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会合作协议
甲方:上海歌华展览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杭州纳什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第十一届中国(上海)国际服装服饰贴加工博览会”(为甲方提供图片广告位及链接一个,尺寸(270*80 像素)。广告内容由甲方提供,从签订之日起直至展会结束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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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附则
1、甲、乙双方正在执行的内容如有变动,必须事先通知对方,进行友好协商,
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则予以协商解决。
2、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传真件经双方盖章签署后具备同等法律效
力。
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正式生效。双方合作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2012年3月7日
甲方:上海歌华展览服务有限公司乙方:
授权代表:安娜授权代表:
电话:021-54389853电话
传真:021-54419718传真:
地址:上海市田州路99号新安大楼1206-1208室地址:邮编:200210邮编:
签订时间:签订时间:
盖章: 盖章:
《服装展会合作协议(推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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