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源林政科为林业局内设法制工作机构。2.负责森林采伐限额和编制的监督管理。3.组织、指导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资源档案建立、更新。4.指导编制森林经营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伐区规划,进行伐区划拨。负责审核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及木(竹)材运输许可证,监督管理木(竹)材的凭证采伐、加工、经营与运输。6.指导林地、林权管理并负责按国家规定对征、占用林地的初审工作;监督全县林业行政执法管理,指导乡镇林业站、木材检查站的业务建设和管理。7.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林权纠纷,承担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资源林政保护科工作职责
林政科职责
林政资源科工作要点
林政资源科工作要点
资源林政管理科工作职责
林政资源岗位职责
林政科工作制度
林政科总结
林政稽查职责
资源林政股工作总结
《资源林政科(含林政稽查队)工作职责.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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