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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政策问答

发布时间:2020-03-03 02:31:22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部分60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核查登记

和发放老年生活补助政策问答

一、此次核查登记的范围是那些?

答:为提高核查工作效率,降低工作成本,此次核查登记的对象是:从今年起5年内满60周年的农村籍退役士兵,即2015年12月31日前年满60周岁的农村籍退役士兵。

二、享受老年生活补助政策条件是什么?

答:对象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一是从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以正式颁布实施时间为准)实施前入伍; 二是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

三是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

三、如何界定农村籍退役士兵?

答:农村籍退役人员界定为两类对象:一类是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目前仍为农村户籍;另一类是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后转为非农户籍的人员。但上述人员不包括已享受退休金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金待遇的人员。

四、年满60周岁(含60岁)如何界定?

答:是指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满60岁的,除今年从8月1日起开始发放生活补助外,以后均从满60周岁的当年1月份开始发放生活补助。

五、2011年年中去世的符合条件的对象是否属于核查登记的范围?

答:2011年8月1日前去世的不登记;2011年8—12月之间去世的登记。

六、如何确认农村籍退役士兵的服役年限?

答:按年计算,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算头算尾。举例:张三,1967年12月入伍,1970年1退伍,他的服役年限为4年。

七、农村籍转业志愿兵能否享受生活补助?

答:对于转业志愿兵,其服义务兵的年限可计算为享受生活补助年限,但转为志愿兵后的服役年限不计算在内。

八、核查认定对象身份的原则是什么?由谁负责核查认定?

答:属地管理原则,即由对象本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乡(镇、街道)和县(市、区)民政部门统一调查、审定和申报。

九、核查认定对象身份的工作分几个阶段完成?

答:共分五个阶段完成,依次是:政策宣传、个人申报、初审把关、会审认定、建立档案。

十、符合条件的农村籍退役士兵如何申请?

答:符合条件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退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向本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并办理登记手续,填写《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登记审核表》。

十一、村、乡两级基层组织如何进行初审把关?

答:村(居)委会对相关人员的申请材料首先进行初审,然后报乡(镇、街道)复核。对符合条件的乡(镇、街道)

签署意见后,将《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登记审核表》、人员花名册和个人相关资料复印件等材料上报县级民政部门;对经复核不符合条件的,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本人。

十二、县级民政部门会审认定的主要工作流程是什么? 答:首先组织专人对乡(镇、街道)上报的人员集中进行身份核实,逐一审定其年龄、服义务兵役的年限等条件。符合条件的,逐级通知申请人所在村(居)委会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在“县级民政部门审定意见”中填写“符合条件,同意享受老年生活补助”。公示期间和以后有异议的,县级民政部门组织专人再进行调查核实。最后组织专人将符合条件的人员信息填入《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信息采集表》,为下一步录入优抚对象信息管理系统做准备。

十三、会审认定的主要依据有哪些?

答:个人档案、退伍证、户口簿、身份证等有效证明材料。 十

四、如何认定申请人的实际年龄和服役年限?

答:年龄认定以身份证为准;服役年限认定以个人档案为准。

十五、对无法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申请人如何认定其身份?

答:由乡(镇、街道)民政助理员会同同级人武部、村(居)委会和已认定的同乡(镇、街道)、同期入伍、同部队服役的人员进行会审,形成会审纪要后,连同相关资料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批。

十六、县级民政部门如何为申请登记人员建立档案?

答:一人一档。

(一)纸质档案:一般包括身份证复印件、退伍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个人相关档案资料复印件、会审纪要、《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登记审核表》

(二)电子档案:所有符合条件人员的信息填入《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信息采集表》,为后期统一录入优抚对象信息管理系统做好准备。

十七、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的标准是多少?

答:从2010年8月1日起,按照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人每月发放10元老年生活补助。举例:张三,今年62岁,服兵役4年,每月发放老年生活补助40元。

十八、已经在民政部门享受抚恤补助的60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是否可以享受老年生活补助待遇?

答:不能享受。

十九、享受低保待遇的60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是否可以享受老年生活补助?

答:可以享受。

十、已享受农村养老保险的60岁以上的退役士兵能否享受老年生活补助?

答:可以享受。

二十一、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后转为非农户籍,目前已享受城镇居民养老保险金待遇的退役士兵能否享受老年生活补助?

答:可以享受。

二十二、60年代精简退职和“五七”职工中的退役士兵

能否享受老年生活补助?

答:60年代精简退职人员中的农村籍退役士兵可以享受,“五七”职工中的退役士兵若已享受了退休金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金待遇的则不能享受。

二十三、确认身份的当年满60周岁的农村籍退役士兵按照多少个月发放老年生活补助?

答:2011年8月—12月满60周岁的,发放5个月的老年生活补助;2012年以后(含2012年)任何一个月满60周岁的,发放当年全年老年生活补助。

二十四、符合享受老年生活补助的当年去世的农村籍退役士兵是否发放老年生活补助?

答:2011年8—12月之间去世的,发放5个月(8月1日起)的老年生活补助;2012年以后(含2012年)去世的发放去世当年全年的老年生活补助。

二十五、对于农场农工,自己缴纳了养老金的,目前领取养老金的能否享受老年生活补助?

答:可以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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