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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打击发票违法犯罪专项整治活动方案

发布时间:2020-03-04 00:24:51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达州市打击发票违法犯罪专项整治活动方案

假发票泛滥,不但滋生了偷税、骗税、洗钱等违法犯罪行为,严重扰乱税收经济秩序,而且为贪污腐败、职务犯罪提供了便利,败坏社会风气,损害政府形象。目前,受假发票“买方市场”需求与“卖方市场”利益的相互刺激,全市发票违法犯罪活动仍较猖獗。为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遵循“打防并举、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特制定我市打击发票违法犯罪专项整治活动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一)成立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协调小组

市政府成立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协调小组,市公安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监察局等部门为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任协调小组组长,市政府联系财税工作的副秘书长任副组长,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负责人以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县(市、区)长为成员。

(二)建立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联席会议制度

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协调小组下设联席会议,市政府联系财税工作的副秘书长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市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组织协调、情报沟通、督办指导、资料报送等工作,以促进相关部门通力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二、明确职责分工

(一)税务部门:一是组织召开部门联席会议(地税部门牵头),定期通报情况,总结经验,上报相关资料。二是配合公安、宣传等部门做好查明发票真伪、治理发票违法信息、宣传引导等工作。三是根据公安机关提供的发票流向线索,深入追查购买、使用虚假发票的企业,通过打击发票犯罪延伸检查“买方市场”。四是将打击假发票与行业税收专项检查、区域税收专项整治、重点税源检查、专案检查、举报案件检查等工作一并部署实施,做到“查账必查票、查案必查票”,将房地产及建筑安装、餐饮娱乐、旅游、中介等行业列为发票检查重点行业,全年检查发票受票企业不少于40户,对查出的违法行为加大惩处力度,对检查发现使用假发票问题严重的企业相应降低纳税信用等级。五是对查处的发票违法犯罪案件及涉嫌犯罪案件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在案件查处工作中需依靠公安机关力量深挖细查的,可作为违法犯罪线索,商请公安机关提前介入;发现涉及机关团体、行政事业单位等开具假发票和购买、使用假发票线索的,要及时移送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查处。六是密切关注发票违法犯罪新动向,在税收执法中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收集取得假发票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等基本情况,与公安机关共同建立发票违法犯罪人员数据库,互通互享相关信息,提高打击目标的准确性,增强打击力度和效能。七是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载体,通过制作专题节目、播放税收公益广告、发送税收短信息等措施,加强日常宣传,强化正面引导,宣传发票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帮助群众提高发票防假防骗能力。选择一批有影响的制假售假及购买使用假发票的典型案件集中曝光,增加威慑力,引导纳税人和社会公众依法取得和正确使用发票。八是动员社会各界向公安、税务机关提供假发票线索,兑现举报奖励。九是按照“简并票种、统一票样、网络开具、建立平台”的工作思路,积极推进简并票种、查询辨伪、预警监控、网络开具等工作,建立和完善发票监控机制,提升发票管理信息化水平。

(二)公安部门:一是加大发票制假售假行为的惩处力度,周密调查取证,及时掌握第一手资料,查办一批有影响的案件,严厉打击职业犯罪团伙,摧毁假发票销售网络,大力打击假发票“卖方市场”。二是协调通信管理部门,大力推进发票违法信息治理工作,重点阻截发票违法短信息、整治违法网站、停止违法手机号码通信服务。对发现的发票违法信息线索要逐条跟踪分析,打击利用手机群发器、网络群发软件传播发票违法信息的窝点,切断发票买卖双方的联系途径。三是协调宣传、税务等部门加大打击假发票工作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手段,丰富宣传载体,将正面引导和警示教育相结合,增强宣传效果,扩大社会影响。

(三)财政部门:加强财政票据监管,严格监督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使用财政票据情况,配合公安部门查处违法违规制售、使用财政票据的行为;发现涉及发票违法犯罪行为及时向公安、税务部门移送。

(四)审计部门:加强对审计监督对象使用发票等凭证情况的审计监督工作;对明知是虚假发票而购买或使用的直接责任人和主要负责人依照有关规定移送纪检监察部门严肃处理;对涉嫌税收违法问题的,及时移送税务机关处理;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监察部门:加强对案件调查中涉案单位发票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行政监察对象明知是假发票而购买或使用的直接责任人和主要负责人依法依纪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工作步骤

(一)深入宣传发动

市政府发布《关于深入开展打击发票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的通告》,通过报刊、网络、电视等媒体向社会公布。发动社会各界关注、支持、参与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形成社会各界共同抵制、打击发票违法犯罪的良好局面。

(二)开展集中整治行动

1.工作重点 (1)打击伪造、非法印制假发票行为;

(2)打击利用手机短信、电话传真、互联网、物流快递等方式兜售假发票违法信息和非法代开发票的违法犯罪团伙及窝点;

(3)整治车站、码头、商贸闹市区、酒店和广场等公共场所、假发票集散地和案件多发地区;

(4)打击餐饮业、建筑安装业、房地产业、娱乐业和交通运输业等使用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较多的重点行业的涉税违法犯罪活动;

(5)整顿行政事业单位使用假发票报账现象。

2.主要措施

(1)依法快速查处一批发票违法犯罪案件。广泛收集制售假发票信息,认真调查摸底,摸清印制、兜售假发票违法犯罪的源头和渠道;将兜售假发票较为猖獗的车站、商场、宾馆、住宅小区等区域列为重点场所,加强巡管检查,严打售票贩子;对重大案件加强督导,坚持从深、从严、从快查处,全力摧毁制假窝点和售假团伙,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

(2)严厉查处接受使用假发票行为。税务部门要对建筑安装、交通运输、餐饮服务、商业零售等重点行业发票使用情况开展重点检查,特别是加强对交通运输业中的自开票单位和物流行业、商业零售业中的大型连锁店的检查。对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队等违法取得和使用假发票行为进行专项整治,重点检查是否使用假发票进行财务核算,对使用假发票虚列支出的依法按照贪污公款、侵吞国家资产行为从严惩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阻截发票违法信息。电信部门负责阻截发票违法信息、整治违法网站、停止违法手机号码通信服务,对发现的发票违法信息线索要逐条跟踪分析,打击利用手机群发器、网络群发软件传播发票违法信息的窝点,切断发票买卖双方的联系途径。税务部门要及时收集汇总发票违法信息样本和关键词组提供给公安和电信部门。

(4)完善发票监管机制。税务部门要强化对发票印制、运输、存储、使用和缴销的管理;对发票承印厂进行全面清查,重点检查发票防伪专用品购、存、用以及发票印制各环节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结合税源监控,严格纳税人发票领购和使用环节管理,切实管好管住发票,保证发票的使用和流向依法、规范、有序。

(5)减少现金交易。强化监管措施,严格控制现金交易,鼓励转账支付。督促纳税人保存银行转账凭证,以便税务部门核对发票记载内容的真实性。逐步在全市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中推广使用公务卡,利用银行卡等进行零星购买、差旅等小额支付。 (6)完善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完善发票、现金管理、财政票据、财务管理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为加强发票管理、预防和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提供法规和政策依据。

(7)强化宣传教育。税务部门要通过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领用发票、鉴别发票真假知识,宣传使用假发票的危害性及法律后果,帮助广大群众提高防假防骗能力和依法取得、使用发票意识。要加大对发票违法案件的曝光力度,对查处的大案要案及时向社会公布,以案说法,教育引导广大群众,震慑分化不法分子。

3.具体安排

全市打击发票违法犯罪专项整治活动时间为2010年8月15日至12月10日,分四个阶段进行。

(1)组织发动及排查摸底阶段。时间为8月15日至9月15日。工作重点是:成立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协调小组及联席会议,明确工作职责、人员分工,确定工作重点及方法步骤;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的重要意义;掌握纳税人近年来取得发票情况,广泛搜集涉嫌发票违法犯罪人员、电话、网站等信息,挖掘案件线索。

(2)重点清查阶段。时间为9月16日至11月20日。全市公安、国税、地税统一联合行动,组织若干检查组,对使用发票单位同时开展重点检查。工作重点是:一方面运用多种手段破获发票违法案件,对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的发票犯罪案件由市协调小组办公室督办,严厉打击制售假发票及非法代开发票行为,坚决捣毁窝点。另一方面,以餐饮服务、商业零售、建筑安装等行业为重点,坚决查处购买、接受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等违法行为,加大对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接受使用假发票的查处力度。

(3)整改建制阶段。时间为11月21日至11月31日。归集汇总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督促限期整改。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核算,加强报销原始凭证管理,健全内部控管制度,健全预防发票违法犯罪的长效机制。

(4)总结表彰阶段。时间为12月1日至12月10日。全面总结活动开展情况、案件查处情况,形成专题报告,及时报送市协调小组,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的重大意义,充分认识当前全市发票违法犯罪的严重性、危害性和迫切性以及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的长期性和艰巨性,切实履行职责,采取有力措施,务求取得实效。

(二)分工负责,强力推进

市协调小组要对此项工作开展情况定期进行检查,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严格督查督办。各牵头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工作;各配合部门要积极协助、密切配合,形成打击发票违法犯罪的合力。

(三)及时反馈,认真总结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确定一名联络员,将人员名单报送市协调小组办公室;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收集汇总信息,于每月2日前向市协调小组办公室报送上月工作开展情况,于2010年11月31日前向协调小组办公室报送年度总结报告,遇有重大问题及时报送。同时,要根据工作开展情况,认真分析发票违法犯罪的新手段、新动向,研究提出打击和防范发票违法犯罪行为的措施和意见,形成有数据、有案例、有分析、有建议的调研报告。市政府将及时通报此项工作开展情况,并切实加强检查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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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打击发票违法犯罪专项整治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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