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安县交通运输管理所
特邀政风行风监督员工作制度
为了便于政负行风监督员行使监督职权,有效发挥其监督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特邀政风行风监督员的主要职责
1、了解并反映全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行政执法人和其他人员贯彻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决定和命令的执行情况,监督并及时反映违法、违纪行为;
2、反映、传递人民群众对全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行政执法人员和其他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举报,并负责将调查落实意见反馈给举报人;
3、反映人民群众对全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政风行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4、负责办理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委托的其他监督事项。
二、特邀政风行风监督员的主要职权
1、根据工作需要,可以了解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
2、可以向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了解所反映、传递的举报、意见和建议等事项的办理情况;
3、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可以要求有关人员协助、配合,并答复质询。
三、工作要求
1、政风行风监督员要切实负起责任,敢于和正确行使监督权利,及时反馈社会各界的反映、意见和建议。
2、政风行风监督员在行使监督职权时,须出示由商丘市运管处统一制发的《特邀政风行风监督员证》。
3、政风行风监督员在行使监督职权的过程中,必须严守法纪,秉公办事,不得从事与职责无关的事宜。
4、特邀政风行风监督员的聘期为二年。
《政风行风监督员工作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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