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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经济体制改革

发布时间:2020-03-02 00:57:26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黔西南州2017年经济体制改革

重点任务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州发改委2017年经济体制改革重点任务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府发〔2017〕16号)文件精神,深入推进黔西南州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结合实际,制定2017年经济体制改革重点任务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两条腿”走新路,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推动改革精准落地,提高改革整体效能,扩大改革受益面,更好发挥改革牵引作用,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不断释放发展新动力,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二、重点任务

(一)更加扎实有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1.扎实有效去产能。贯彻落实《黔西南州煤炭工业淘汰落后产能加快转型升级实施方案》(州府发〔2017〕13号),逐步关闭淘汰30万吨/年以下煤矿12处(9万吨/年煤矿7处、15万吨/年煤矿2处、21万吨/年煤矿1处、30万吨/年煤矿2处)、压减煤矿产能144万吨,加快推进煤炭工业转型升级。完成黔西南州聚鑫工贸总公司“地条钢”生产设备拆除,全面取缔“地条钢”。建立健全打击取缔“地条钢”长效机制,防止“地条钢”生产行为死灰复燃。扎实做好化解钢铁、煤炭行业过剩产能职工安置工作,对化解过剩产能中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环保政策、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统筹地区城镇登记失业率、企业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所有企业纳入稳岗补贴实施范围,由失业保险基金按不超过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稳岗补贴。(牵头单位:州发改委、州工信委、州财政局、州能源局、州人社局) 2.因地施策去库存。把去库存与促进人口城镇化结合起来,做好有关保障房和住房政策的衔接,探索制定过剩商业地产向健康养老、文化体育等领域转移的配套政策,减少重复建设。(牵头单位:州住建局、州发改委、州文广局) 3.积极稳妥去杠杆。贯彻落实贵州省降低企业杠杆率的实施意见,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市场化、法制化债转股,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委托实施机构发行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专项债券,加大股权融资力度,引导企业业务结构重组,多措并举盘活企业存量资产,推动降低企业杠杆率。引导部分社会资金转化为社会资本,扩大不良资产证券化市场规模。(牵头单位:州发改委、) 4.多措并举降成本。出台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方案,力争全年为企业减负11亿元。(牵头单位: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国税局、州地税局、州金融办)加快完善地方金融体系,出台对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考核新办法,全年降低融资成本3亿元。(牵头单位:州金融办、银监局、人行贵黔西南州中心支行、州发改委)落实扩大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小型微利企业范围,提高科 — 2 — 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推广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试点等政策,进一步清理我州设立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对依法保留的收费项目实行目录管理。力争全年降低税费成本5.7亿元左右。(牵头单位:州财政局、州国税局、州地税局、州发改委)加快推进物流信息化建设,支持物流企业拓展多式联运模式,实施物流业示范试点工程,加快建设农产品流通体系,促进“黔货出山”。全年降低企业物流成本0.2亿元左右。全社会物流总费用与生产总值比率下降到26%左右。(牵头单位:州发改委、州交通局、州商粮局)加快推进电力体制改革,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完善可再生能源消纳保障机制。进一步扩大电力市场化交易的范围和规模,在2016年基础上,将参与直接交易用户的范围扩大到所有大工业用户。鼓励年用电量30万千瓦时以上一般工商业用户参与市场化交易。积极培育售电侧市场主体,深入推进兴义市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工程,试行对部分特殊行业用户基本电费据实计收,完善两部制电价用户基本电价计收方式。进一步推进兴义市地方电网与南方电网互联互通工作。全年为企业降成本2亿元。(牵头单位:州工信委)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规范行政许可行为,提高审批效率,改进服务水平,全面达到标准规定的各项要求。(牵头单位:州编委办、州质监局、州政务服务中心) 5.精准加力补短板。积极推动网络扶贫工作,组织实施一批覆盖广、带动强的网络扶贫示范项目,积极推动“大扶贫”与“大数据”融合创新发展。(牵头单位:州发改委、农发行黔西南分行)积

— 3 — 极争取重点景区旅游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和乡村旅游富民工程建设项目,加强旅游景区建设,促进旅游带动就业,助推扶贫攻坚。州级继续延用管好用好贵州脱贫攻坚投资基金扶贫产业子基金。实施民营企业“千企帮千村”活动,实现对口帮扶深度贫困乡镇全覆盖。加快推进2017年10万人的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确保2017年底前完成住房主体工程建设。(牵头单位:州发改委、州扶贫办、州农委、州财政局、州旅发委、州移民局、州工信委、州国资局、州工商联)实施基础设施建设“成网”工程,深入开展高速公路建设攻坚决战、农村公路三年会战,推进地下综合管廊、海绵城市、智慧城市建设试点申报工作,加快实施电网工程改造。大力推进黔西南州充电基础设施信息服务平台建设,确保充电设施建设及时顺利落地,并合理核定充电服务费。(牵头单位:州发改委、州交通局、州铁建办、兴义机场、州住建局、州能源局、兴义供电局、兴义市电力公司)大力推进“新两基”攻坚。完成“普十五”工作任务,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普安县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大力实施医疗卫生“百院建设工程”,全面推进10所“百院大战”建设项目,加强疾控体系标准化建设。(牵头单位:州教育局、州卫计委) 6.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增加农民收入、保障有效供给为主要目标,调整优化农业结构,发展特色优势产业,继续推进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大州建设,让绿色农产品走出大山、风行天下、普惠农民。(牵头单位:州农委、州商粮局)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支持开展地方特色农业保险试点。用好用足国家政策,结合我州实际,逐步扩大农业保险险种和范围, — 4 — 建立健全我州农业风险转移分散和保障机制,为现代农业发展、农民增收致富、贫困户脱贫提供有力保障。开展粮食作物、生猪和蔬菜价格保险试点。(牵头单位:州金融办、州财政局、州银监局) 7.持续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于市场机制能有效调节的经济活动,一律取消审批。对于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要规范管理、提高效率。对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由各地管理更方便有效的经济社会事项,一律下放基层管理。凡是不用国家、省级和州级财政投资的项目审批权,一律下放到县(市、新区)。(牵头单位:州编委办、州政务服务中心)有序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落实,动态管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按照省取消下放一批行政审批事项,修订并公布新版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牵头单位:州编委办、州发改委)加快推进我州12315消费维权投诉体系建设。(牵头单位:州工商局)推进政府数据互联开放共享机制改革,加快政府数据“聚通用”会战,加快义龙试验区大数据产业园建设,实现我州非涉密应用系统全部迁移到义龙大数据中心;完成“云上贵州”2017年迁云任务,建成黔西南州数据交换共享平台,实现各单位业务系统数据“聚通用”。(牵头单位:州大数据办)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形成统一的政务服务平台。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全面清理各种证明和手续。制定实体政务大厅和网上办事大厅服务标准。(牵头单位:州政府办)贯彻落实贵州省行政审批基本流程规范办法。(牵头单位:州编委办) 8.增强市场主体活力。实施质量品牌提升创建活动,制定《黔

— 5 — 西南州工业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大力实施“百企改造”工程,推动工业转型升级发展。重点支持特色食品、农产品等行业企业开展品牌培育试点。大力实施商标战略,结合我州山地高效农业和24个农业特色优势产业优势,重点引导我州特色产业的农特产品培育注册商标。实现注册商标470件,其中注册装备制造、“五张名片”商标200件以上,申报涉及装备制造、“五张名片”的贵州省著名商标5件以上,申报农特产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2件以上。(牵头单位:州工信委、州工商局、州质监局)加快发展新经济培育新动能,实施新经济培育工程。加快建设兴仁县省级双创示范基地等一批新经济发展平台,积极培育平台企业、创新型领军企业等新经济创新创业主体,加快推进新经济体制机制创新。大力实施“百企改造”工程,制定全州“百企改造”方案。(牵头单位:州发改委、州工信委、州旅发委、州大数据办) 9.保障和改善民生。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出台的促进就业制度,消除城乡、行业、身份、性别等一切影响平等就业的制度障碍和就业歧视。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落实各项创业扶持政策,形成政府激励创业、社会支持创业、劳动者勇于创业的良好创业氛围。(牵头单位:州人社局)完善城乡均等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构建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体系。贯彻落实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服务保障政策,协助省制定推动高校招生计划、人才培养与职业技能培训公共实训基地指导意见、支持技工院校多元化发展的实施办法。(牵头单位:州人社局、州教育局、州发改委)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

— 6 — 10.以清单管理推动减政放权。制定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及收费、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经营服务性收费清单,适时更新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贯彻落实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牵头单位:州编委办、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人社局)按照上级对推进“多证合

一、一照一码”改革的工作部署,在全州范围内实现 “多证合

一、一照一码”,加快企业登记注册、注销便利化改革。(牵头单位:州工商局、州编委办)贯彻落实省制定工程建设项目多评合

一、多审合

一、多图联审、联合验收制度。(牵头单位:州发改委) 11.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探索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健全跨部门、跨区域执法协作机制。(牵头单位:州发改委、州工商局)积极配合省级完善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制定《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实施方案》。(牵头单位:州发改委、州工商局、人行黔西南中心支行)开展山地旅游服务标准体系建设工作,按照省级制定的相关标准,继续推进重点景区服务、美丽乡村、政务服务等标准体系建设。创建特色农产品知名品牌,强化农产品质量追溯。(牵头单位:州质监局、州工商局、州农委)根据国家、省有关精神,清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加快向国际通行的产品认证管理转变。(牵头单位:州质监局) 12.创新政府配置资源方式。研究起草我州创新政府配置资源方式的实施方案,规范政府投资管理,明确界定政府投资范围和安排方式,创新政府性资金使用方式.(牵头单位:州发改委、

— 7 — 州国土局、州财政局)根据省级创新政府配置资源方式的实施意见,继续全面推行招拍挂方式出让矿业权。(牵头单位:州国土局、州财政局)按照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安排部署,抓好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平台、电子化交易平台建设工作,健全互联互通电子招投标管理系统,实现与省级、国家级系统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牵头单位: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州政府办)按照省级有关部门部署和要求,结合黔西南州实际,建立公共信息资源开放工作机制。丰富完善现行的协同监督工作机制,实现协同监管、动态监管、全程监管。(牵头单位: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州政府办、州发改委)推进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牵头单位:州发改委、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州国资局) 13.持续深化投资体制改革。进一步放宽民间投资市场准入范围,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投入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领域。严格贯彻执行最新修订公布的《贵州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企业投资建设目录内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须按照规定报送有关项目核准机关核准;企业投资建设本目录外的项目,一律实行备案管理,最大限度缩减核准事项;积极配合省级探索投资项目“不再审批”管理新模式。通过“1+8”国家级开放平台,开展企业信用承诺制试点,制定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试点方案,积极探索以政策条件为引导,企业信用承诺、监管有效约束为核心的“不再审批”管理新模式。(牵头单位:州发改委)鼓励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和运营,探索建立城市基础设施、住宅政策性金融机构。制定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的政策措施,推动兴义市、— 8 — 兴仁县等条件较好的县(市、新区)吸收社会资本进行环卫作业、园林养护服务先行试点。(牵头单位:州住建局、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金融办、人行黔西南中心支行、银监局) 14.深化价格改革。深入推进输配电价改革,完善输配电价体系,提升输配电价监管能力,完善输配电价监管机制。(牵头单位:州发改委)落实价格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水、电、天然气差别化价格政策体系。加快健全科学合理的价格调控体系和公开透明的价格监管制度,增强价格调控能力。(牵头单位:州发改委、州能源局)点做好主要农产品价格监测,强化对深度贫困贫困地区的农特产品监测,为脱贫攻坚提供价格信息服务;贯彻落实省中籼稻最低收购价格有关政策 ;做好国家和省安排的农产品目标价格相关承接工作。扎实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按照国家和省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有关政策要求,推进我州农业水价改革。(牵头单位:州发改委) (三)深入推进国企国资改革。

15.全面推进国企改革“1+N”文件落地见效。根据省深化国企改革意见出台情况,制定我州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实施方案及国企改革相关政策措施。积极推进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不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积极推进产业相近、行业相同的国有企业兼并重组,加快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牵头单位:州国资局、州交通局)探索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 推进公司股份制改革。(牵头单位:州国资局)制定州管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意见,修订国有资本收益管理办法。(牵头单位:州人社局、州财政局、州国资局)推进国资监管职能

— 9 — 改革, 制定国企对外投资监管制度。(牵头单位:州国资局) 16.深化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贯彻落实省加快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实施意见,推动有条件的电力、天然气等领域企业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探索实行国家特殊管理股制度以及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与党建工作有机结合的途径和方式。(牵头单位:州发改委、州国资局) 17.加大重点行业改革力度。建立符合我州实际的煤电联动、水火互济运行新机制,支持煤电产业深度融合、一体化发展,推动能源工业稳定安全可持续发展。(牵头单位:州工信委、州发改委、州能源局)加快我州油气天然气重大项目建设,扎实做好全省油气体制改革前期准备工作。(牵头单位:州发改委、州能源局、州国土局)有序推进黔西南州级盐业监管体制改革工作,统筹协调过渡期内食盐安全稳定供应。(牵头单位:州工信委) (四)加强产权保护制度建设。

18.加快完善产权保护制度。建立产权保护协调工作机制,完善政府守信践诺机制。(牵头单位:州政法委、州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州检察院、州法院、州法制办、州公安局、州司法局、州发改委、州商粮局、州国土局、州编委办、州科技局) 19.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加大对优秀企业家的社会荣誉激励力度,完善对企业家的优质高效务实服务,健全企业家容错帮扶机制。建立健全支持企业家专心创新创业的政策体系,支持企业家持续创新、转型发展。加强企业家精神的培育传承。(牵头单位:州发改委、州工信委、州人社局、州国资局、州工商联) (五)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 10 — 20.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按照省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有关意见和要求,认真抓好落实,结合全州实际,积极稳妥推进州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完善州以下转移支付制度,加大财政支出优化整合力度。清理一般公共预算中以收定支事项,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比例提高到22%,扩大向社会公开部门预算的部门范围,细化政府预决算公开内容,除涉密信息外,全部细化公开到项级科目,专项转移支付公开到具体项目。(牵头单位:州财政局、州编委办) 21.改革完善税收制度。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国税、地税征管体系。落实营改增政策,完善资源税改革征管措施,落实国家减税政策。根据上级部门安排,落实测算环境保护税具体税额相关工作,执行环境保护税收政策。(牵头单位:州国税局、州地税局、州财政局、州环保局) (六)推进金融体制改革。

22.深化金融机构和监管体制改革。开展小微企业“三农”、扶贫等普惠金融试点,扩大农业农村贷款抵押物范围。支持民间资本积极参与设立民营银行。鼓励引导民间资本参与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设立和增资扩股,以及社区银行、科技银行、网络金融等新型金融业态发展。(牵头单位:州金融办、人行黔西南中心支行、州银监局)开展金融机构以适当方式依法持有企业股权试点,牵头建立“险资入州”工作联系协调小组,引进更多保险资金以债权、股权投资等形式支持我州重大项目建设。(牵头单位:州银监局、州发改委、州金融办)推进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支

— 11 — 持符合规定条件的各类出资主体申请设立和投资入股非银行金融机构。(牵头单位:州金融办、州银监局) 23.深化多层次资本市场改革。积极引导开展基础设施资产证券化试点,推动我州企业进入境内外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牵头单位:州金融办、人行黔西南中心支行)加快推进政府性资金基金化。根据发展需要,探索设立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发展、住房保障等领域专项建设基金,依法加快设立政府出资的各类产业投资基金,发挥政府性资金的引导和带动作用。(牵头单位: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金融办)推动引导开展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试点,拓展参与机构范围,扩大不良资产证券化市场规模。(牵头单位:州金融办、州银监局) (七)完善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

24.创新新型城镇化体制机制。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推动居住证制度全覆盖。各相关政府职能部门积极制定教育、就业、医疗、养老、保障性住房等方面的配套政策,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牵头单位:州公安局、州发改委)根据省关于建立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同吸收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制定我州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同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的措施和方案。(牵头单位:州国土局)深入推进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兴义市建设,探索建立统筹城市地上、地下建设工作机制。(牵头单位:州住建局、州发改委、州国土局) 25.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根据上级部门的安排部署,及时开展农村宅基地 — 12 — 所有权、占有权、使用权三权分置试点。深入推进农村“三变”改革。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开展低效土地二次开发利用。(牵头单位:州国土局、州农委) (八)健全创新驱动发展体制机制。

26.建立健全科技创新激励机制。继续开展深化人才机制体制改革调研等工作;探索建立重大决策科技咨询制度;根据省出台的《科技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实施方案》相关要求,制定我州落实方案。(牵头单位:州科技局、州教育局、州发改委、州财政局) 27.完善创新创业支撑政策体系。加快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建设,力争在2017年年底全州创建9家创业孵化示范基地,9个农民工返乡创业园(点),鼓励和支持各类人员进入中小企业创业基地创办企业,积极引导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结合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打造省级星创天地,动员和鼓励科技特派员、大学生、返乡农民工、职业农民等各类创新创业人才深入农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动农业农村创新创业。(牵头单位:州人社局、州科技局、州发改委、州住建局) (九)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28.创新外商投资管理体制。全面实施外商投资企业备案制,积极扩大利用外资准入范围和领域,努力提升投资贸易便利化水平。(牵头单位:州商粮局)研究制定和完善我州推进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建设相关配套政策措施。(牵头单位:州发改委)以省投资促进局营商环境测评体系为标准,组织、推动各县(市、区)开展投资环境量化测评工作,强化营商环境建设。积极推

— 13 — 动州内各级代办服务中心进驻政务大厅开展代办工作,对符合产业导向的招商引资项目,实行全程免费代办服务,实现2017年新引进项目代办服务全覆盖。组建州县两级人民政府重点招商引资项目服务队,多形式、多渠道对辖区内重点招商引资项目进行摸底排查,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有效方式帮助重点招商引资项目解决实际问题,推进项目建设。进一步加大开发区工作力度。狠抓开发区招商引资和项目落地工作,努力将开发区打造为区域经济发展的增长极。(牵头单位:州商粮局、州投促局) 29.引导对外投资健康有序发展。积极融入“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等国家战略,扎实推进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建设,努力构建全方位开放合作新格局。建立健全我州参与“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建设工作机制。(牵头单位:州发改委)积极深化对外交流合作,鼓励企业到国(境)外投资建厂,主动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同时,切实搞好企业投资服务工作,鼓励企业依法开展对外投资。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对外投资企业实行黑名单管理。(牵头单位:州商粮局) 30.构建外贸可持续发展新机制。鼓励企业开展服务贸易及在我州设立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等。支持企业通过跨境电商平台积极开拓国际市场。积极加强与海关、检验检疫等部门的协作,进一步提升报关、报检便利化水平,努力扩大全州外贸进出口规模。(牵头单位:州商粮局) (十)大力推进社会体制改革。

31.推动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加快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养 — 14 — 老保险相关配套政策。(牵头单位:州人社局)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探索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制度建设。建立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开展一批医养结合、康养结合试点。(牵头单位:州民政局) 32.深入推进教育体制改革。启动实施贵州省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建立健全职业教育专业建设动态管理机制,协助制定贵州省未成年人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牵头单位:州教育局) 33.深化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贯彻落实收入分配调控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开展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化建设,探索制定州直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办法。(牵头单位:州人社局、州发改委、州卫计委)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加强远程医疗运行机制建设,全面建成和国家互联互通的省市县三级全民健康信息基础平台。(牵头单位:州卫计委、州发改委、州大数据办、州国资局)稳步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落实“基层首诊”,家庭医生(团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30%以上,重点人群覆盖率达到60%。(牵头单位:州卫计委) 34.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打造布依乐舞《山水八音》,并将此作为我州参加第六届全省少数民族文艺会演的参演剧目,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打造具有黔西南山地民族特色的文化品牌。实施贫困地区农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工程。探索建立州国有文化资产管理机构。进一步规范完善黔西南日报社、黔西南广播电视台所属广告、印刷、发行等剥离转制。(牵头单位:州宣传部、州文产办、州财政局、州编委办、州文广局、州民宗局、州发改委)

— 15 — 35.深化社会组织改革。实施我州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方案,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试点,不断扩大试点范围。(牵头单位:州发改委、州民政局) (十一)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

36.完善主体功能区制度。全面推进“多规合一”,开展州级空间规划试点。制定编制县空间规划的意见和空间规划编制办法。贯彻落实省关于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构建黔西南特色绿色产业体系和绿色贵州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编制我州生态文明试验区实施方案。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开展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试点。(牵头单位:州发改委、州国土局、州规划局) 37.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创新河湖管护体制机制,强化河湖执法监督,全面推行“河长制”,确定全州河湖分户名录,制定我州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根据省出台的培育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主体实施意见,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牵头单位:州发改委、州水务局) 38.深入推进国有林场改革。基本完成国有林场改革任务,按政策化解林场金融债务。(牵头单位:州林业局)深化林权制度改革,推进政策性森林保险、林地经营流转、林业专业合作社建设等配套改革。根据省出台的完善集体林权制度实施意见及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等改革试点方案,制定我州贯彻落实措施。(牵头单位:州林业局、州发改委、州财政局) 39.继续推进自然资源产权制度改革。加快推进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完成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试点工作,实现 — 16 — 登记机构、登记薄证、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四统一”。扩大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范围。(牵头单位:州国土局、州审计局)

三、完善协调推进机制,确保改革措施落地

各级各部门要将改革工作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强化改革的组织领导和工作职责,落实各项改革任务。牵头单位要明确提出工作方案、时间进度和阶段性目标。各部门要各司其职,积极主动配合。要充分发挥经济体制改革工作协调机制的作用,加强改革绩效的考核,重点任务的督查督办,发现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及时纠正偏差、完善政策。要发挥各类试点的先导作用,围绕迫切需要推进的重大改革,组织实施一批攻关性试点,及时总结和推广试点经验。要注重政策宣传和舆情引导,及时发布改革信息、解答改革难题、宣传改革经验、回应社会关切,为改革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 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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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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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政府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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