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医生八不准
一. 医疗机构和科室不准实行药品、仪器检查、化验检查及其他医学检查等开单提成办法。
二. 医疗机构的一切财务收支应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内部科室取消与医务人员收支分配直接挂钩的经济
承包办法,不准设立小金库。
三. 医务人员在医疗服务活动中不准接受患者及亲友的红包、物品及宴请。
四. 医务人员不准接受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或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
和其他不正当利益。
五. 医务人员不准通过介绍病人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或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收取回扣或提成。
六. 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准在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之外,自立分解项目收费或提高标准加以收
费。
七. 医疗机构不准违反国家有关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政策规定,对中标药品必须按合同采购,合理使用。
八. 医疗机构不准使用假劣药品,或生产、销售、使用无生产批准文号的自制药品与制剂。
八荣八耻
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
医院医生八不准
一.疗机构和科室不准实行药品、仪器检查、化验检查及其他医学检查等开单提成办法。
二.医疗机构的一切财务收支应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内部科室取消与医务人员收支分配直接挂钩的经济
承包办法,不准设立小金库。
三.医务人员在医疗服务活动中不准接受患者及亲友的红包、物品及宴请。
四.医务人员不准接受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或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
和其他不正当利益。
五.医务人员不准通过介绍病人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或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收取回扣或提成。
六.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准在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之外,自立分解项目收费或提高标准加以收费。
七.医疗机构不准违反国家有关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政策规定,对中标药品必须按合同采购,合理使用。
八.医疗机构不准使用假劣药品,或生产、销售、使用无生产批准文号的自制药品与制剂。
八荣八耻
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