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五 多酸科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开放课题申请细则
一、课题类型
1、按指南范围中的课题方向申请课题,由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审批。
2、自带课题经费申报有关课题
二、申请人资格
国内外具有高级职称的研究员(包括副教授和副研究员)经所在单位批准后均可申请。
三、申请程序
1、每年6月底前在多酸科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网站上下载当年课题申请书,一式五份寄到本室并通过电子邮件寄到本室一份相应电子版。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东北师范大学多酸科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邮编:130024。
2、所申请的课题须有一名本实验室教授推荐,在评审中负责向学术委员会介绍该课题情况。经学术委员会讨论后,由实验室主任在申请书上签署批准意见。
3、获批准的项目由当年的10月底告之申请人,由申请人填写合同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可正式执行。
四、资助经费的使用与管理
1、课题完成时间一般不超过3年,所资助经费总额不超过3万元。每年资助人数不超过10人次。
2、开放课题经费开支包括:材料费、测试费、国内外学术会、评审鉴定、住宿、旅差、电水费等。
3、因故不能完成或终止课题任务的将按合同有关规定处理。
五、评价与管理
1、本室推荐教授应在一段时间内检查课题进展及执行情况。课题负责人在课题完成后须向本实验室提供工作总结报告和课题所发表的论文、专利证书、奖励证书等复印件。
2、开放课题所取得的相关成果归东北师范大学多酸科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及负责人所在单位共同所有。
3、开放课题所取得的相关成果须在第一作者(或通讯联系人)署名的单位处注明:“东北师范大学多酸科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长春 130024”(英文用“Key Laboratory of Polyoxometalate Science of Ministry of Education, Northeast Normal University, Changchun 130024”)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