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备案办理指南
一、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贵州省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黔府办发〔2015〕46号)。
二、备案标准
采购金额在10万元(含)至30万元(不含)的采购项目
二、申报政府采购备案提交以下材料:
(一)、采购备案申请;
(二)、填报完整的《松桃苗族自治县政府采购备案登记表》;
三、办理流程:
(一)、受理采购备案申请;
(二)、审核备案材料报分管领导审批后备案;
(三)、备案后由单位自行组织采购。
( 四)、采购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将采购结果回执表报财政局存档。
附件:松桃苗族自治县自行采购回执表
《自行采购办理指南(10万元至30万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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