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七宝古镇公司餐饮场所
燃气安全专项治理整改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辖区内消防安全组织,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根据镇消防委下发的《七宝镇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的通知》(七安委[2013]9)号文件的要求,我公司于2013年4月7日起在辖区范围内开展了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
此次专项治理中,我公司按照要求对辖下使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燃气的134家餐饮场所进行了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作出如下整改:
要求店家应当使用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供应企业提供的合格的燃气钢瓶,不得使用无警示标签、无充装标识、过期、报废或外地钢瓶。
要求各餐饮商铺定期进行燃气安全检查,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或应急处置方案,确保各商铺从业人员和义务消防员掌握相关应急内容。定期对使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燃气的餐饮场所要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及消防教育培训工作,确保达到“一懂三会”(懂本单位火灾危险性,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火场逃生自救)的基本要求。
我公司将在接下来的工作中继续餐饮场所燃气安全检查整改工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细化责任,全力抓好落实,保障餐饮场所燃气安全检查整改工作顺利实施。
七宝古镇公司
2013年5月9日
《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整改计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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