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塔吊在作业前必须认真检查各部件是否符合安全规程,各限位和保险装置是否灵敏,可靠、线路是否畅通。
二、作业前,应轨钳提起,清楚轨上障碍物,拧好夹板螺丝。
三、作业时,应将驾驶窗子打开,注意指挥信号,冬季驾驶室取暖应有防火、放触电措施。
四、多机作业应注意保持各机操作距离,各级吊钩上所悬挂重物的距离不得小于3m。
五、起重机行走到接近轨限位开关的吊钩,其上止点距离臂杆顶端必须大于1m。
六、吊车不准超载、超负荷运转。明确联系信号,如发现信号不明时,不得盲目操作。严格执行“十不吊”标准。
七、作业完毕后,塔吊应停放在轨道中部,臂杆不应过高,应顺向风源,卡紧轨钳,切断电源。
八、自升塔式起重机吊物时,平衡重必须移动至规定位置。
九、在顶升时,必须有专人指挥,看管电源、操作液压系统和坚固螺栓。顶升时必须放松电缆,放松长度应略大于总的顶升高度,并固定好电缆卷筒。
十、顶升时,应把起重小车和平衡重移近塔帽,并将旋转部分刹住,严禁塔帽旋转。
十一、使用和管理塔吊必须有专人负责,要按规定进行保养,搞好“清洁、润滑、坚固、调整、防腐”十字作业。
《北京城建七公司塔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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