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渠卫生院“吃空饷”专项治理情况
“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按照泾政卫督字(2012)1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及县“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检查结果,我单位及时与当事人谈话,经院务会研究决定治理结果如下:
1、督促畅泾娟及时上班,本人同意于9月12日回单位报道。
2、赵书峰因有病不能上班情况属实,附三级医院诊断证明。
此项工作由刘晓于负责联系并完善相关手续,并将办理情况上报卫生系统“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泾阳县三渠镇卫生院2012年9月10日
《吃空饷治理情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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