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级学生自主实习的注意事项
下学期,学院将统一组织毕业班学生专业生产实习,时间预计自2014年3月初开始;学生若不参加学院统一组织的实习,可以自主联系实习单位进行实习,但自主实习内容必须与专业相关,实习时间不低于2周,且应于2014年4月30日前完成。
办理自主实习注意事项如下:
1.办理地点:学院教学科,九教南111。
2.办理时间:2013年1月10日至2014年2月28日。
3.办理内容:
(1)填写自主实习登记单;
(2)领取委托实习协议书一式两份、空白实习报告一份、自主实习注意事项一份。
4.实习结束后学生应交以下材料(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1)实习报告一份(手写,内容3页以上);
(2)实习单位签章、学生签名的委托实习协议书一份;
(3)实习单位鉴定一份(签章)。
电信教学科
2014年2月
《关于级自主生产实习的注意事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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