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范文大全

医院离休干部就医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0-03-03 17:22:06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中 铁 一 局 集 团 咸 阳 中 心 医 院

医院离休人员就医管理办法

院属各科室:

为进一步提高离休人员医疗服务保障水平,切实加强医疗管理,规范诊疗行为,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精神,本着“保障医疗,防止浪费”的原则,制定本办法。 一、门诊就医管理:

1.离休人员就医必须书写加盖有医务科印章的门诊病历。接诊医师要认真做好门诊记录,门诊处方与病情相一致,并记录在病历中。

2.门诊处方的管理,按照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执行。急诊处方一般用药不得超过三日量;一般处方不超过7日量;特殊情况时,医师必须注明理由,并经科主任签署意见后,报医院审批。不能拆分的药物,以盒、瓶为单位计。

3.药师应当对医师开具的处方进行审核,认为存在用药不适宜时,应告知医师重新开具处方。对发现严重不合理用药或用药错误,应当拒绝调剂,并做好记录,按规定上报。

4.药械科做好处方的点评工作,定期进行处方点评。对于不合理处方,进行上报,按相关规定处理。必要时进行全院通报。 二、住院管理:

1.离休人员住院实行一日清单制,保障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合理记费。杜绝过度检查、过度用药、过度治疗;杜绝搭车开药、虚高记费等现象。

2.离休人员出院时由本人(或家属)签字进行费用清单确认。 3.严格住院标准,杜绝小病大治,造成过度医疗或浪费;不得挂床住院。凡利用不正当手段骗取医药费用的,将责令退还,并处2-5倍罚款。

三、外购药物及转院管理:

1.确因病情需要,我院无类似药物需要外购药品时,需由科室提出申请,经药械科签署意见,报医院审批同意后方可外购。否则按自费处理。

2.因我院设备、条件所限,无法完成相关诊治,确实需要转院治疗时,需由科室提出申请,院内会诊同意,医院审批备案后方可办理转院手续。

3.因紧急抢救在外院住院的,3个工作日内到医院补办转院手续。病情稳定后仍需要继续治疗时,应转回本院治疗。否则,发生费用由患者自理。

4.居住在外地的离休干部,因紧急抢救入院的,1周内补办手续,病情稳定后可转回本院继续治疗。

5.在外院治疗结束后,患者需携带病历复印件,费用明细清单,正式的有效发票等相关资料,到医院经审核后报销。 四、医疗服务管理:

1.各科要做好离休人员的医疗保障工作,提高服务质量,确实保障离休人员充分享受国家的医疗政策和医疗知情权。 2.临床用药执行《陕西省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目录》,不得超范围用药。

3.医务科要组织对离休干部处方、住院情况进行检查与抽查,保障离休干部合理医疗。

五、1.本办法由医务科负责解释。

2.本办法由2016年4月1日起执行。

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就医诊疗监督管理办法(医院医生部分)

离休干部慰问信

离休干部事迹

离休干部医疗保障

离休干部悼词

医院新员工就医体验活动方案

医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就医报销流程

医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就医报销流程

自贡三医院门诊病人就医指南

大连市工伤保险就医和结算管理办法

医院离休干部就医管理办法
《医院离休干部就医管理办法.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