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大学 杭大函〔2014〕45号
杭州大学
关于鑫光建筑公司派选员工进修的复函
鑫光建筑公司:
你公司《关于派选员工进修的函》(鑫建函〔2014〕28号)已获悉,经校领导研究商定。现函复如下:
1.同意接受贵公司三位员工进修的请求
2.开学时间:2014年7月1日
3.报道地点:我校招生办,请学员在报道时带上6张一寸免冠照到我招生办××老师处办理入学相关手续
4.员工进修费用为×元,请贵公司在2014年6月25日前打入我院账号,账号为×××××××,联系方式×××××。
特此函复
杭州大学
2014年6月5日
《鑫光建筑公司复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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