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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 加快创新驱动发展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0-03-02 17:05:13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 加快创新驱动发展的决定2014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共广东省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粤发„2014‟1号)精神,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现作出如下决定。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为动力,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市场对各类创新要素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的引导与服务作用,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加强创新链与产业链、资金链融合,加快推进知识创新、技术创新、协同创新、转化应用和环境建设,全面提升我省科技创新能力与产业竞争力,为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的目标提供坚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二)主要目标。到2020年,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与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比较完善,科技资源和创新要素优化配置取得明显成效,科技创新活力大大增强,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地位进一步强化,开放型区域创新体系和创新型经济形态基本建成,努力实现从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全面转变,全省主要创新指标达到或超过中等创新型国家和地区水平。

到2020年,全社会研究与开发(R&D)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GDP)的比重达2.8%,技术自给率达78%,每百名R&D人员发明专利申请量达10.7件以上,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19件以上。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比重达28%,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16%左右。互联网普及率超过78%,公民具备基本科学素质比例超过7%,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50%,单位GDP能耗降低到0.42吨标煤/万元以下。

二、完善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

(三)发挥市场在创新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进一步理顺政府、企业、市场的关系,健全市场竞争、知识产权保护、政府采购和环境监管等政策法规体系。改革技术创新项目的形成机制和支持方式,面向企业技术需求编制项目指南,吸纳来自企业和行业协会的专家参与项目评审,遴选有条件的企业牵头组织实施产业导向类科研项目。营造鼓励企业创新的市场基础环境,充分发挥市场对技术研发方向、路线选择、要素价格和各类创新要素配置的导向作用。

(四)强化大型企业创新骨干作用。实施大中型企业研发机构全覆盖行动,到2020年,大型骨干企业普遍建有企业研究开发院,高新技术企业普遍建有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企业重点实验室等研发机构。申报承担省级产业导向类科研项目的企业,原则上应建有省级以上研发机构。引导大型企业完善创新投入制度,牵头申报市级以上产业导向类科研项目的大型企业,原则上应为近3年享受过研发费用税前扣除、高新技术 企业税收减免等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全面落实国有企业研 发投入视同利润的考核措施,各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应当安排适当比例的资金用于国有企业自主创新并逐年增加。 (五)激发中小微企业创新活力。加快建立健全技术创新、工业设计、质量检测、知识产权、信息网络、电子商务、创业孵化、企业融资、人才培训等公共服务平台,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全方位与全过程的创新服务。重点支持建设一批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综合性前孵化器、大型孵化器,形成网络化的创新服务体系。积极引进外资和民间资本参与囯有孵化器建设,探索发展一批混合所有制孵化器。充分发挥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引导作用,通过贷款贴息、研发资助等方式重点支持种子期、初创期中小微企业技术创新活动。探索实施创新券制度。支持科技型企业研究制定上市路线图,引导企业通过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等资本市场上市融资,推动企业做大做强。

三、发挥科技创新支撑引领作用,促进经济社会转型升级

(六)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制定全省重大科技专项实施方案,重点聚焦并力争突破计算与通信集成芯片、移动互联关键技术与器件、云计算与大数据管理技术、新型印制显示材料、可见光通信技术及标准光组件、智能工业机器人、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系统、干细胞与组织工程等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抢占高新技术产业与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制高点。深入开展主导产业专利态势分析、预警及涉外应对研究。加快制定支柱产业重要技术标准,建立完善标准信息查询服务平台、技术性贸易措施预警应对平台。

(七)以先进技术和新兴业态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实施智能制造工程,提升发展轨道交通、汽车、石化、航空、轻工设备等先进制造业。鼓励通过技术改造、商业模式创新和兼并重组等多种方式,改造提升陶瓷、家电、服装纺织、建材、家具、食品等传统优势 产业。推动高新技术、网络信息技术、文化创意等向传统产业延伸渗透,发展以知识密集、技术密集、人才密集为特征的新兴业态产业。实施一校一镇,一院(所)一镇行动,推动专业镇产业转型升级。

(八)推动科技服务业创新发展。放宽科技服务业对外资和民间资本准入条件,深化和港澳及国际科技服务业的合作。大力发展研发设计、文化创意、技术交易、科技金融、科技服务外包、科技咨询等科技服务业,推动科技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加快发展电子商务产业,支持广州、深圳、汕头、东莞和揭阳等地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实施大数据发展战略,支持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云计算电子政务数据平台。

(九)推进农业领域科技创新。坚持科技兴农,加快推进农业、林业、水利、海洋渔业、气象、防震、减灾等领域的科技创新、科技交易和科研平台建设,构建全省农业领域科技创新体系,组织实施一批重大科技项目,满足现代农业发展的科技需求。深化种业体制改革,加强种质资源收集、保存、利用及多样性保护。发挥现代农业领域各类示范园区和龙头企业的引领作用,加大农业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和农民技术培训力度,推行技术入股等方式,调动农业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加速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进程。充分利用我省海洋资源优势,培育发展海洋新兴产业,加快建设海洋经济强省。

(十)以科技创新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大力发展环保科技,实施节能减排创新行动,推进钢铁、水泥、石化、化工、有色金属冶炼、火电、造纸、印染、制革、电镀、建筑等重点领域及锅炉等高耗能特种设备的节能减排。加快实施环境污染联防联控,着力推进全省生态环境保护重大技术装备的研发。新建一批省级可持续发展实验区,推动有条件的地区创建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和生态文明建设先行示范区。大力发展风电、太阳能光伏等可再生能源,促进能源结构优化调整。

四、健全协同创新机制,提升集成创新能力

(十一)建立多主体协同创新机制。完善我省与科技部工作会商制度,共同推进创新型省份建设。建立部门协同、省市联动的创新协调机制,统筹整合优化全省各类创新资源。充分发挥广州、深圳市在全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中的龙头带动作用。支持广州、深圳市加快创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佛山市顺德区建设省自主创新示范区。鼓励广州、深圳市率先建成国家创新型城市,支持有条件的珠三角城市创建国家创新型域市,启动省级创新型城市试点建设工作,在粤东西北地区培育若干个省级创新型城市。推进深圳高新区下一代互联网创新型产业集群、惠州云计算智能终端创新型产业集群等国家级和省级创新型产业集群试点建设。建立重大建设项目工程采购制度,通过政府采购或订购、商业合同等方式向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品倾斜。

(十二)加强协同创新平台建设。加快广州南沙、深圳 前海、珠海横琴和中新(广州)知识城、中德(揭阳)金属 生态城、中德(佛山)工业服务区、中以(东莞)国际科技合作产业园、东莞两岸生物技术产业合作基地、珠海航空产业园、湛江南方海谷等重大平台建设。实施产学研协同创新平台覆盖计划,培育一批市场化导向的高等学校协同创新中心、产业研究开发院、行业技术中心等新型研发组织。支持大型骨干企业牵头组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和产业共性技术研发基地,加强产业共性技术研发和成果推广运用。制定新型科研机构管理办法,出台扶持新型科研机构发展的政策措施,运用市场化机制新建一批新型科研机构,在项目、人才、资金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

(十三)创新省部院产学研合作模式。完善我省与教育部、科技部、工信部、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产学研合作工作机制,促进创新主体和创新资源深度融合。支持设立由企业、高等学校、金融机构等组成的产学研协同创新风险基金。深化与驻粤中央企业和中央企业所属科研院所的创新合作,加快引入国防科工系统创新资源。实施国际科技合作提升行动计划,重点加强与美国、欧盟、以色列等创新型国家或地区的合作,建立国际产学研创新联盟。深化粤港澳科技合作,深入推进粤港科技创新走廊、深港创新圈建设,设立面向香港的国家级科技成果孵化基地。

(十四)提升科技园区建设水平。借鉴北京中关村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经验,推动省级以上高新区加快开展管理 体制机制改革。鼓励高新区按国家和省的相关规定申请适当扩区。支持条件成熟的省级高新区升级为国家级高新区。推动珠三角地区与粵东西北地区高新区对口帮扶,实现联动发 展。推广民营科技园土地资本、金融资本和产业资本相融合的建设模式,建设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平台。

(十五)促进科技创新与金融、产业融合发展。支持在国家级高新区设立科技金融服务机构,推动以国家级高新区为主体的产业园区和专业镇开展科技、金融、产业融合创新发展试验。支持东莞、揭阳市和佛山市南海区建设科技金融 产业融合创新综合试验区。支持设立科技银行、科技支行、科技小额贷款公司等金融机构或组织,实行专门的客户准入标准、信贷审批和风险控制。支持各地级以上市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建立创业者与投资者对接平台与机制。建立天使投资风险补偿制度,支持创新投资发展,加快推动设立省级种子基金。探索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贴息扶持政策,支持金融机构扩大质押物范围。

五、加强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提高原始创新与核心技术突破能力

(十六)完善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创新保障机制。完善政府对基础性、战略性、前沿性科学研究和共性技术研究的 稳定性与竞争性相结合的支持机制。实施原始创新能力培育计划,建设一批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平台。扩大省自然科学基金规模,探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一广东联合基金“项目群”支持模式。深入实施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加强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国际合作平台、专业性研究院等创新平台建设,争取创建高等教育协同创新示范省。深化省属科研机构体制改革,加快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现代科研院所制度。推进应用型科研机构转制改企,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加快推进工业、农业、社会发 展和科技服务业等四大主体科研机构建设。

(十七)构建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与共享机制。加快中国(东莞)散裂中子源、国家超级计算广州中心、国家超级计算深圳中心、江门中微子实验室、深圳国家基因库等大科学工程建设,加快推动“天河二号”超级计算机系统应用,推动国家重大基础设施落户,围绕大科学工程引进相关的应用型科研机构,建立全面支撑产业技术创新的大平台。加快制定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办法,逐步实现全省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

(十八)加快形成高层次创新人才集聚机制。深入实施全省重大人才工程,推进实施珠江人才计划、扬帆计划等重大人才计划。启动实施培养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充分发挥广州留交会、深圳国际人才交流会等平台的桥梁纽带作用,大力引进创新创业团队和领军人才,培养一批素质高、复合型的科技创新人才队伍。依托广州大学城等载体建设大学生创新创业服务基地,支持大学生自主创新创业。建立粤港澳人才合作机制,打造粤港澳人才合作示范区,创建全国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

六、完善技术创新服务体系,提升科技成果转化能力

(十九)强化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优化专利申请资助政策,重点资助发明专利的授权、专利合作条约(PCT)国际专利申请及有效发明专利的维持。加强知识产权贯标工作,引导企业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创建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示范省,完善知识产权服务业链条,促进国内外知识产权资源向广东集聚。加快推进专利信息平台和专利数据库建设。建立重大经济和科技活动知识产权审查评议制度。加大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力度,探索建立知识产权法院,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水平。

(二十)大力发展技术市场。支持民营资本建设新型技术交易服务平台,发展和规范网上技术交易市场,定期发布 企业技术需求目录、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科技成果转化目录。支持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兼并重组、优化整合,健全技术经纪服务体系。积极创建国家技术转移集聚区,支持深圳市建设国家技术转移南方中心,培育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完善技术转移和交易服务体系。支持广州、深圳、佛山等市规范发展区域场外交易市场,建立健全技术产权交易市场。 (二十一)健全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加快制定广东省科技成果转化促进条例。推进科技成果处置权管理制度改革,探索试行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科技成果公开交易备案管理制度。提高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科技成果转化收益用于奖励科技人员及团队的比例。建立省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库,省级财政性资金资助形成的科技成果信息原则上向社会公开。制定促进新技术新产品应用的需求引导政策。建立健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机制。引导民间资本通过贷款风险补偿、绩效奖励等方式参与成果转化。建立健全科技、标 准、专利协同机制,加快推进科研攻关与技术标准研究同步,科技成果转化与技术标准制定同步,科技成果产业化与技术标准实施同步。

七、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优化创新创业环境

(二十二)发挥政府对科技体制改革的统筹引导作用。充分发挥省科技教育领导小组作用,建立跨部门、跨领域的会商沟通机制,形成工作合力,综合研究推动科技创新的政策体系,探索采取综合性普惠政策,统筹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制定科技创新权责清单、负面清单,大力推进科研项目 审批制度改革。省科技部门要切实发挥推进创新驱动发展的组织协调作用,加强对科技发展优先领域、重点任务、重大项目等的统筹协调。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工作,切实把科技创新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突出重点领域和核心环节,从项目、资金、税收、人才等方面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扶持力度,扎实做好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创新驱动发 展战略的各项任务。

(二十三)深化财政科研资金管理改革。实施省级科技业务管理阳光再造行动,构建分权制衡、功能优化、权责统

一、公开透明的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建立健全科研项目审批、执行、评价相对分开、互相监督的运行机制,完善权力分置、相互监督的行政审批流程,实施科研项目全流程痕迹管理和签字背书制度。加强项目、资金等关键环节监管,实行科研项目资金信息公开制度,省级科研项目资金均应在专项资金管理平台公开资金管理办法、申报指南、审批程序、分配方式、分配结果、项目绩效评价、监督检查和审计结果等。规范项目预算编制,及时拨付项目资金。建立财务审计验收、绩效评价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科技报告制度,财政性资金支持的科研项目应按规定提交科技报告并作为对项目承担者后续支持的重要依据。建立和完善科技创新调查和统计制度。完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机制,加大创新驱动发展指标的权重。

(二十四)优化创新社会环境。加大对国家和省重大科技政策的宣传力度。制定运用财政后补助措施全面落实企业 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普惠性政策实施办法,引导企业广泛开展研究开发活动。深化科技评价制度改革,完善分类评价标准,注重科技创新质量和实际贡献,应用研究和产业化开发主要由市场评价。制定科研信用管理办法,建立全省科研诚信档案和黑名单制度。加强对重大科技成果、杰出科技人物以及创新型企业的宣传。深入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全面提高公民科学素质和创新意识。大力普及科学思想、创新精神,营造热爱科学、勇于创新、宽容失败的创新文化,全面优化创新环境。

基本背景:基于四个战略需求

广东省委、省政府谋划部署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创新驱动发展,作出相关《决定》,主要是基于以下四个战略需求:

第一,全面适应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战略需求。进入21世纪以来,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正在孕育兴起,全球科技创新呈现出新的发展态势和特征。传统意义上的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开发和产业化的边界日趋模糊,科技创新链条更加灵巧,技术更新和成果转化更加快捷,产业更新换代不断加快。科技创新活动不断突破地域、组织、技术的界限,演化为创新体系的竞争,创新战略竞争在综合国力竞争中的地位日益重要。面对科技创新发展新趋势,世界主要国家都在寻找科技创新的突破口,抢占未来经济科技发展的先机。这对于我们来说是机遇更是挑战,我们必须紧紧把握机遇迎接挑战,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浪潮下积极主动地前瞻部署、优化布局,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力争在日趋激烈的综合竞争中主动变革抢占先机、顺应趋势、赢得主动。

第二,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一系列重大部署的战略需求。当前,我国已经进入经济增长从高速到中高速的“换挡期”,步入更多依靠科技创新支撑引领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新阶段。党的十八大作出了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大部署,强调科技创新是提高社会生产力和综合国力的战略支撑,必须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指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是一项系统工程,最为紧迫的是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加快科技体制改革步伐,破除一切束缚创新驱动发展的观念和体制机制障碍。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把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为今后一个时期科技改革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结合广东实际,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成为我省贯彻落实中央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全面深化改革重大部署的具体行动。

第三,着力破解发展瓶颈、增创发展新优势的战略需求。当前,广东经济社会发展既面临发达国家创新能力整体优势的竞争压力,又要避免陷入“有增长无发展”的中等收入陷阱,长期以来支撑广东经济快速发展的土地、空间、资源、环境等方面已经难以为继,广东迫切需要加快构建新的发展动力系统,实现从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的战略转变。胡春华书记在省委第十一次全会上提出,要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构建科技创新驱动机制,提高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因此,我们必须牢牢抓住广东第三次发展重大机遇期,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建立有利于创新发展的体制机制,把市场作为创新导向和动力的作用发挥出来,紧紧依靠科技创新支撑引领经济社会发展,增创广东发展新优势。

第四,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目标的战略需求。“三个定位,两个率先”是习近平总书记在2012年末视察广东时提出的殷切期望:广东要努力成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排头兵、深化改革开放的先行地、探索科学发展的实验区,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而奋斗。这“三个定位、两个率先”,是我省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工作的前进方向、行动指南和总目标,它将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与党中央对广东要求的具体化有机地结合在了一起。当前,广东已经没有了改革开放初期的政策优势和市场优势,我们必须坚定不移地走改革开放和科技创新的道路,我们必须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为动力,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市场对各类创新要素配置的决定性作用,发挥政府的引导与服务作用,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加强创新链与产业链、资金链融合,加快推进知识创新、技术创新、协同创新、转化应用和环境建设,全面提升我省科技创新能力与产业竞争力,为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的目标提供坚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遵循原则:突出五个牢固坚持

广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工作,把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作为核心战略摆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突出位置。胡春华书记多次对广东科技创新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强调要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构建科技创新驱动机制,提高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增创广东发展新优势。朱小丹省长也对发挥科技作用,提高科技自主创新能力提出了工作要求。陈云贤副省长亲自组织科技创新专题调研,对文件起草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工作部署,省委政研室会同省科技厅牵头起草了《决定》。在起草过程中,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征求各方面意见建议,力求使《决定》既充分体现中央精神、又紧密联系广东实际,既符合时代发展的新要求、又顺应科技创新的新趋势,做到始终突出五个牢固坚持:

一是牢固坚持无形之手与有形之手相结合。《决定》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首次提出的“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重要精神,明确提出要完善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对各类创新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让市场在科技创新活动各个环节“说话”。强化市场无形之手的作用,绝不是否定或弱化政府这只“有形之手”的作用,当前要解决政府职能定位不清,即越位、缺位和不到位并存的问题,《决定》明确要更好地发挥政府的引导和服务作用,把工作重点转到规划引导、政策制定、统筹协调、提供服务上,推动从政府主导创新向政府服务创新转变。

二是牢固坚持体制改革与创新发展相结合。《决定》不仅是广东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顶层设计,也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顶层设计,《决定》始终将“改革”与“创新”作为主线贯穿整个文件,着力向改革要动力,向创新要发展,提出了一系列改革创新措施,如改革技术创新项目的形成机制和支持方式,改革科技成果处置权管理制度,改革科研项目审批制度、科研资金管理、科技评价制度等,提出要加快知识创新、技术创新和协同创新,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突破关键核心技术,提高原始创新能力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发挥科技创新支撑引领作用等。

三是牢固坚持谋划长远和着眼当前相结合。《决定》谋划长远,着眼于全面提升广东科技创新能力和产业竞争力,提出了完善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聚焦突破重点领域关键技术、加强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发展新型业态产业、培育发展高层次人才、促进科技创新与金融产业融合发展、优化创新环境等政策措施。《决定》还提出了一系列可检查、可考核的中长期发展目标,到2020年全省主要创新指标达到或超过中等创新型国家和地区水平,全社会研发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2.8%等。《决定》又着眼当前,针对中小微企业科技创新难题、产学研用结合不紧密、科技评价机制不健全、财政科技资源配置不完善等比较突出的关键问题,提出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健全协同创新机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大力发展技术市场、健全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深化财政科研资金管理改革等政策措施。

四是牢固坚持全面部署和突出重点相结合。《决定》既把握大局、全面部署,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完善资金链,从知识创新到技术创新再到协同创新,从基础研究到应用基础研究再到转化应用,从创新主体到创新资源再到创新环境,建立了覆盖自主创新全链条、多主体、全方位的创新驱动发展体系。又突出重点,针对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点领域和关键问题,重点从资源配置机制、科技管理体制、科研体制、评价体制等方面重点推进科技体制改革,重点提升大型企业和中小微企业创新能力,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强协同创新平台建设,发挥高校和科研机构在基础研究和原始创新中的生力军作用、实施省级科技业务管理阳光再造行动等。

五是牢固坚持盘活存量和用好增量相结合。《决定》一方面突出加强资源整合和政策执行落实,盘活和管好用好现有财政科技资金、现有科技创新政策,提高资源使用效率,发挥科技创新政策杠杆作用,提出要建立部门协同、省市联动的创新协调机制,统筹整合优化全省各类创新资源,加大对国家和省重大科技政策的宣传力度,全面落实企业研发费用税前扣除普惠性政策等。同时,《决定》也提出要从项目、资金、税收、人才等方面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扶持力度,实施原始创新能力培育计划,出台扶持新型科研机构的政策,制定科技成果转化促进条例,制定新技术新产品应用的需求引导政策等一系列新的政策举措,用好增量措施。

谋篇布局:确立六大重点着力领域

《决定》在全面梳理广东科技创新基本情况的基础上,针对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创新驱动发展的现实要求,从知识创新、技术创新、协同创新、产业创新、转化应用、环境建设等6个方面重点推进、精准发力。

一是完善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增强企业创新能力和市场创新活力,始终是科技体制改革的重点,也是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核心任务。只有通过市场化创新机制的完善,才能真正破解广东科技创新的瓶颈问题,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对经济社会的支撑作用,为增创创新驱动新优势提供体制机制保障。《决定》强调要完善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机制,引导和支持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发挥大型企业创新骨干作用,激发中小企业的创新活力。

二是发挥科技创新支撑引领作用,促进经济社会转型升级。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是一个系统工程,要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动科技和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打通从科技强到产业强、经济强、国家强的通道。《决定》明确要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在促进经济社会转型升级中的支撑引领作用,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突破关键核心技术,以先进技术和新型业态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发展科技服务业,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和生态文明建设等,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科技生产力。

三是健全协同创新机制,提升集成创新能力。协同创新已成为科技创新发展的重要形式。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要建立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这表明市场引导的协同创新已经成为国家层面上的重大战略与共识。《决定》中提出要全方位、多角度地健全协同创新机制,如要建立多主体协同创新,加强部门、省部、省市的会商和联动,形成全省多层面、多部门的协同创新;加强协同创新平台建设,培育高等学校协同创新中心、产业研究开发院等;提升产学研协同创新水平,创新省部产学研合作模式,建立国际产学研创新联盟等;加强协同创新载体建设,促进各级高新区、专业镇等科技园区建设水平等;促进多领域协同创新,推进科技与产业、金融相融合。

四是加强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提升原始创新与核心技术突破能力。胡春华书记多次强调推进科技创新要扬长补短,要充分发挥广东市场化程度很高、开放意识及国际视野较强等优势,同时,对于原始创新能力不强等不足的地方,要努力“补短”。《决定》高度重视基础理论和原始创新,加强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保证基础性、系统性、前沿性研发持续推进,强化自主创新成果的源头供给,其中明确要完善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创新保障机制,实施原始创新能力培养计划和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要构建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与共享机制,推进重大科技工程和项目建设,形成从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创新到成果转化的链式推进强大效应;要加快形成高层次创新人才集聚机制,解决广东长期高层次人才匮乏的瓶颈问题。

五是完善技术创新服务体系,提升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目前,科技成果转化率低的主要原因包括:受管理体制机制的约束,高校、科研机构科技成果转化积极性不高,许多科技成果束之高阁;对科研成果的考核,重视成果鉴定、论文评奖和职称评定等,忽视了把科研与产业相结合;科技中介机构发展不够完善,缺乏有效体制机制,科技成果转移通道不畅;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薄弱等等。广东是全国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程度最高的地区之一,必须坚持推进科技成果产业化,推动国内外创新成果在广东源源不断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决定》明确强调要强化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发展和规范网上技术交易市场,健全技术经纪服务体系,健全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推进科技成果处置权管理制度改革和科技成果转化立法,建立省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库,推进科技评价制度改革等措施。

六是深化科技管理职能改革,优化创新创业环境。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是政府推动科技创新的有效途径,省力、高效,并且具有基础性、普惠性和长期性特点。广东要在现有优势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创新创业环境建设,加快建立健全各主体、各方面、各环节有机互动、协同高效的创新体系,力争打造国际化的创新创业高地。《决定》中强调要发挥政府对科技改革的统筹引导作用,综合研究推动科技创新的政策体系,要加快推进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改革,实施省级科技业务管理阳光再造行动,要营造有利于创新的制度和政策环境,激发全社会的创新潜能,让各种创新人才涌现、让各种创新热情迸发、让各种创新梦想成真。

妙招叠出:三个重大、五项改革、八大举措

《决定》具有高度性、深度性和远见性,内容丰富、重点突出、妙招叠出,归纳而言,重点内容主要包括三个重大、五项改革和八大举措。

三个重大:

1.重大科技专项:谁能在新一轮科技创新中掌握产业重大核心技术,谁就能在激烈的国际科技竞争中抢占先机,成为科技竞争新规则的重要制定者、新赛场的重要主导者。《决定》提出要制定全省重大科技专项实施方案,重点聚焦并力争突破计算与通信集成芯片、移动互联关键技术与器件、云计算及大数据管理技术、新型印制显示材料、可见光通信技术及标准光组件、智能工业机器人、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系统、干细胞与组织工程等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

2.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是催生重大技术、关键技术、前沿技术的“核弹头”,承载着广东重大科技创新的使命。《决定》提出重点推进中国(东莞)散裂中子源、国家超级计算广州中心、国家超级计算深圳中心、江门中微子实验室、深圳国家基因库、“天河二号”超级计算机系统等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

3.重大创新平台:重大创新平台是广东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引擎。《决定》明确要继续发挥广州南沙、深圳前海和珠海横琴三个国家级新区的创新带动作用,继续推进中新(广州)知识城、中德(揭阳)金属生态城、中德(佛山)工业服务区、中以(东莞)国际科技合作产业园、东莞两岸生物技术产业合作基地等国际科技合作重大平台,重点支持珠海航空产业园、湛江南方海谷等地方重大创新平台。

五项改革:

1.科技创新资源配置方式改革:当前,如何科学配置创新资源、最大限度地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十分迫切。《决定》提出改革创新资源的配置方式,发挥市场对创新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首次正式提出要改革技术创新项目的形成机制和支持方式,面向企业技术需求编制项目指南,吸纳来自企业和行业协会的专家参与项目评审,这意味着今后政府支持的技术创新项目将更切合社会需求。

2.科技成果处置权改革:目前,广东省属高校、科研机构有关无形资产处置权限较低,严重制约着我省职务创新成果转化与产业化。《决定》明确提出要加强科技成果转化立法,推进科技成果处置权管理制度改革,探索试行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科技成果公开交易备案管理制度,提高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科技成果转化收益用于奖励科技人员及团队的比例。

3.科研机构体制改革:科研机构体制改革是盘活科研机构活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途径。为加快推进科研机构体制改革,《决定》提出要深化省属科研机构体制改革,加快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现代科研院所制度等,推进应用型科研机构转制改企,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4.财政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改革:《决定》提出对科研项目管理、资金管理方式进行全方位改革。在科研项目管理上,通过实施省级科技业务管理阳光再造行动,以分权制衡、权责统一的思想对科研项目管理进行改革。在科研资金管理改革上,提出要实行科研项目资金信息公开制度,规范项目预算编制,建立财务审计验收、绩效评价和责任追究制度。

5.科技管理体制改革:更好发挥政府在科技创新中的作用重点在于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决定》提出要制定科技创新权责清单、负面清单等措施,大力推进科研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强化政府在科技创新规划引导、政策制定、统筹协调和营造创新环境等方面的职责,推动政府从主导创新向服务创新转变。

八大举措:

1.省级科技业务管理阳光再造行动:针对我省科技管理体制改革存在的深层次问题,《决定》提出全面实施省级科技业务管理阳光再造行动。该行动重点打造一个平台——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实现两个转变——建立科学高效的财政科技投入管理模式,转变财政科技资金投入结构,转变财政科技资金使用方式;强化五个重点——构建项目资金审批管理的权力制衡机制,构建公平、公正、科学、规范的项目评审机制,全面加强项目资金监管,严格落实责任到人和内部问责制度,以及加强科研信用管理。

2.大中型企业研发机构全覆盖行动:近年来我省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发展取得明显成效,但仍存在企业研发机构建设比例较低、创新能力不足、鼓励政策有待完善等问题。《决定》提出要实施大中型企业研发机构全覆盖行动,到2020年大型骨干企业普遍建有企业研究开发院,高新技术企业普遍建有省级以上工程(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等研发机构。

3.产学研协同创新平台覆盖计划:广东首创省部产学研合作模式,建立了汇聚广东省、教育部、科技部、工信部、中国工程院、中国科学院的“三部两院一省”产学研合作体系。为深入推动省部产学研合作,《决定》中提出实施产学研协同创新平台覆盖计划,培育一批市场化导向的高等学校协同创新中心、产业研究开发院、行业技术中心等新型研发组织,推进高水平创新平台建设,为广东搭建产学研合作长效机制搭建平台载体。

4.国际科技合作提升行动计划:胡春华书记强调,我省具有市场化程度高、创新能力强、开放意识强、国际视野宽等优势,必须继续保持和发挥这些优势。《决定》明确提出实施国际科技合作提升行动计划,重点加强与美国、欧盟、以色列等创新型国家或地区的合作,建立国际产学研创新联盟;要深化粤港澳科技合作,深入推进粤港科技创新走廊、深港创新圈建设。

5.原始创新能力培育计划:原始创新是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主要源泉。我省长期存在原始创新能力不足等方面的短板,必须加强基础研究和核心技术攻关。《决定》提出要实施原始创新能力培育计划,建设一批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平台。加强重大科学前沿和战略高技术研究超前部署,在广东具有一定基础和优势的领域实现重点突破,抢占未来竞争制高点。

6.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是继“985工程”、“211工程”之后,国务院在高等教育系统启动的第三项国家工程。与北京、上海等地区相比,广东高校包括在基础研究等诸多方面存在明显差距。《决定》中提出深入实施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加强高校重点实验室、专业性研究院等创新平台建设,争取创建高等教育协同创新示范省。

7.培养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广开进贤之路、广纳天下英才,既是过去广东实现经济腾飞的制胜法宝,更是未来广东再创新辉煌的根本动力。《决定》提出继续推进实施珠江人才计划、扬帆计划等重大人才计划,启动实施培养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重点引进杰出人才、领军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加快形成高层次人才集聚机制。

8.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提高公民科学素质,对提高国家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省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广东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1-2015年)》提出,到2015年实现我省公民具备基本科学素质的比例超过5%以上的目标。《决定》中再次提出要深入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到2020年实现公民具备基本科学素质比例超过7%的目标。

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 加快创新驱动发展的决定

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决定 粤发〔〕15号

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

黑龙江省科技体制改革、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研究项目

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执行〈关于

中共广州市委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决定

研究深化科技体制改革 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

中共广东省委关于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定

深化文化体制改革 加快文化产业发展

转发《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纪委、省监...

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 加快创新驱动发展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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