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级学生自主毕业实习安全责任协议书
甲方:艺术与文化传播学院 艺术设计系(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学生家长:(以下简称乙方)
学生:
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为了顺利完成艺术专业毕业生实习计划,根据教学大纲安排自主实习时间:2014年2月24至3月7日(2周)毕业实习,第3周返校整理实习日记、实习总结。为保证学生外出毕业实习期间的生命财产安全,本着“教育要求与纪律约束相结合”的原则,根据广西科技大学关于学生实习期间安全须知的相关规定,双方自愿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在乙方外出实习前,要对乙方进行安全教育,讲解各种注意事项,提出明确的纪律要求,并向乙方宣布艺术系学生外出实习的安全管理规定全部内容,若乙方有疑问,需做出充分的解释,以使其准确理解。
二.乙方外出实习时,必须在安全许可的环境下工作,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不得从事无相关行业许可证的高危作业,造成安全责任事故,追究法律责任,后果概由本人自负。
三.因实习地点自主选择、采取“自主实习”的方式。同学实习人数、实习地点众多无法安排专门的带队教师,同学要严格执行《艺术与文化传播学院外出实习安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切实参与与所学专业课程相关的社会实践,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该课程重修。
四.乙方在实习前,应对事先选定实习地的有关安全环境、食宿条件等进行调研,如实告知家长、班主任或专业导师,确保可行性之后,乙方方可进行有关实习活动。
五.乙方在外出实习期间,必须保证其本人与家长和教师的联系畅通,若更改手机号请及时告知家长和老师。
六.乙方在外出考察实习期间,应注意安全、避免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事故发生。期间若遇到紧急情况,首先保证人身安全,及时报警求助。
七.乙方在外出考察实习期间,要严格遵守公司管理制度要求,作息时间要合理安排,认真完成实习工作任务,若有不听实习单位劝阻者,按违纪处理,造成安全责任事故,后果概由本人自负。
八.遇到问题要及时与班主任老师联系解决,不得擅自行事,外出不得下河游泳,禁止攀高、涉水等高危活动,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一经发现,除按违纪处理外,若发生事故由自己承担责任。
九.乙方在外出实习期间,按要求及时返校,不得私自拖延,若因拖延造成事故的其后果自负。
十.原则上要求学生开学前2天返校,但根据实际情况和学生强烈要求直接前往实习单位的,要及时告知家长和班主任,此协议需学生家长签字“同意自行前往”实习单位,此协议方为有效。
十一.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外出毕业实习活动结束,自行终止。
十二.若有其他没有明确之情况,按照国家及学校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执行。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艺术与文化传播学院(盖章)学生签字:
学生家长签字:
2014年01月29日年月日
艺术 2010 级 自主毕业实习承诺书
本人已完成在校期间的理论课学习,将按学校规定前往(单位)进行毕业实习。在此,本人承诺遵守以下有关规定:
1.严格遵守《艺术与文化传播学院学生外出考察实习安全责任协议书》和广西科技大学关于加强学生管理的有关规定,树立良好的大学生形象。
2.实习考察期间注意安全,避免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事故发生。若遇到紧急情况,必须服从指导教师的安排。对擅自做出决定的,视情节轻重,一律给予纪律处分。
3.实习、考察期间应遵守团队纪律,不服从安排,造成后果自负。
4.学生应妥善保管好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未委托老师或旅行社代管而损坏或丢失的,责任自负。
5.师生间团结协作,学生实习要勤奋踏实,虚心好学,讲文明、有礼貌,遇事,与指导老师多沟通,考察期间,保持与指导教师的联系。
6.学生应爱护文物,尊重目的地宗教信仰、民族习惯和风土人情。
7.实习、考察期间,按要求每天完成采风日记、考察报告,实习结束后交给到指定老师。
8.注意交通及人身安全。注意饮食卫生,防止事故、疾病的发生,加强身体素质。
承诺人签字: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