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新生命贸易有限公司
行政管理规章制度
1.员工必须遵守公司颁布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违反者予以相关处罚,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2.员工必须服从上级主管的工作调整及工作安排,违反者视情节严重程度予以处罚。
3.员工如果发现旷工者,除扣发旷工日的应发工资外,每次扣罚100元,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4.员工如要离职,需提前一个月递交辞职报告提出申请,填写《员工离职工作交接表》,工作交接清楚后方可离职。
5.工作时间不允许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如:聊与工作无关的QQ、网上购物、长时间接打私人电话等),一经发现视情节严重程度予以处罚。
6.工作时间一经发现员工脱岗的(如:逛街、购物、约会、中途回家等),视情节严重程度予以处罚。
7.员工必须按规定进行值日清扫及周末卫生清扫,如有违反,视情节严重程度予以处罚。
8.员工应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不得将公司的相关信息外泄(如财务报表、销售计划及销售合同、客户资料、产品的光盘等)如有违反视情节严重程度予以处罚,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并追究相关的经济及法律责任。
9.员工不得利用公司的内幕信息损害公司利益来为个人谋取利益。
10.员工不得挪用公款或侵占公司财物而谋取个人利益或为他人谋取利益。
11.员工不得在公司任职及工作期间从事兼职工作,一经发现予以辞退。
12.员工不得做任何有损公司名誉或利益的行为。
以上条款,如有违反将根据情节严重程度不同给予50-500元罚款或辞退,情节严重者将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大连新生命贸易有限公司执行日:2011年8月1日
员工签名:
《行政管理规章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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