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医研字 [2014]7号
中国共产党研究生院教工党支部委员会
“公推直选”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宁夏医科大学委员会关于做好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宁医党发〔2014〕18号)和《中共宁夏医科大学委员会关于党支部“公推直选”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宁医党发〔2011〕86号附件5)的要求,结合研究生院实际,现制定研究生院教工党支部“公推直选”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时间
2014年4月16—5月5日
二、参加人员
研究生院教工党支部全体党员、研究生院党外人士。
三、工作程序
(一)宣传动员(4月16日)
1.召开党务会,宣读学校党委关于此次换届选举工作的要求,使全体党员和群众了解“公推直选”的目的、意义、方法、步骤,
动员全体党员和群众积极支持和参与“公推直选”工作。
2.按照学校党委要求,由研究生院党总支确定教工党支部书记的任职条件以及候选人推荐的范围,并公布3天。
3.教工党支部对任期内的工作进行总结,并草拟工作报告。
(二)民主推荐(4月21日)
1.研究生院教工党支部组织召开教工大会:①向全体党员和群众宣布新一届教工党支部的组成人数、结构和任职条件;②发出“公推直选”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成员党内民主推荐表、党外群众建议表;③征求对现届党支部委员会工作报告的意见。
2.研究生教工党支部委员会以党内民主推荐为主要依据,党外群众推荐结果为参考依据,按正式候选人的1.5倍确定初步候选人人数,讨论并提出支部推荐意见,报研究生院党总支审查。
(三)考察测评(4月25日)
1.研究生院党总支对初步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民主测评,并进行考察;
2.研究生院教工党支部根据民主测评和考察情况,按多于应选名额的20%比例提出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建议名单,公示3天。
3.公示结束后,报研究生院党总支审批。
(四)正式选举(5月4日)
研究生院教工党支部召开全体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邀请群众代表列席会议。
1.宣读研究生院党总支对新一届党支部书记候选人选的批复;
2.由全体党员直接投票选出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书记。
(五)报请批准(5月5日)
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换届选举会议后,研究生院教工党支部及时将选举结果报研究生院党总支批复。
四、党支部书记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原则性强,有较强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
(二)理想信念坚定,政治素质较高,组织能力较强,熟悉党务,热心并愿意做党务工作,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
(三)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作风民主,善于听取意见或建议,善于团结同志。
(四)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有较强的奉献精神,能够起模范带头作用。
(五)一般应有3年以上党龄。
研究生院党总支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