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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财经大学学生会制度

发布时间:2020-03-03 08:29:22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山东财经大学 学生会制度

山东财经大学学生会

2012年3月

目录

山东财经大学学生会章程………………………………1

总纲………………………………………………………5

山东财经大学学生会工作流程…………………………6

山东财经大学学生会办公室管理制度…………………8

山东财经大学学生会档案管理制度……………………10

山东财经大学学生会值班制度…………………………11

山东财经大学学生会请假制度…………………………13

山东财经大学学生会临时活动制度……………………14

山东财经大学学生会例会制度…………………………15

山东财经大学学生会考核制度…………………………16

山东财经大学学生会财务制度…………………………20

山东财经大学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名称:山东财经大学学生会。

第二条 组织性质:山东财经大学学生会是山东财经大学党委领导和团委指导下的全校性学生群众组织。

第三条 基本任务:

(一)遵循和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开展学生工作,促进同学德智体全面发展,团结和引导同学热爱祖国、勤奋学习、勇于实践,成为适应社会主义建设需要的合格人才;

(二)作为学校党委和行政部门联系同学的桥梁和纽带。密切配合学校中心工作,代表和维护同学的具体利益;

(三)组织学生开展思想教育活动、学习活动、丰富多彩的文娱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倡导和组织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努力为同学服务,促进同学全面发展;

(四)维护校规校纪,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促进同学之间、同学与教职员之间的团结,协助学校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整洁优雅的学习环境;

(五)加强和发展同各高校学生组织的联系,促进学生会工作的开展;

(六)本会承认全国学联和山东省学联章程,参加全国学生联合会和山东省学生联合会,为其团体会员。 第二章 会 员

第四条

凡取得山东财经大学学籍的本、专科学生,承认本会章程,均为本会员。

第五条 会员的基本权利:

(一)依照本会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讨论和决定本会的重大事务;

(二)对本会工作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

(三)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四)会员有权参加本会举办的活动,享有章程所规定的权利;

(五)学生会会员有退会的权利。

第六条 会员的基本义务:

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完成本会交给的任务。 第三章 组织和职权

第七条

本会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学校党委领导和团委指导下,依照国家法律及本组织章程,独立开展工作。

第八条

山东财经大学学生代表大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关。学生代表大会每三至四年举行一次。特殊情况下,由校学生会主席团提议,并得到委员三分之二以上人数通过,可以提前或推迟举行。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由学生所在班级民主选举产生,各学院学生会主席组成代表委员会;学生代表大会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当选代表参加才能召开;学生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和通过决议并实行表决制。 第九条

学生代表大会的职权

(一)审议和批准学生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二)讨论和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三)制定修改本会章程;

(四)审议、通过大会提案;

(五)选举学生委员会委员;

(六)讨论、决定应由学生代表大会决议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条

山东财经大学学生委员会是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最高权力机关;学生委员会每学期至少举行二次,由主席团召集和主持;学生会全委会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单位的派出代表参加才能召开;全委会由校学生会主席团召集;全委会进行选举和通过决议实行表决制。

第十一条 学生委员会由学生代表大会当选委员组成,其职权为:

(一)全校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决议,决定(校)学生会的重大事项;

(二)选举(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三)筹备和召集学生代表大会;

(四)在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讨论、决定本会有关工作;

(五)审查和监督(校)学生会主席团的日常工作和决定。 第十二条 校学生会主席团是全委会的常设权力机构,其职权是:

(一)在学生代表大会和全委会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和全委会决议,主持校学生会日常工作,决定重大事项;

(二)负责召集全委会会议;

(三)决定聘任学生会秘书长;

(四)调整、任免学生会各职能部门负责人;

(五)领导和组织全校的某些学生活动;

(六)召集学生代表委员会(各学院主席联席会议),向学生代表委员会通报,部署工作;

(七)领导、协调、督促各学院学生会的工作;

(八)监督、考查、评估各学院学生会主席和班级委员会班长的工作,经与有关部门协商和党组织批准,提名表彰或批评各学院学生会主席或班长;并对各学院学生会主席和班长进行调整和任免;

(九)向学校党委汇报学生会工作开展情况。

第十三条 学生代表委员会在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代表各学院学生帮助和监督学生委员会的工作。

学生代表委员会的基本职责:

(一)定期听取学生会主席团的工作报告;

(二)对不称职或有错误的学生会干部有权进行批评、警告,对情节严重者有权要求主席团予以罢免;

(三)对学生会的工作方针、计划、年度总结有向同学转达的义务;

(四)学生代表委员会可列席学生会主席团召集的任何会议。 第十四条 各学院学生会、班委会工作机构由学院学生代表会议或全体同学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推选组成,在同级党组织领导和团组织指导下开展工作,并接受上一级学生会和校学生会领导。学院学生会主要干部必须是学校学生委员会委员。

第十五条 校学生会和各学院学生会、班委会如有缺额委员和不称职干部,经广大同学酝酿协商,同级学生委员会研究同意后,报同级党、

团组织批准,可进行任免和调整,并由校学生会备案。 第四章 学院学生会、班委会

第十六条 各学院学生会是学院党总支和校学生会领导下的基层学生会组织,在学院团总支的指导帮助下开展工作,各班委会接受所在学院学生会的领导。

第十七条 各学院学生会要认真贯彻学生会的工作方针,完成校学生会的工作部署。同时根据各学院学生会的具体情况独立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活动。 第十八条 班委会职责

(一)协助辅导员、班主任做好班级日常管理工作;

(二)在学生的学习、生活、娱乐、社会实践等方面为同学提供服务;

(三)组织班级同学参加学校举办的各项活动并独立开展班级工作。 第五章 经 费

第十九条 学生会主要经费来源:

(一)党、团组织关于学生会活动的专项经费;

(二)社会实践、科技服务创收和社会资助、赞助、募捐等合理收入。 第二十条 经费使用受全体成员监督。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山东财经大学学生会主席团。

总纲

第一条 山东财经大学学生会下设9个部门:即秘书处、学习部、宣传部、文体部、大学生理论研究中心、女生部、民族事务部、权益部、实践与科创部。

第二条 山东财经大学学生会各项制度包括山东财经大学学生会工作流程、山东财经大学学生会办公室管理制度、山东财经大学学生会档案管理制度、山东财经大学学生会值班制度、山东财经大学学生会请假制度、山东财经大学学生会临时活动制度、山东财经大学学生会例会制度、山东财经大学学生会考核制度、山东财经大学学生会财务制度。秘书处保障以上各项制度的实施。

第三条 山东财经大学学生会通过提高全体会员的积极性,创造、推广高效科学的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完善学生会日趋完善的工作制度,以不断提高学生会的整体服务性实力。

第四条 基本任务:

(一)遵循和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开展学生工作,促进同学德智体全面发展,团结和引导同学热爱祖国、勤奋学习、勇于实践,成为适应社会主义建设需要的合格人才;

(二)作为学校党委和行政部门联系同学的桥梁和纽带。密切配合学校中心工作,代表和维护同学的具体利益;

(三)组织学生开展思想教育活动、学习活动、丰富多彩的文娱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倡导和组织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努力为同学服务,促进同学全面发展;

(四)维护校规校纪,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促进同学之间、同学与教职员之间的团结,协助学校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整洁优雅的学习环境;

(五)加强和发展同各高校学生组织的联系,促进学生会工作的开展;

(六)本会承认全国学联和山东省学联章程,参加全国学生联合会和山东省学生联合会,为其团体会员。

山东财经大学学生会工作流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制定目的

为了更好地服务同学,使学生会的工作有序高效的运转,规范学生会的工作程序,实现科学化、正规化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此程序组织各项活动。 第二章

活动宗旨及原则 第二条

活动宗旨

各部门单独或联合举办各类科技、文化、体育、社会实践等活动均应以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为宗旨,以培养锻炼学生能力、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为目的,活动内容应积极健康。 第三条

活动原则

(一) 在每学期初各职能部门根据校党委、校团委和主席团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提出或联合提出本部门本学期要开展的主要活动计划列表,提交主席团审议讨论后交由秘书处备案,以便协调以后各部门的工作有序的开展。

(二) 根据学校的要求或各职能部门依据实际情况临时开展的未在活动计划列表中列出的活动,应及时通知秘书处备案。

(三) 协调好与各二级学院的关系。 第三章 活动的申请 第四条 申请的基本流程

(一) 在每项具体活动开展至少两周前,确定本次活动总负责人。

(二) 由该活动的负责人向主席团递交活动申请及该活动的详细活动计划,应包括活动名称、活动主题、活动范围及对象、邀请嘉宾、开展形式、活动目的、负责人员、人员分工、经费预算、时间地点、流程安排、预期效果、难点估计、意外预防及宣传准备。

(三) 由主席团提交给团委老师审批。(在审核过程中主席团、团委老师对申请可提出修改建议,活动负责人应及时修改并递交新申请)

第四章 活动的进行 第五条 活动的宣传

(一) 根据预先的活动计划与具体的活动规模由主席团召开有关会议,确定有效的宣传方式,合理的宣传规模。

(二) 布置具体工作人员进行宣传工作,如遇大型活动,需要提前做好准备,联系确定宣传场所。保障宣传活动的正常进行。 第六条 活动前期准备

(一) 根据预先的活动计划由主席团召集各有关部门开会商讨具体工作,确定本部门内部和各部门之间的具体分工。

(二) 大型活动涉及募集活动经费和与校外人员联谊的应至少提前一个月着手准备,必须将工作进程及时报知主席团。具体经费使用要求见《山东财经大学学生会财务制度》。

(三) 联系活动场地,至少提前一周与各有关部门协商,保障活动的正常进行。根据活动具体需要,填写场地申请表、桌椅申请表、悬挂条幅申请表、教师申请表等表格,并报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如需申请特殊物品、场地,应由校团委开具相关证明,方可申请。

(四) 活动确定后,由秘书处统一向准备邀请出席、参加的嘉宾发出请柬。

第七条 活动具体开展

(一) 每项活动实行负责人制,由活动负责人处理活动中的具体事宜,但要将活动进程及时向主席团报告。

(二) 如无特殊情况,各部门必须严格按照审批活动的范围和权限开展活动。如遇特殊情况,活动主要负责人必须及时将情况报告分管主席。如须更改活动计划需重新递交申请,由分管主席批准。涉及资金预算的应由学生会主席批准。

(三) 紧急情况下,活动项目的负责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处理活动过程中的突发问题,但事后应将详细情况向主席团汇报。 第五章

活动后期工作 第八条 活动总结

活动负责人向秘书处递交活动总结,内容应包括活动过程记录、干事活动写实记录、取得效果、财务结算、经验总结、个人表现等。 第九条 活动后期宣传

活动负责人与宣传部合作进行后期宣传,应将宣传稿件在活动结束三天之内投到新闻中心。并需将活动的宣传资料发布到学生会相关网络媒体上。 第十条 活动报销

活动负责人一局《山东财经大学学生会财务制度》向秘书处递交活动实际开销的详细清单,包括物品的数量、单价、总计等,并附有购物发票和经手人、部门负责人签字,由秘书处上报学生会主席团统一报销。 第十一条 存档

主席团对活动进行最终鉴定总结,并将活动总结、宣传资料及最终鉴定存档备案。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制度解释权属于山东财经大学学生会主席团。 第十三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开始。

山东财经大学学生会办公区域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制定目的 为了更好地服务同学,使学生会的工作有序高效的运转,规范学生会的工作程序,实现科学化、正规化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制度使用学生会办公区域。 第二章 具体要求

第二条 会议室、礼堂,由团委办公室负责管理;在学生会分管书记安排下,学生会办公区域包括学生会办公室、座谈室、会议室、大学生活动中心等,由学生会管理。

第三条 学生会办公室是学生会成员办公、学习的场所,学生会座谈

室是学生会成员接待、座谈的场所,学生会会议室是学生会成员办召开会议的场所。非经主席团批准同意不得作为它用,所用人员需维护办公室的整洁。校团委本部管理物品(公章、场地及资产)使用需遵循关于校团委本部公章、场地使用和资产用、借等工作的相关规定。学生会如需借用需遵循借用程序。

第四条 如有临时活动需借用学生会办公区域,应提前向秘书处提出申请,批准后方可使用。

第五条

学生会成员要热情接待因公来访的老师同学,妥善安排、耐心处理学生会工作事宜,并做好相关纪录。

第六条 各部门如需借用会议室等团委管理场地、公章资产等,需提前一天将申请表交由秘书处专人,秘书处同学收集整理后由主席团统一借用,各部门不得擅自借用或使用。

第七条 学生会各部如需借用学生会内部物品,应向秘书处提出申请,说明用途、借用目的及归还日期,并确保按时完好地归还,征得批准后方可使用。

第八条

钥匙由主席团根据工作需要统一配置安排使用,不得私自配置。如有丢失,及时反映。

第九条 配备的各类物品为学校公共财产,必须爱护使用。其固定资产由秘书处负责登记管理。学生会固定资产包括档案盒、奖品、奖杯、证书、展板制作材料等。

第十条 物品如有损坏,应由秘书处登记,并酌情要求赔偿。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私自外借或挪为己用,如经发现严肃处理。

第十一条 要注意节电,务必做到人走灯灭,关窗锁门,并应对办公区的防火、防盗等因素作出一定的防范措施。 第三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制度解释权属于山东财经大学学生会主席团。 第十三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开始。

山东财经大学学生会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制定目的

为加强学生会工作档案管理的系统性、完整性和科学性,使学生会的工作形成一定的历史资料,故建立本制度。 第二章 具体内容

第二条 学生会的档案管理工作由秘书处负责,对学生会的总体文档进行分类归档管理,为学生会的各项活动提供参考资料,保障各项决策的科学化。学生会总体档案分类如下:各级文件类,会议记录,各部门工作计划与工作总结、活动策划与活动总结,学生干部档案,其他资料等。

第三条 学生会各职能部门在每学期初必须有详细的本学期工作计划及上学期的工作总结,一式两份,分别由本部门及秘书处存档(一种电子版的,一种打印版的,电子版的需发送到主席团邮箱zhuxituan123@163.com)。

第四条 各部的工作档案由各部专柜保管。凡大型活动的策划、总结及有关材料除本部门存档外,还须送交一份于秘书处存档。活动策划于活动前三天交,总结及有关材料于活动结束后一周内递交。此任务由部长负责,不执行者遵循《山东财经大学学生会考核制度》处理。 第五条 活动总结的内容应尽量真实可靠。总结包括电子版和打印版。电子版发至秘书处邮箱,打印版交秘书处(若有网站、报刊、杂志等媒体的相关报道,则附上该报道。尽量有图片)。

第六条 学生会成员每学期递交一份详细的个人总结,介绍在这期间的工作内容、工作成绩及经验教训,并在每学期末交由秘书处存入档案,个人总结计入考核(具体递交时间由秘书处统一安排)。 第七条 凡学生会集体获得的奖品、纪念品,作为工作成绩的体现,必须交秘书处妥善管理,任何人不得私自占为已有。

第八条 如借用非本部门档案,须经秘书处或有关部门负责人同意并

作登记方可,且用后及时归还存档。

第九条 部分机要文件、空白证书资料等存放于可上锁橱柜,橱柜钥匙由秘书处专人负责。

第十条 其它类别档案视具体情况由秘书处作出合适安排。 第三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制度解释权属于山东财经大学学生会主席团。 第十二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开始。

山东财经大学学生会值班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制定目的

为加强学生会值班工作的科学性,严格规范学生会成员值班工作,保证学生会正常运转,故建立本制度。 第二章 具体要求

第二条 山东财经大学学生会全体成员均有值班义务。

第三条 值班人员依据成员无课时间的实际情况安排,尽量保证每个班都有两名同学值班。

第四条 值班人员到岗后应主动签到,未签到者视为旷班处理。 第五条 值班人员均须做到不迟到、不早退;如因故不能值班,原则上需提前请假并在一周内补班。如事情紧急,可先口头请假,事后补上。请假后原则上需要同其他学生会内部成员换班,并通知秘书处,不得出现空班现象,违者以旷班处理。

第六条 值班人员须各部门借用办公室物品或会议室应提前一天到两天预约,经秘书处批准,方可借用。借用后物品的安全由借用部门负责,物品损坏或丢失必须按原价赔偿。

第七条

当日值班结束后值班同学须做好卫生清洁工作。借用学生会办公区域开会或搞活动的部门,应依照《山东财经大学学生会办公区域管理制度》,注意办公室卫生并在活动结束后主动进行清理。

第八条 值班期间外出在外出登记表做好详细记录并告知第三人。外出返回后应向第三人报告。第三人一般为分管领导或一同值班同学。 第三章 惩戒制度

第九条 秘书处每月做一次值班总结,将值班情况予以公示,对旷班人员进行通报批评。

第十条 未请假而不参加值班或无故迟到早退超过20分钟,视为旷班。请假且一周内未进行补班,视为旷班。

第十一条 若值班人员一个月内三次旷班将申报主席团予以除名,并在组织内部予以公示。 第四章 值班须知

第十二条 值班工作中应树立高度的责任心和高效的工作作风。 第十三条 值班人员应注重仪表,着装整齐大方,不在办公室穿着奇装异服。

第十四条 办公室内应注意使用文明用语,禁止大声喧哗。 第十五条 进入值班区手机应调至静音或振动模式。

第十六条 热情接待来访的老师和同学,主动打招呼,并妥善安排。 第十七条 爱护办公用品。办公室用品属于办公室所有,任何人不得私自带走。

第十八条 不乱扔杂物,保持办公室卫生。 第十九条 禁止闲杂人等随意进入办公室。 第二十条 办公室内严禁吸烟。

第二十一条 出入锁门,人走灯灭,防火防盗,随时注意办公室安全防范。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解释权属于山东财经大学学生会主席团。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开始。

山东财经大学学生会请假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制定目的

为加强学生会管理的系统性、完整性和科学性,使学生会请假制度规范化、有序化,故建立本制度。 第二章 具体要求

第二条

学生会全体例会、各部门例会、部门大课间点到、值班、临时活动时,成员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出勤者,需请假。

第三条

学生会各活动具体请假方式:全体例会请假一律提前向学生会主席提出请假,向其他人请假或请人代请一律无效,视为未请假;其他情况找活动负责人请假。

第四条

日常值班点到请假须向分管主席请假,由分管主席在请假表上签字,使用其他方式请假无效,请假条必须在请假后一天内交予秘书处,晚交或未交做未请假处理。根据实际情况可做调整,明水圣井校区干事请假找副部,副部请假找校区负责人。燕山舜耕两校区如遇分管主席不在本校区,则由本校区主席团成员签字生效。 第五条

各部长及分管主席需在成员请假理由合理且充分的情况下批假,成员不得随意或无故请假。

第六条

对于学生会全体例会、各部门例会、部门大课间点到、值班、临时活动等学生会活动,无故不到者通报批评;请假或迟到两次视同无故不到;两次通报批评清退学生会。 第三章 附则

第七条 本制度解释权属于山东财经大学学生会主席团。 第八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开始。

山东财经大学学生会临时活动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制定目的

为加强学生会工作的灵活性,使学生会的临时性工作规范化,故建立本制度。 第二章 调动

第二条

部门举办活动若需人员调动,在提交活动计划时,需注明需调人数、活动内容、时间、地点以及该项临时活动负责人。由秘书处根据无课表统一调动人员参加临时活动。不得私自调动人员。 第三条

时间紧迫且人手不够时,可由直接负责人找人执行。并及时将临时活动情况报给秘书处。 第三章 打分

第四条 每次临时活动满分3分,其中到位情况2分,工作态度1分。由临时活动负责人打分,最后交给秘书处。

第五条

临时活动结束前后,参与成员均需向活动负责人签到,迟到或早退扣2分(包括1分到位情况分和1分工作态度分)。活动负责人根据各人表现客观评判成绩并及时交至秘书处。不签到者按未到处理。

第六条

不能参加临时活动者可自行找人替代,同时告知活动负责人;未找人替代者需请假;未请假且缺席者,以无故不到处理。不请假或无故不到每次扣3分;若临时有事不能参加需自行找人代替并告知临时活动负责人员。 第四章 反馈

第七条

临时活动打分情况一式两份一份交给部长用于打分参考。一份交给主席团,便于主席团了解临时活动情况。

第八条

期末汇总本学期临时活动打分表,作为学生会成员评优的参考。

第五章 附则

第九条 本制度解释权属于山东财经大学学生会主席团。 第十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开始。

山东财经大学学生会例会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制定目的

例会制度是学生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做好学生会各项工作、顺利实现“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宗旨的重要保证。各部门应充分重视学生会例会,将例会制度规范化,有序化。故建立本制度。 第二章 具体要求

第二条

学生会会议分为全体成员例会、干部例会、各职能部门例会等。

第三条

全体成员会议根据具体工作安排召开,每月至少保证一次。主席团部长会议一周一次;各部门例会一周一次,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取消。

第四条

会议地点为学生会办公区或会议室。全体成员会议可根据与会人数申请教室。

第五条

做好会议记录。全体例会会议及干部会议由秘书处负责记录并入档;部门会议由各部门负责。部门会议记录每月定期交秘书处审查入档。会议内容及时上传。 第三章 附则

第六条 本制度解释权属于山东财经大学学生会主席团。 第七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开始。

山东财经大学学生会考核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制定目的

为全方面考察学生干部,监督检查学生干部工作,学生会实行量化管理,故建立本制度。 第二章 每周考核 考核对象:副部长、干事

第二条 日常考核:20分,可以为负。

学生会全体例会、部门大课间点到、值班一次不到不请假扣3分,请假扣1分。每周请假超过三次另扣五分。请假遵循《请假制度》。 第三条 临时活动:(详见临时活动制度中打分制度)

第四条 部长打分:10分。其中工作态度4分,工作质量6分。由各部部长根据各成员的工作状态打分。根据实际情况可做调整,明水圣井校区干事由副部打分,副部由校区负责人打分。燕山舜耕两校区如遇部长不在本校区,则由本校区主席团成员打分。

(一)工作态度:

1、到位情况(最高2分):积极主动、“招之即来”(行动准时者)2分;拖拖拉拉、迟到早退者1分。

2、具体工作(最高2分):勤恳扎实、“来之即干”者2分;无所事事、浑浑噩噩者1分。

(二)工作质量:

1、讲求效率、“干之必胜”者2分;工作拖拉,不及时者1分。

2、灵活机动、能够在工作过程中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发现和解决、改善问题者2分;被动者1分。

3、能够对于部门建设与发展提出切实可行的创新性活动建议给予2分, 1分的加分。 注:

1、根据成员在各个方面表现的具体优良程度在规定分度内实行梯度

打分。

2、每周五下午5:30前将打分报给秘书处。

3、要有理有据地为每一位成员评分,能够合理解释每一项分值。

4、考核每周一次,成绩分男/女公布。实行末位淘汰制,连续三周排名末位者清退。

5、每周总排名前三者表扬。 第三章 部门考核

第五条 考核内容

(一)日常工作

1、各部门按时高效高质召开部门例会。做好会议记录,及时将会议内容上传(2分)。

2、值班、全体例会、集体活动累计全勤每部门加5分。无故缺席者每人扣1分,请假、迟到及早退的每人扣0.5分,累加后为该部门总得分;(以秘书处统计为准)

3、按时上交每月工作计划、总结;活动策划、总结。(2分)迟交1次扣1分,拒交1次扣2分,迟交一个星期视为拒交。

(二)创新工作

1、活动因负责部门办事不力而未能全面展开或出现影响恶劣的情况每次扣5分,且此活动不予加分。

2、以部门为单位参加校级、市级比赛评比获

一、

二、三等、优秀奖者依次加2~8分不等。

(三)机动考核 (10分)

1、常规活动定期开展、保量保质者7分。

2、创新度:有突破性拓展与进步,能够创新地开发部门新活动并成功开展的给予1至3分的梯度加分。 第六条 考核办法

(一) 根据考核内容,日常工作由秘书处考核;创新工作由主席团考核;机动考核由主席团和所有部长考核。其中机动考核由主席团成 17

员和部长根据各个部门活动的多少及其质量、创新度等打分,取平均分作为一个部最终的分数。 第七条 考核时间

第一条 每月月底考核一次,期末终进行总考核。每月月底主席团会上完成机动考核。

第八条 奖惩

部门考核结果和部长、分管主席挂钩。考核结果前三位部门给予表扬,后三位的部门,给予通报批评,学期内有三个月位列后三位的部门,取消部门资格。 第四章 个人考核

一、主席团 第九条 考核内容

(一) 秘书长打分(满分10分)(30%)

(二) 主席团互评(满分10分)(30%)

(三) 分管部门排名情况(40%)

根据分管部门本月部门考核排名给予分数,第一至第三名10分,第四至第六名8分,第七至第九名6分。分管部门一个以上的,求平均值计入考核。 第十条 考核时间

原则上每月一次,具体时间以部门考核以部门考核时间为准 第十一条 考核对象 山东财经大学学生会主席团 第十二条 奖惩

连续三各月排名末位者,取消职位。

二、部长

第十三条 考核内容

(一) 秘书长打分(满分10)(20%)

(二) 主席打分(满分10)(20%)

(三) 部门排名(50%)

根据本月部门考核排名给予分数,第一至第三名10分,第四至第六名8分,第七至第九名6分。

(四) 自我评分(满分10)(10%) 第十四条 考核时间

原则上每月一次,具体时间以部门考核以部门考核时间为准 第十五条 考核对象 山东财经大学学生会部长 第十六条 奖惩

连续三各月排名末位者,取消部长职位。

三、干事、副部 第十七条 考核内容

(一) 本学期所有每周考核(50%)

(二) 部门内部打分(10%)

(三) 主席团打分(30%)

(四) 自我评分(10%) 第十八条 考核时间

每学期结束工作前半月,由秘书处负责。 第十九条 考核对象

山东财经大学学生会副部及干事 第二十条 奖惩

根据个人考核选拔本学期“优秀个人”,并清退排名末位者。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解释权属于山东财经大学学生会主席团。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开始。

山东财经大学学生会财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制定目的

为学生会财务规范化、有序化。故建立本制度。 第二章 经费来源及使用管理规定

第二条 学生会主要经费来源:

(一)党、团组织关于学生会活动的专项经费;

(二)社会实践、科技服务创收和社会资助、赞助、募捐等合理收入。 第三条 经费使用情况受全体成员监督。

第四条

学生会经费用于学生会各部门举办活动及购买办公用品。

第五条

学生会财务由秘书处负责,代表主席团审核在学生会范围内的财务。各部购买所需物品须先计算经费预算,报经主席团批准方可购买。

第六条

各部购买物品所开发票应严格遵守财务报销规定。

第七条

秘书处每月对学生会的财务汇总、登记存档,并向主席团汇报,向学生会内外公示,以加强各方面的监督。

第三章 财务报销规定

第八条

各部门日常活动所购物品须从购买地点开出国家统一正式发票,发票上须填写清楚物品的具体名称、单价、数量及总金额等。凡填写“办公用品”“文具”“资料”等笼统字眼的不予报销。各种收据等不予报销。车票无正当理由不予报销。

第九条

实花数额与票值不等时注明实花数额。 第十条

不同时间不同用途的款项不可报在同一发票上。

第十一条

发票反面必须写明部门、用途、本人及校区负责人签字。

第四章 财务报销流程

(一)各校区各部财务报销负责人于规定期限内将本部门本校区所有需报销的发票汇总并经校区负责人签字后交至秘书处。

(二)各校区秘书处财务报销负责人于规定期限内将本校区所有需报

销的发票汇总,做好报销表格交至燕山校区秘书处。

(三)燕山校区秘书处负责人分类整理、粘贴发票,填写报销单,作好报销记录。

(四)燕山校区秘书处负责人将发票与报销单上报团委。

(五)燕山校区秘书处负责人通知各校区秘书处负责人领取项款。

(六)各校区财务报销负责人将项款具体分发给个人。 第五章 其他

第十二条

学生会是一个较大的团体,但同时也是一个精简干练的组织。为保证学生会各项活动都能够无后顾之忧地顺利开展,希望每一位成员都能够以主人身份为她精打细算地花销,节约对待每一笔支出。

第十三条

财务报销工作程序复杂,若遇周期较长的情况,希望每一位成员能够理解体谅。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制度解释权属于山东财经大学学生会主席团。 第十五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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