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建筑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及装订要求
为有利于对评审对象的审核、审议和评审,提高评审质量,特明确如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及其装订要求:
一、评审对象应提交的有关评审材料及要求:
(一)综合材料
1、送审单位提交《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名册》,同时报送电子文档Excel表;
2、申报人员近期正面一寸照片1张(背面注明单位、姓名、出生年月),上报单位应将申报对象的照片集中放置于一个信封内;
3、送审单位集中提交不具备规定学历培训考试合格人员公布文件。
(二)个人评审材料内容及装订顺序要求:
第一册:
1、本册材料清单二份(一份贴在材料袋的封面上);
2、申报人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任书、专业进修证明和继续教育证书等原件并同时提交复印件一份;
3、个人获得的有关荣誉证书复印件;
4、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总结自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开始,重点在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后);
5、专业技术人员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年度考核登记表各一份,均报送复印件以免原件在评审过程中遗失;
6、《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第二册:
1、本册材料清单;
2、论文、论著或研究报告(应同时复印刊物封面和目录,未曾发表的,单位应予认定盖章);
3、科研成果;
4、科研、设计、施工项目获奖证书复印件(若证书上没有申报人姓名及排名,单位应出具申报人在该项目中的角色、担任的职务和责任等情况证明)。
成册的评审材料均按A4纸规格装订,如材料较多,可再分册,如第一册-1,第一册-2等,但材料装订顺序不能随意改变。
所有复印件,单位经办人应与原件核对相符,并在复印件上签署“与原件核对相符”字样,经办人签名且加盖公章。
二、不需装订成册的材料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一式二份(使用人事职改部门的统一格式文本);
2、《推荐晋升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一式五份(此表必须打印,统一用A3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