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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地质测量管理制度办法标准

发布时间:2020-03-02 17:22:43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煤矿地质测量管理制度办法标准

一、生产安全联系制度

1、凡井巷贯通和掘进巷道透峒室,老巷老塘或向水,火,瓦斯等危险边界掘进时,必须在岩巷剩下15-20米时,煤巷剩下20-30米时 ,综掘剩下50米时,测量人员必须向施工单位及有关部门发出贯通通知单,并在现场标出透点位置,以便采取安全措施。

2、当采掘工作面经过其它巷道或危险区的上下方,其间距小于25米时,测量部门应向有关单位发出安全通知单。(附平面,剖面图尺寸)

3、在掘进工作面贯通另一井巷时,必须有准确的是在两工作面相距50米时,地测部门必须下达通知书,余20米时地测下停头通知书,施工单位必须只准从一个工作面向前贯通。

4、石门穿层巷道要揭煤时,地质人员必须严控制掌握所揭煤层的层位和到迎头的距离及 进展情况变化。迎头到揭煤最少距离为15米时,必须停头打钻查明层位的实际距离和煤层赋存情况,根据钻探成果整理,绘制平,剖面图纸,提供给有关部门领导做揭煤工作的具体安排。

5、凡接近巷道转向,变坡,地质构造变化,突水预兆,瓦斯变化等特对情况时,地测人员除及时深入现场 掌握第一手资料外,应三班向施工单位了解情况,以便及时时做好服务。

6、及时按旬进尺和月进尺填报上图,定期交换。

二、地测工作质量及事故分析制度

1、地质,测量,绘图,三量,储量等必须严格按规程和地测质量标准化的有关规定要求工作,每项工作必须保证工作质量,队里每月必须对地测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不符合规程规定的必须重做。

2、各组长或技术负责人对各自范围内的业务工作,要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分析处理或限期落实整改措施。

3、对检查出的质量问体,除立即反工外,要组织有关人员讨论分析,找出原因,接受教训。地测人员必须按时,按要求发放地质预报,采掘工作面情况预报及透窝通知单,一旦误揭煤层,找错层位,突水误透等重大责任事故,队里必须严肃处理,落实责任者。

三、地质测量资料管理制度

1、地质测量图纸资料必须设有专人管理,负责保管,发放,借阅,复制使用的管理工作。资料保管必须符合防火,防潮,防盗的要求。

2、凡提交矿内各单位使用的图纸资料,必须经过地质或测量负责人审核,队长签字,报矿总工程师审查批准,方能提供。矿内各单位需要临时索取地测资料或数据,须经地质或测量负责人审查允许,个人不得随意提供。

3、凡上报的地测资料,必须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方能报出.其数据必须以地测部门提供的为准,其它部门不得任意提供。

4、外单位借阅,索取地测资料时,必须持有单位介绍信,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并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凡借阅资料、图纸,均不得转抄、复制。只有单份的图纸资料不得外借。

5、外单位索取、转抄、复制地测图纸资料时,必须列出清单,经 矿总工程师批准,方能提供,并收取书本资料费。凡索取、转抄、复制的图纸资料,都要注明复制、转抄、索取日期,其保密责任由素取、转抄、复制单位负责。

6、向外提供地测资料图纸,要按国家标准合作和交流项目,严格控制范围、份数。同时要严格按照国家保密规定,经矿总工程师审查批准,上报主管部门。

7、地测人员自己使用的地测图纸资料,必须爱护好,注意保密,不得损坏、丢失,否则必须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8、所有地测资料 〈包括数据、台帐、卡片、图纸等〉的保管业务分门别类,查找方便,有目录、索引。

四、设备、工具、使用、发放、保管制度

1、地测仪器,工具必须妥善保管,建立技术档案,档案中应填写仪器、工具名称、制造厂名、规格、型号、单价、由来及时间等,要有历次检查、校对、损坏和修理的记录,使用等级的说明等。

2、地测仪器工具必须有专人保管,定期或根据需要进行检校,并填写检记录卡片。

3、仪器工具必须存放在清洁、干燥、通风良好且变化不大的室内。仪器箱内应放置干燥剂,并有专人定期检查,发现霉锈等现象,需查明原因立即处理。

4、仪器设备使用前,操作者必须掌握仪器设备的构造、性能原理即使用方法,不熟悉决不谈能乱动。搬运时轻拿轻放,不许碰撞,不能座压仪器设备箱架。

5、仪器工具使用前后,均应进行检查,性能正常,精防确可靠,方能使用。用后必须擦净、凉干、经检查验収后方能入库。

6、经纬仪、全站仪、井下防爆全站仪、水准仪、绘图仪、无氨晒图机等贵重设备,应配备有一定技术水平的人员管理使用。并每年对仪器设备检定一次,合格的方可继续使用,需要修理的要及时修理,需要报废的每年底要及时办理报废手续。

7、仪器工具发生丢失或损坏时,必须及时追查处理,如属于严重仪器事故,必须写出专题仪器事故报上级处理

,并接受教训,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

8、仪器工具外借时,必须经单位领导同意,方可按手续借出。借出及返还时,均应当面进行检查,如返还时有损坏,应照价赔偿。

五、地测资料技术报告等审批制度

1、测量成果必须有两人上计算、校对、保证资料准确无误。

2、地测资料提供完毕后,必须经编制,描图,审核〈技术负责人审核〉、队长签字后再经地测副总工程师及矿总工程师审阅同意后方能晒图使用。

3、凡地测队提交本矿使用的图纸、资料,必须经地测负责人审核同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方能提供。

4、地测图纸资料必须设专人保管,建立借阅、转抄、复制登记。

5、各科摘引资料必须严格检查、校对后方可使用。

6、凡上报的地测资料,包括:图表文件等必须经队长审核同意后,报地测副总工程师及矿总工程师批准方可报出。

7、凡属交换性质的图件,需以旧换新,不交旧的,停发新的,特殊情况经队长同意后方可发放,为防止图纸外流,对丢失图纸者追究责任。

六、中、腰线管理制度

为使我矿掘进巷道标准,施工单位便于标准施工,地测部门又便于中腰线管理工作,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测量规程〉〉之规定,并结合我矿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1、各类巷道的开工,通知部门必须以矿总工程师签批的委托书、开工通知书、便函或施工技术措施等形式,提前2-3天通知地测部门,以便准备资料按要求放线,停头、复工也应及时通知地测部门,以保证有足够的图纸复核及测算时间。严禁无书面通知书、无措施、无计划安排给线开工。

2、标定中、腰线前,测量人员必须对开工措施和设计图纸上的数据、几何关系进行验算、检核、重要工程的设计导线,标定迟设计须经测量负责人审查签字,确保无误方可标定给线。

3、主要巷道的中、腰线必须用经纬仪和水准仪标定,次要巷道的中、腰线,在满足工程要求的前提下,可用罗盘仪和半圆仪标定。

4、井下标定必须准确,误差不得超过《规程》规定,标线资料数据必须准确无误。对现场标定元素进行校核确认无误后方可迁站,否则必须重标。未按此程序进行标线者,一次罚款20元。如标错线造成经济损失,由当事人承担,并分析处理。标线后30-40米时,必须对新标的线进行复测,否则罚组长20元,并立即复测。

5、标定中线应成组设置,每组中线点不得少于4个,点间距不得小于2米,如遇特术情况(既巷道不够长或顶板破碎不宜打顶板桩)时,点间距可以不大于2米,但是放完中线后,必须用油漆沿中线方向在巷道顶板上不间断标注6-10米。否则 对参与延中线的人员分责任大小给予罚款10-20元。最前一个中线点距迎头40米以内,由施工单位自行延线指挥掘进(如在40米之内中线有松动或巷道变坡 中腰线不能使用时,施工单位应及时通知地测部门给予校正或延挂中腰线)。超过40米时,施工单位不论中腰线是否可用,都应及时通知地测部门去延挂中腰线。同时,测量组长也应随时加强联系,掌握中腰线至迎头的情况。随时延挂中腰线。每40米打一个腰线桩,否则每超1米罚测量组长10元,组长不在由副组长负责。

6、各施工单位要建立班组长(技术员)延线制度,负责延长中腰线至迎头40米以内的中腰线,以便施工,否则造成巷道偏差,责任由施工单位负责。

7、巷道中的测点和中腰线点,施工单位应妥善保护,严禁敲打或吊挂重物。如对延挂的中腰线点有疑问时,施工单位要及时告知测量人员,否则出现差错由施工单位负责。施工单位破坏中腰线点的,每发现一次扣进尺5米。

8、施工单位在测量给线时,应密切配合、协作打眼、提供方便。测量给好线后应当场向施工单位交待清楚情况,以便掌握施工。

9、测量人员对巷道施工情况应经常检查,发现未按线施工,要及时向有关领导或部门汇报。如遇巷道偏线严重而无法延线和影响工程使用的,可拒绝给线,并立即向有关领导反映,确定处理意见。未经技术部门或总工程师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改线或借线。

七、贯通管理制度

1、进行重要贯通测量前,必须按《煤矿测量规程》编制贯通测量设计书,按规定的程序报批并按批准的贯通设计进行实测、计算、复测、复算

2、贯通测量工作至少应独立进行两次,最后取其算术或加权平均值作为标定最后一次方位的起算数据。

3、所有贯通工程都应绘制1:200或1:500大比例尺贯通施工图挂调度室,每天收尺填图一次,严格掌握工程进展情况。

4、贯通工程两工作面的距离在岩巷中剩下15-20米,煤岩巷中剩下20-30米之前,测量必须以书面形式报送矿总工程师,分管掘进的副总矿长(副总工)和安检、通风、生产技术、施工单位等部门,并在现场标出透点位置及控制距离。

5、采、掘、修工作面接近老巷、老空、小窖、老窖及煤柱边界或进入危险区20-30米前,地测部门须以书面形式向 矿总工程师、分管副总 矿长和安检、通风、生产技术、施工单位等部门,并在现场标出位置和控制距离。

6、当掘进巷道从其它巷道、工作面或危险区的上方或下方通过时,其间距小于25米的,测量人员应向有关领导和单位发出安全通知书,并附平、剖面图,标明净岩(煤)柱,以便采取安全措施。

7、在测量人员下达安全贯通通知书后,生长技术、安检、通风、调度、机运及施工单位等必须深入现场,了解情况,加强管理,严格按安全技术措施要求施工,确保巷道安全,准确贯通或顺利通过。由生产技术部组织验收。

8、重要井巷贯通后,本队应按贯通设计精度要求实测分析,写出总结报分管领导和上级部门备。

八、地质工作管理规定

矿井地质工作是煤矿生产建设的一项重要技术基础工作,矿井的一切采掘工作必须以可靠的地质资料为依据,它从矿井基本建设开始直到矿井开采结束。因而,必须加强矿井地质工作,更好的研究与解决煤矿生产中的各种地质问题,以适应煤矿生产建设的需要。为此,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1、地质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颁布的有关地质、资源管理、地质灾害防治和矿井防治水的法律、法规、技术政策,执行行业和企业制定的技术规定和实施细则等。

2、生产技术部门下函,按业务联系制度,地质工程技术人员必须为矿井工程设计提供可靠的地质资料。在制度规定的时间内,地质人员接到设计或生产技术部门委托书后3年半—5年半提供准确的矿井开拓延深地质报;2年半提供采区地质说明书;7—15天提供工作面掘进说明书、地质说明书和回采说明书。其它井巷工程、防治水和防治瓦斯工程所需的地质资料,应根据要求及时提供。

3、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对掘进前方有疑的老窖,采空区、积水区及石门揭煤时,地质人员必须提交钻探设计,报告地测副总及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交给施工单位编制打钻及安全措施。

4、在施工单位打钻前,地测人员必须标出打钻方位及倾角开钻后进行跟班并复查其钻孔方位及倾角是否正确。在跟班过程中严格记录煤岩层及瓦斯、水等的变化情况,钻探结束后及时分析有关资料,提出施工意见,并在图上及现场标定控制距离。

5、采掘巷修工作面突然遇层位变化或地质核定断层突水时,施工单位应及时通知地测部门,地测部门接到通知后必须立即派人下井,观测收集、分析资料、编制图件,提出处理意见,向分管副总和总工程师汇报研究处理。施工单位对地测部门所进行的观测工作应提供方便,配合其工作(如打探眼等)。

6、必须根据掘进度和设计工作面范围,研究分析地质资料,现场编录紧跟迎头,提供的地质资料必须满足采掘设计的需要,若因地质资料不可用,造成工程返工或浪费的须认真分析总结原因,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7、负责查明矿井各种充水因素和周边小煤窖情况,为制定防治水措施及合理布置采面提供依据。防治淹井及小窖越界开采威胁矿井。

8、负责向领导或有关部门提供危及人身和矿井生产的自燃或人为灾害(如滑坡、泥石流等),以采取防范措施,避免恶性事故的发生。

九、地测工作质量奖惩办法

矿井地测工作是煤矿生产、安全、建设中一项必不可少的重要技术基础工作。为了加强矿井地测管理工作和各岗位责任制的贯彻落实,特编制此奖惩 办法。

一)地质工作质量奖惩规定

1、矿井地质观测做到及时、完整、准确、统

一、描述的地质现象内容完整、数据准确、字迹清晰、表达确切、图文结合、重点突出、反映客观。在当月工作中未发生误揭煤层、误地质构造判断(包括断层性质、煤(岩)层位等),误透水、误穿小煤窖及古窖等。按时提交各种地质资料,较好的满足生产需要,预测预报及时发放,资料可靠。每月按掘进进尺嘉奖地质人员5元/米。

2、若地质人员每月未及时收集地质资料和发放预测预报,给生产、安全带来严重威胁的,并造成工程浪费的,取消当月嘉奖,对造成浪费的工程按100元/米处罚。造成严重事故的,由 矿组织分析处理。

3、地测质量标准化工作在检查验收中达部级标准的,每月嘉奖全队2000元。地质人员在工作中提出合理化建议(口头或书面)或广泛采用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在工作中成绩显著的(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 矿另给予重奖。

二)测量工作质量奖惩规定

1、测量工作严格按《中腰线管理规定》的要求,当月无中、腰线管理错误,按时延挂中、腰线和复测、复算导线资料。对施工单位不按中、腰线施工进行检查汇报调度室和生产技术部。并及时提供有关测量资料及图纸,做到“图纸、资料、现场”三统一。达到以上标准的每月嘉奖测量人员5元/米。

2、贯通透窝的奖惩按同一起算坐标点测至两掘进工作面的最短距离考虑,(1)小于2000米的导线,每贯通一个工程,经检查验收满足精度(误差允许)要求的。如果是对贯(包括煤仓、溜眼),每个贯通奖3000元,对贯以外的贯通,每个奖1000元。(2)大于2000米以上的大型贯通工程必须有“贯通测量设计”及“贯通总结”,贯通满足设计允许误差,按每个贯通5000元嘉奖测量人员。凡出现误差超标按奖励标准的50%扣罚。

3、凡是测量工作达不到规程要求及贯通满足不了工程要求的,要追查分析,对等处罚有关测量人员。

三)地质测量图纸资料的奖惩办法

1、地质测量图纸资料设专人登记、建帐建卡。分门别类,有目录、索引、查找方便的,每月嘉奖100元,资料管理混乱,不易查找目录索引的,每抽查一次罚100元,若因管理出差错,造成资料丢失的,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按奖励标准加倍处罚。

2、对使用计算机制图熟练并在半年内能带出徒弟的,经 矿标准化管理办公室和考核办确定后,可向 矿申报一次的特殊嘉奖。

煤矿地质测量管理制度

矿井地质测量标准

地质测量科管理制度

煤矿地质测量部门职责

煤矿地质测量工作管理暂行规定

煤矿采煤标准、管理制度

煤矿地质测量工作质量事故分析制度

煤矿机电管理制度及办法

煤矿停送电管理制度办法

煤矿小型电器管理制度办法

煤矿地质测量管理制度办法标准
《煤矿地质测量管理制度办法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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