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管
理制度
为进一步发挥中医药特色,加强乡村两级中医药医疗、预防、保健体系建设,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中医药防病治病需求,推进全乡中医药卫生事业健康快速发展,强化创建工作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具体如下:
1、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人员分工,工作具体落实。领导小组统领全乡创建工作实施、完善、自查、督导等工作。
2、全乡卫生单位人员必须熟悉创建标准和中医药相关知识与技能等,参照标准逐项完善各项工作。加强培训学习,提升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高度重视该项工作。
3、加强对创建工作的定期考核,将考核结果计入年终绩效考核中去。
4、大力开展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使用,着重应用到日常卫生医疗工作中去。
5、创建工作制度逗硬,对于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的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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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制度
为了进一步提升我乡中医药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根据西充县卫生局要求,推广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为了更好推广,特制定本制度。
1、加强对中医药适宜技术在“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工作中的重要性学习,自觉开展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应用。
2、加强对基层进行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要求掌握中药饮片、针刺、艾灸、拔罐、刮痧、推拿、熏洗、敷贴等技术。
3、在掌握的前提下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的应用,应用的同时做好宣传教育活动,使这些优质、高效、价廉、便捷的适宜技术在基层群众中广泛推广。
4、卫生院将对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工作进行督导考核,并将考核结果运用到绩效考核。
“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奖
励制度
为了保质保量完成“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工作,落实相关工作任务,切实提升中医药技术水平与服务能力,特制定本制度。
1基层中医药工作关系千千万万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把创建工作做好是不可推卸的职责。为有力推进,对于工作有力、健康、快速、高效推进的进行相应奖励很有必要。
2对于在日常工作督导中排位靠前的、定期考核排位靠前的、工作有力、健康、快速、高效推进的给予奖励。
3在基本药物考核中,中成药合理应用的提高相应分值,对于排位靠前的给予奖励。
4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充分体现中医药服务优势的给予奖励。
5奖励资金主要来源于本级经费,卫生院设置相应奖励对科室及村卫生室进行奖励。
6创建工作的优劣作为年终评优的依据之一,并直接应用到继续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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