涂料产品开发合作协议书
甲方:广州市中宇有限公司
乙方:涂盛辉、陈章荣、刘晓国
本着互惠互利、相互信任、挚诚合作的原则,为了强化企业管理,明确职责,确保产品获得最佳效益,就涂料产品合作开发,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投资进行乙方所提供涂料产品技术及甲、乙双方共同开发产品技术的生产。
2、甲方为乙方提供产品开发费用和产品生产销售提成费用。
1)若乙方提供的涂料产品技术为乙方单独完成,甲方根据产品技术档次、市场潜力和效益情况,由双方商定甲方为乙方提供前期产品技术开发费。(印铁制罐用白可丁及光油前期产品技术开发费:叁万元整。)产品投产前即付。
产品投产销售后,按双方商定,每吨产品按10%利润提成(印铁制罐用白可丁及光油产品按每吨200元提成),提成金额半年结算。
2)若产品为甲方提出,由甲方提供条件,乙方开发并投产的产品,甲方按产品投产销售后,按双方商定每吨产品按10%提成。
3、为乙方派驻人员涂盛辉提供月薪4500元(包食宿条件)。
4、为乙方人员到厂或进行技术服务提供住宿和差旅费。
5、甲方提供乙方派驻人员涂盛辉探亲交通费。
6、甲方为乙方技术员陈章荣、刘晓国月薪2000元。
二、乙方的权利和责任
1、乙方为甲方提供所需的涂料产品技术,负责甲方所提出的涂料产品开发。
2、乙方负责提供甲方所需涂料产品的配方、工艺条件、原料标准及检测方法和产品检测方法。
3、根据甲确定的产品生产规模提供生产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并进行设备安装指导。
4、乙方负责对生产工人进行产品生产和质量检测的培训。
5、乙方根据企业发展情况负责为甲方提供涂料产品开发的方案。
6、若乙方提供产品因配方技术、工艺条件造成的产品质量给企业带来的经济损失,应由乙方承担,其损失由乙方在本公司的一切收入中扣除。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