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幻学校初中二部意见建议收集处理反馈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 为畅通建言献策渠道,保证教职工、家长、学生意见建议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地收集、处理和反馈,进一步调动和提高广大教职工、家长、学生参政议政的积极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初
二、初三所有教职工和在校学生及学生家长。
第三条 意见建议的收集处理反馈应坚持“及时、准确、有效”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校二部成立意见建议收集处理反馈领导小组。组长刘亮老师,副组长张春跃老师,成员为二部全体老师。领导小组负责此项工作的统一组织及协调、指导工作。
第五条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成员为教师代表。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责权范围内日常事务的处理工作。
三、意见建议的收集
第六条 教职工、家长、学生的意见和建议还可通过以下途径反映:
(1)教职工、家长、学生的意见和建议可直接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由办公室汇总整理后报领导小组。 (2) 教职工、家长、学生可以在每大周班会课上反映学校在教学、食宿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以调查问卷的形式收集。
(3) 教职工、家长、学生也可以通过学校QQ群反映,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做好信息的收集整理工作。
四、意见建议的处理
第七条 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把收集的教职工、家长、学生意见和建议按后勤服务、业务管理等类别归整,分别报送相关领导阅批。
第八条 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在接到教职工、家长、学生意见建议后3日内转交到相关处室并督促相关处室及时处理。
第九条 承办处室接到领导签批意见后,要在3日内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处理情况。对一时不能解决或涉及重大问题的,承办部门要向分管领导及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书面解释,并积极创造条件,争取尽快处理。
五、意见建议的反馈
第十条 领导小组将处理意见和处理情况通知办公室,及时向提议人反馈。对于需要公开的要通过公开栏或全体大会等形式定期向全校进行公开。
第十一条 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教职工、家长、学生意见建议收集箱及处理反馈台账,跟踪记录教职工、学生意见建议的收集、处理和反馈情况,以备查验。
六、奖惩 第十二条 严禁对教职工、家长、学生提出的意见建议推诿扯皮、置之不理。
第十三条 严禁任何处室或个人对提意见建议的教职工、家长、学生进行打击报复。
第十四条 教职工、家长、学生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有利于促进学校发展、维护学校稳定。所提建议被采纳的,领导小组办公室给予适当表扬。
七、附则
第十五条 本制度由可幻学校初中二部意见建议收集处理反馈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