,坚决贯彻中央宏观调控政策,牢牢把握经济工作主动权,全力以赴推动发展,多谋善断调整结构,千方百计改善民生,夺取了经济社会发展新胜利。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作为关系全区经济发展、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重大政治任务来部署,加强领导,狠抓落实。自治区纪委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认真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反腐倡廉一系列决策部署,创新思路,扎实工作,反腐倡廉建设方向更加明确、思路更加清晰、措施更加有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和成效,为进一步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建设社会和谐、民族团结、人民富裕的新宁夏发挥了重要保障和促进作用。

(一)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惩防体系建设取得新进展。自治区党委、政府坚持完善反腐倡廉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以责任制为抓手,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连续9年由主要领导带队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考核。各级党委、政府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本地本部门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各部门、各单位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发挥组织协调职能,坚持“三书两报告”制度,认真抓好任务分解,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的良好局面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反腐倡廉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等各项工作整体推进。2010年3月,我区接受了中央纪委惩防体系建设检查组的考核检查,得到中央纪委的充分肯定。

(二)加强监督检查,服务科学发展有新作为。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促进自治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作为纪检监察机关的主要任务。对中央扩内需促增长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开展3轮大规模检查,共检查项目189个,督促整改问题246个,对57名责任人进行了问责处理。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发现问题660个,整改纠正567个,查办违纪违法案件53件。会同有关部门重点围绕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房地产市场调控、中小学校舍安全改造项目等开展专项检查。不断加大效能监察力度,及时纠正和处理影响行政效能的问题,进一步促进了效能建设深入开展。

(三)认真学习贯彻《廉政准则》,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得到新提高。广泛开展“学《廉政准则》、促廉洁从政”主题教育,营造学准则、讲廉洁的浓厚氛围。全区共有61名领导干部主动上缴收受的礼金、购物卡、有价证券等折合人民币67.4万元。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拍摄制作发生在我们身边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片,编印企业领导人员、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剖析教育读本等资料,发送全区各级党政组织、企事业单位组织学习。利用警示教育基地开展教育活动,组织“塞上清风”廉政书法绘画摄影美术展、“廉政文化大篷车”、廉政文化进农村等活动,对广大党员干部进行持续性、经常性的反腐倡廉教育。认真执行中央、自治区关于厉行节约有关规定,制定《关于加强公款出国(境)经费管理办法》,从严控制出国团组、人数和经费。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开展公车配备使用管理专项清理,规范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开展对社会团体和公募基金会、国有企业“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查出“小金库”226个,涉及金额1亿多元,注重建立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

(四)大力开展纠风专项治理,维护群众利益取得新成效。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加大治理力度。突出抓好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强农惠农资金和扶贫救灾救济专项资金的监管,确保资金安全。继续规范教育收费,对各级各类学校收费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查处各类违规收费55.5万元。在2009年清理170名“高考移民”的基础上,对112名涉案人员给予党政纪处分、组织处理和追究刑事责任。坚决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严肃查处中卫市医保中心乱收费案件。继续治理公共服务行业侵害群众消费权益行为,加大对治理公路“三乱”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的监管,查出违规资金192.38万元。认真开展治理和规范涉企收费专项治理工作,积极推进减轻企业负担法制化建设。清理和规范面向基层的检查考核工作,巩固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成果,减轻基层负担。加强和改进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全面启动。继续办好“政风行风热线”栏目,安排区直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走进直播间,加强与群众沟通交流,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促进了部门和行业风气进一步好转。

(五)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惩治腐败工作实现新突破。始终把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作为从严治党、惩治腐败的重要手段,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群众来信来访、电话举报5002件次,初核违纪线索1166件,立案396件,处分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425人,其中,厅级干部8人,县处级干部28人。重点查办了自治区团委原书记曹刚,自治区卫生厅原巡视员、保健局局长李寿芬等违纪违法大要案。通过查办案件,挽回经济损失857.39万元。同时,查核举报失实信访件531件,为一批党员干部澄清了是非。注重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作用,编发重大案件通报6期,剖析发案原因,查找问题和薄弱环节,起到了以案查漏、以案促改的治本作用。

深入开展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全区共查处商业贿赂案件51起,涉案金额764.38万元。大力推进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完善信访举报分类处理机制。加强办案人才库建设,强化案件监督管理工作,对全区2007年以来党政纪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全面督查,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法纪和社会效果。

(六)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制度建设和改革创新取得新成果。认真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在全区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大力加强反腐倡廉教育、监督、预防和惩治制度建设。制定了《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办法(试行)》、《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暂行规定》等23项法规。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先后修订反腐倡廉制度2080项,废止644项,新建897项,大力推进惩防体系制度框架建设。深化体制机制制度改革,自治区政府对行政审批事项又进行了两次集中清理,调整取消206项。继续深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财税管理、投资体制改革,实行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和公示制。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不断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稳步推进,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和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建设工程招投标、产权交易进入市场和政府采购等制度进一步完善。

(七)全面推行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对权力的监督制约有了新举措。在党政机关全面推行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各部门、各单位查找风险点,制订防范措施,健全内控机制,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的监督。自治区党委巡视机构对自治区发改委、财政厅,银川市及金凤区、西夏区,固原市及泾源县、彭阳县开展巡视,提出整改建议95条,向自治区党委、政府提出工作建议6条;对自治区新闻出版局和旅游局开展巡视回访,巩固和扩大巡视成果。加强和改进对派驻机构的统一管理,进一步发挥了派驻机构的监督作用。认真执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对77名新提拔和离任厅级领导干部、县(市、区)党政“一把手”进行了廉政谈话。继续深化政务、厂务、村务和校务公开,不断拓展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领域。

(八)积极创新工作载体和抓手,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开创了新局面。深入推进“勤廉为民”工程,加强对村级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积极探索村级民主监督组织形式和工作机制,在全区农村稳步推广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召开全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总结经验、部署工作,命名表彰了27个实施“勤廉为民”工程先进乡(镇)、村。在高校开展“清风校园”建设,不断加强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制定《自治区贯彻〈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实施办法》,规范“三重一大”决策行为,健全完善经营业绩考核、企业重大决策失误追究制度,促进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

(九)切实加强自身建设,纪检监察干部综合素质和工作水平迈上新台阶。自治区纪委常委会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不断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常委会成员带头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接受监督。大力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坚持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通过举办培训班、开展读书活动,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学习研究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团结协作能力和心理承受能力。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认真听取各民主党派、社会各界对反腐倡廉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坚持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高度重视解决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开展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大学习活动和创先争优活动,加强调查研究,加大改革创新力度,狠抓工作落实。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规定,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9号、10号文件精神,积极争取自治区有关部门支持,协调落实县级纪检监察机关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装备配备规定,全区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工作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经过全区上下共同努力,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政勤政意识进一步增强,党风政风进一步好转,干部群众普遍反映,近几年是宁夏经济社会发展最快、人民群众得到实惠最多的时期之一,这其中党风廉政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一年来,我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的成绩,是中央纪委、监察部和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区各级党政组织真抓实干、大力支持的结果,是自治区纪委各位委员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职、勤奋工作的结果,这里我代表自治区纪委常委会向大家表示衷心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工程建设等领域滋生腐败的各种“潜规则”依然存在,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时有发生,农村基层干部侵害群众利益行为屡禁不止,反腐倡廉制度执行不力,一些行业和领域的不正之风纠而复发,少数干部作风上存在的问题亟待解决,反腐倡廉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面对反腐倡廉建设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我们的思想解放不够,服务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能力不强,惩治和预防腐败的措施还不够硬,等等。对这些问题,我们一定高度重视,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加以解决。希望各位纪委委员和各级党政组织对我们的工作多提意见和建议,加强监督,帮助我们更好地做好工作。

二、2011年我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主要任务

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全面总结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的成效和经验,科学分析了当前的反腐倡廉形势,明确提出了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要任务,深刻阐述了切实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彻落实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之中的重要性、紧迫性以及总体要求、工作重点,强调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着力加强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教育,着力建立健全体现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要求的决策机制,着力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开展工作,着力维护人民群众权益,着力查处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着力加强基层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努力在实践根本宗旨、坚持群众路线、做好群众工作上作出表率、取得成效。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纲领性文献。

张毅书记在自治区纪委十届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充分肯定了去年一年我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的成绩,指出了当前反腐倡廉建设面临的严峻形势,强调要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贯彻落实到自治区的各项工作中,坚持不懈地推进我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深化专项治理,强化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力度,加强对资金、资产、资源的监督检查,着力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紧紧围绕建设和谐富裕的新宁夏,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张毅书记的重要讲话全面贯彻了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重点突出,要求具体,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针对性,对我们做好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坚决贯彻落实,把我区反腐倡廉建设不断推向前进。

按照十七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的部署,今年我区反腐倡廉建设总的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加强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的作风建设,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着力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强化反腐倡廉制度执行,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为建设和谐富裕的新宁夏作出新的贡献。

(一)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明纪律,确保中央和自治区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十届十一次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学习贯彻全会精神,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十二五”规划的指导思想、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全面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的新要求新任务,加大对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全会提出的任务措施落到实处。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实施“十二五”规划和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战略以及中央、自治区经济工作会议的部署,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会同有关部门对中央、自治区关于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做好“三农”工作、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以及市场价格调控、房地产市场调控、规范和节约用地、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保障和改善民生、政府投资项目等重大部署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加强对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我区中南部地区35万贫困群众生态移民工程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确保中央和自治区政令畅通。要健全对中央和自治区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制度,建立纪律保障机制,不断提高监督检查的强度和力度。

坚决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开展政治纪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党的意识、宗旨意识、执政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做到“三个毫不动摇”,严格遵守“五个严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自觉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做到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部署执行到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组织处理;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纪依法予以惩处。

严肃组织人事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规范和强化对拟提拔干部的廉政考察。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4项监督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防止和纠正“带病上岗”、“带病提拔”等问题。今年,市县乡三级党委开始集中换届。各级纪委要按照中央纪委、中组部 《关于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通知》要求,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匡正选人用人风气。要会同组织部门对换届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严格监督干部提名推荐、考察、公示和换届选举等各个环节,认真落实“5个严禁、17个不准和5个一律”的纪律要求,坚决惩治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和突击提拔干部等行为,保证换届工作有序、健康、平稳开展。

(二)加大作风建设力度,以优良的党风带政风促民风。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及时发现和纠正党员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坚持把治理庸懒散问题作为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的突破口,以治庸提能力、以治懒增效率、以治散正风气。

大力弘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加强群众观点和群众立场教育,增强广大党员干部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提高群众工作本领。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的各项要求,改进群众工作方式方法,建立健全服务群众、联系群众和保障群众权益制度。加强对党的群众路线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领导干部带头做好群众工作,认真执行领导干部定期接访、下访等规定,坚决纠正作风漂浮、脱离群众、漠视群众利益等不良风气。要会同有关部门健全党委、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做好群体性事件防范和处置工作,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大力弘扬求真务实和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认真落实关于促进科学发展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规定,坚决纠正不切实际、不顾民力、急功近利的决策和乱铺摊子、乱上项目、劳民伤财的行为,坚决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弄虚作假、铺张浪费等问题。对搞“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引发重大事件或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严肃追究责任。督促各级领导干部认真落实中央有关厉行节约的规定,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和经济工作纪律。

大力弘扬批评和自我批评的优良作风。广大党员干部要加强党性修养,坚持党性原则,敢于揭露和纠正缺点错误,敢于同消极腐败现象和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行为作斗争。坚决反对上下级和干部之间逢迎讨好、互相吹捧等庸俗作风,自觉克服好人主义,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蓬勃朝气、昂扬锐气、浩然正气。

(三)加大预防腐败工作力度,努力从源头上治理腐败。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和监督,在全区党员干部中开展“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主题教育,深化理想信念教育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大力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深化廉政文化“六进”活动,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认真贯彻执行党内监督条例,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罢免或撤换等制度。加强对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认真落实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加强巡视工作,强化巡视成果运用,加强对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积极探索派驻机构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加强监督的有效途径和措施,支持和指导派驻机构加强办案工作。坚持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专门机关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重视发挥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深化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进一步拓展工作范围和领域,使廉政风险防范管理覆盖权力运行的各个领域和环节。全面推行行政权力、公共服务公开透明运行,认真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积极推广“制度 科技”等预防腐败经验,增强源头预防腐败能力。

深入推进改革和制度创新。配合和督促有关部门深化行政管理体制、干部人事制度、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进一步精减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积极推行绩效管理和行政问责。稳步推行差额选拔干部等制度,积极稳妥地推进干部人事工作中的民主。完善对司法权运行的制约监督机制,确保司法机关公正廉洁执法,维护法律尊严。深化财税管理体制、投资体制、金融体制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和要素市场改革,加快建立全区统一的工程建设招投标、产权交易、土地出让等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大力整治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违规违法问题。健全完善反腐倡廉各项制度,加快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制度框架。

(四)加大惩治腐败工作力度,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始终保持查办案件的强劲势头,对腐败分子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决不让任何腐败分子逃脱党纪国法的惩处。要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贪污贿赂、失职渎职案件,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中的违纪违法案件,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重大责任事故和群体性事件涉及的失职渎职及背后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基层政权组织和重点岗位以权谋私、滥用职权的案件,严肃查处少数基层干部涉黑涉恶、侵吞国家和集体财产等行为;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加大对行贿行为的处罚力度;严肃查办以案谋私、贪赃枉法和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等案件。对有案不查、瞒案不报甚至阻挠办案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加强和改进信访举报、案件审理和案件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腐败案件及时披露、发现和查处机制,严格依纪依法文明办案,进一步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五)加大纠风工作力度,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维护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多办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实事。要会同有关部门重点解决征地拆迁、住房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坚决制止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行为;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和责任体系;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追究力度;严肃查处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各种加重企业负担的行为;加强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救灾救济资金及其他涉及民生的政府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加强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解决在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占补平衡等环节损害农民利益的问题;继续治理公路 “三乱”,巩固治理成果;继续规范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收费,深入治理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认真解决公共服务行业侵害群众消费权益等问题。

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落实政风行风建设责任制,办好政风行风热线,督促有关部门和行业切实纠正存在的不正之风,及时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研究加强和改进工作的具体举措,形成长效机制,促进部门和行业作风进一步转变。

(六)加大专项治理工作力度,坚决遏制消极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在一些领域易发多发的势头。一要深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继续加大治理工作力度,探索建立长效工作机制。配合有关部门抓好排查整改工作,严肃查处违规项目审批、规划调整以及规避招标、虚假招标、转包、违法分包等问题。深化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制度执行情况的清理,严肃查办在土地矿产资源审批、项目实施、工程质量、资金使用、政府采购及执纪执法中的案件。大力推进工程建设、土地使用权、矿业权市场体系建设和信息公开、诚信体系建设。二要深化“小金库”专项治理。巩固和扩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成果,继续抓好国有企业、社会团体和公募基金会“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加大整改落实力度,健全完善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三要深入开展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问题专项治理。要严格审批程序,加强经费监管,规范领导干部行为。未经批准的,各级党政机关一律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庆典、研讨会、论坛等活动;经批准举办的,要纳入财政预算,接受审计监督;各级领导干部未经批准不得出席此类活动。四要认真开展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新印发的《省部级干部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和《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会同有关部门集中开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专项治理,重点纠正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和违规换车、借车、摊派款项购车、豪华装饰及公车私用等问题。稳步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各级党政机关所属事业单位,以及国有企业、金融机构也要结合实际,制定相关规定,规范公车管理。

(七)加大《廉政准则》贯彻执行力度,重点解决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一要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两项制度。全面落实《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和《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领导干部要按照规定主动如实报告有关内容。各级纪检机关、组织(人事)部门要认真负责地组织好相关工作。要加强调查研究,针对普遍存在的问题,完善配套制度,强化工作措施。二要坚决整治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礼金问题。严禁领导干部以各种名义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对构成违纪的,严肃追究党纪政纪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三要巩固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工作成果。坚持完善因公出国(境)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禁止公款出国(境)旅游长效机制。认真执行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严格公务接待经费预算管理,逐步推进公务卡制度。继续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认真治理违反规定多占住房、买卖经济适用房或租赁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利用职权以委托理财等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利用获取内幕信息谋取利益等问题。推进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工作。落实中央关于领导干部离职或退休后从业的有关规定。在全区开展一次《廉政准则》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

(八)加大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力度,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基层干部廉洁奉公、勤政为民,对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巩固党的执政基础至关重要。一要大力加强农村、高等学校、国有企业和城市社区党风廉政建设。以深入推进“勤廉为民”工程为抓手,认真落实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的有关规定。推广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围绕促进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和维护农民利益,加强对农村资金、资产、资源管理,认真开展清产核资工作,健全完善便民服务网络建设,不断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以全面开展“清风校园”建设为载体,以强化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为重点,进一步加强高校党风廉政建设。以深入贯彻《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为重点,加强对国有企业贯彻“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国有企业关键岗位管理人员的监督,坚决查处和纠正企业领导人员通过同业经营或关联交易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非法利益等行为,严格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推进城市社区党风廉政建设。积极探索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开展反腐倡廉建设的途径和方法。二要深入推进基层事务公开和透明。以落实群众知情权为重点,大力实施各项公开制度。认真贯彻《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积极推行基层组织党务公开,继续抓好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工作。加大政务公开、司法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校务公开和公共企业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力度。三要加强对基层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结合创先争优活动,教育和引导基层干部牢固树立遵纪守法、服务群众意识,切实把人民利益放在首位。加强对基层干部的监督,注意解决基层干部在征地拆迁、涉法涉诉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四要加大对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问责力度。严格执行问责制,坚决纠正对群众疾苦漠不关心、对群众呼声置若罔闻、对群众利益麻木不仁,甚至与民争利、以权谋私的行为。五要畅通群众反映问题、表达合理诉求渠道。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畅通社情民意反映渠道,关注群众的实际困难和利益诉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加强对反腐倡廉舆情特别是网络信息的收集、研判和处置,认真核查新闻媒体和网络舆情反映的案件线索,切实做好信息发布和澄清是非、解疑释惑工作。

三、做好今年工作的具体措施和要求

今年是全面实施"十二五"规划和新一轮西部大开发的开局之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也是全面落实《工作规划》、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关键一年,做好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义重大。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一定要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扎实的工作,在加强领导上下功夫,在贯彻落实上见成效,在自身建设上做文章,以反腐倡廉建设的新成效取信于民。

第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真正落实到位。各级党委、政府要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为契机,坚持和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认真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部署,明确职责分工,推动工作落实。领导班子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主要负责人不仅要率先垂范、严格自律,而且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也要根据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组织协调职责,积极协助党委、政府搞好责任分解和检查考核,并把检查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要进一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发现有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不力、以致职责范围内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得不到有效治理、造成不良影响的,对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发现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或处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疏于监督管理、致使领导班子成员或者直接管辖的下属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要严格追究有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责任。

第二,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努力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特别是要围绕实施"十二五"规划和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战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新要求,认真贯彻自治区纪委监察厅《关于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创新的意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深入分析和研究当前反腐倡廉建设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反腐倡廉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等方面的新思路、新举措、新办法,及时总结推广新鲜经验,借鉴有益做法,大力推进反腐倡廉理念思路、工作内容、方式方法和体制机制创新。坚持用改革的精神、创新的思路、发展的办法来解决滋生腐败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不断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最大限度地减少体制障碍和制度漏洞。自觉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贯穿于反腐倡廉建设的全过程和各个方面,以科学理论指导反腐倡廉建设,以科学制度保障反腐倡廉建设,以科学方法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努力使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不断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

第三,进一步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作用,促进纪检监察两项职能得到全面履行。在加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同时,严格执行新修改的行政监察法,充分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执法监察工作,强化对行政机关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政府的决定、命令情况的检查,防止和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行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廉政监察工作,以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为重点,严肃行政纪律,坚决查处以权谋私、严重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效能监察工作,积极推行绩效管理,开展对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的绩效考核和绩效评估,切实解决机关工作中存在的推诿扯皮、效率低下、资源浪费等问题。要按照新修改的行政监察法要求,加强对政务公开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检查指导,加强对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组织及其人员的监察,加强对受委托从事公务的组织及其人员的监察。

第四,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是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任务,是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根本途径。在去年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的基础上,经自治区党委同意,确定今年为"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年"。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中央和自治区的部署,在健全完善反腐倡廉各项制度、构建制度框架体系的同时,加大制度的执行力度,建立完善保障制度执行的程序性规定和违反制度的惩戒性规定,健全制度执行监督检查和问责机制。对随意变通、恶意规避等严重破坏制度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增强制度的实效,努力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

第五,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打造一支让党放心、人民满意、腐败分子胆寒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完成好日益繁重艰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任务,迫切需要进一步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一定要把加强自身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认真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加大教育培训力度,着力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服务、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的能力,做好群众工作和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有效防治腐败的能力。要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积极做好市县乡纪委换届工作,切实把那些党性好、作风正、能力强、威信高的干部选拔到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中来。严格把好"进人关",选调和录用一批熟悉经济、法律、审计等业务的干部,改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结构。深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扩大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范围,加大干部轮岗、挂职、交流力度。完善纪检监察机关派驻(出)机构统一管理,加强非派驻单位纪检监察机构建设。继续加强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积极探索改革乡镇纪律检查机构、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的有效途径和办法。加强国有企业、金融机构和高等学校纪检监察组织建设。要切实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加大管理监督力度,督促纪检监察干部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办案纪律、保密纪律和廉政纪律,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带头接受监督的意识,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的监督,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树立纪检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要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以奋发有为的精神和求真务实的作风,殚精竭虑地履行好职责,认真完成反腐倡廉各项任务,做到为党分忧、为国尽责、为民奉献,努力创造出无愧于党和人民的崭新业绩。

同志们,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倍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央纪委和自治区党委的坚强领导下,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不断开创我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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