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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党建工作长效

发布时间:2020-03-02 03:43:33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党建工作责任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镇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思想、政治优势,保证和促进全真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工作条例》,结合我镇党建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责任内容

全镇各级党组织在镇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各级党组织书记主持党组织全面工作;副书记处理日常事务工作;党组织其他成员根据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并相互配合协作,齐抓共管;党支部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支部书记为主要责任人。

各级党组织在抓党建工作中承担以下责任: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镇委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的部署和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并督促、检查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

(二)紧紧围绕镇委的中心任务和重要部署,安排好党的各项工作,积极完成镇委交办的任务。定期(每年不少于两次)向镇党建办通报本单位党建工作情况。

(三)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坚持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武装党员干部,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抓好党员、干部的理论和业务学习。组织党员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四)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按时换届选举。各党组织委员、副书记、书记按职责分工,各负其责。

(五)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健全党内生活制度。对党员进行严格管理、严格教育、严格监督,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定期检查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六)严格执行党的纪律,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党风廉政建设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于在遵守党纪、廉政勤政、工作作风等方面群众意见较大的党员及时谈话提醒。党组织对党员的违纪行为要按照有关规定查处,坚决同腐败

现象作斗争。

(七)配合组织人事部门抓好对党员和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严格抓好本单位干部年度考核和党员民主评议;对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

(八)认真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和有关规定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九)定期分析干部职工的思想状况,并紧密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保证和促进本镇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

(十)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的作用,支持他们根据各自的章程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和有益于职工身心健康的活动。

二、责任考核

(一)党建工作责任制每年由镇党建办进行检查考核,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二)对党建工作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应与民主评议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相结合,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

(三)党建工作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结果,作为对干部的业绩评定、奖惩、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同时列为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

三、责任追究

(一)各级党组织书记为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制的第一责任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不按照责任制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对上级部署的重点工作不贯彻、不落实,对本单位党建工作不重视、不过问的,或工作不深入、不扎实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根据情节轻重,予以责任追究。责任追究包括责令限期整改、情况通报、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二)镇党建办对各级党组织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在广泛征求有关部门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向镇党委反馈,并在检查结束后向市委汇报。

(三)各党支部对本支部党员负责,如党员发生问题,应及时召开支委会研究讨论,提出处理意见并逐级上报。 “三事工作法”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党员干部联系基层、服务群众的长效工作机制,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市委研究决定在全市全面推广以“群众说事、巡访问事、为民办事”为主要内容的“三事工作法”。特制定如下工作制度。

一、主要内容

“三事工作法”就是通过完善服务群众工作平台,接待“群众说事”;市、镇(街道)、村(社区)各级党员干部经常主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巡访问事”,了解和收集群众反映的问题和意见;对“群众说事”和干部“巡访问事”情况实行分类梳理、分级会诊、分责交办、限期办理,确保“为民办事”落到实处。

(一)实行“群众说事”,畅通诉求渠道。农村和社区依托党员群众服务中心设立村(居)民说事室,坚持干部值班制度,听取群众诉求。乡镇和街道依托综合服务中心和维稳联动中心设立群众说事室。市级主要依托行政服务中心和信访局听取群众诉求。具有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职能的各级部门,要指定专人做好接待群众“说事”工作。

(二)推行“巡访问事”,转变干部作风。建立经常性走访基层群众制度,实行市级“每旬一访”、乡镇(街道)“每周一访”、村(社区)干部经常走访。乡镇(街道)、村(社区)两级全体干部要坚持经常走访群众,发放联系卡,掌握农村(社区)各类矛盾和问题。

(三)坚持“为民办事”,密切干群关系。对“群众说事”和干部“巡访问事”情况实行分类梳理、分级会诊、分责交办、限期办理、及时反馈。结合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和“治庸问责”活动,建立服务窗口,优化服务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多为群众干实事、办好事、解难事。

二、运行流程

(一)分类梳理。各地各部门各单位每周对“群众说事”和干部“巡访问事”的事项,按照政策咨询类、个人信访类、问题举报类、民生诉求类、政务服务类、意见建议类等进行分类梳理、分类处理。

(二)分级会诊。各地各部门各单位每月召集相关人员召开一次会议,进行集中“会诊”,明确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办理期限、责任人及责任单位,并作出决议(对下)或提出建议(对上)。

(三)分责交办。按照不同层级、领导分工、部门职能以及权限相一致的原则进行交办处理。对农村、社区和企事业单位有能力办理解决的问题和诉求,直接交办。农村、社区和企事业单位难以解决的,采取单独交办与联合交办相结合的方式,移交相关职能部门处理。

(四)限期办理。对能够当场答复、当场解释、当场办理、当场解决的事项,一律当场处理;对能够马上办理的,一律从快从速;对落实难度较大的,限定时间,逐步解决;对短期内没有条件解决的事项,纳入相关规划或从有关政策、体制机制入手研究解决的办法和措施,防止简单、草率处理问题,确保各类问题(诉求)事事有人理、件件有落实。

三、工作要求

(一)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坚持接待群众日制度,带头改进作风,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广大党员干部要紧密结合岗位工作实际,深入联系群众,切实服务群众,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二)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健全“三事工作法”台帐,定期汇总梳理基层群众反映的问题,实行销号制管理。市委定期对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落实“三事工作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

(三)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在工作中要严肃纪律,党员干部下基层必须轻车简从、自带费用,不得搞形式主义、不得扰民伤民、不得增加基层负担。

(三)市委把“三事工作法”实施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建设的考核内容,严格进行考核,落实责任追究。“三事工作法”实施情况作为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各类评先表优的重要参考依据,对行动迟缓、落实不力、群众不满意的部门和个人一律不予命名表彰,以此推动社会管理创新、促进全市各项事业健康、持续、跨越发展。

“四联四办”工作制度

为推动干部深入实际、深入基层、直接联系服务群众,提高干部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镇委决定在全镇实行“四联四办”(机关干部联农村、联社区、联企业、联困难户,办村组想办的事、办居民急办的事、办企业难办的事、办困难群众要办的事。)工作制度。

一、联系范围

镇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各自分工及基层组织建设联系点分别确定1个村、1个社区、1家非公有制企业、1户群众作为联系点。其他干部在包保村内直接联系10户以上群众。

二、主要任务

(一)机关重点做好“强班子、强实力、强管理,办实事”工作。具体为:选优训强村级党织书记;主要领导干部要为联系点全体党员上1次党课或作形势报告;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开展1次“把支部会开在群众家”活动;派人参加和指导联系点召开1次党组织民主生活会;帮助和指导联系点谋划完善1个好的规划,加快发展步伐;帮助和指导有条件的村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或专业协会;指导村级党组织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和管理制度,落实重大事务决策办理“五议五公开”工作法;帮助非公有制企业建立健全党组织及各项规章制度,指导党组织开展各项活动;帮助企业、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为联系点办1-2件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实事。

(二)干部重点做好“五访五问”和“三送一增”工作。“五访五问”即:深入联系点、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访基层干部、群众代表,问发展良策;访创业能手、致富大户,问致富经验;访上访户、意见户,问问题原由;访困难户、低保户,问群众疾苦;访服务对象、管理对象,问期望需求”。通过“五访五问”,做好政策宣传、解疑释惑工作,及时向有关方面反映群众合理诉求,研究提出解决问题

的对策建议。“三送一增”即:围绕“送政策、送信息、送温暖,增感情”做好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工作,力所能及地为基层群众献爱心、办实事、解难题。

三、工作方式

联系点确定后,组织干部到联系点集中开展一次见面会,了解掌握双方的基本情况,便于有针对性做好联系服务工作。重点采取选派干部驻村、蹲点调研、登门入户、邀请上门等方式保持经常联系。围绕工作任务,有计划、分批次地组织机关干部深入到联系点,广泛联系群众,集中访民情、解难题、办实事;可定期邀请村干部、党员群众代表到本机关开展联谊活动。结合自己的各类联系点,定期开展蹲点调研,广泛联系走访群众。

四、责任要求

(一)工作责任。明确一名领导主管、一个专班主抓“四联四办”工作。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经常过问工作开展情况,研究解决进展中的重大问题。每个季度要召开一次民情问题会商会,统筹协调解决属地范围内的矛盾问题。领导干部要带头深入基层、带头联系群众、带头送温暖献爱心,发挥好表率示范作用。要记好民情日记,机关单位和基层联系点要建立台帐,登记机关和干部联系情况。

(二)工作纪律。机关干部要带着感情、带着工作、带着责任深入基层、融入群众,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不要弄虚作假、欺上瞒下;要轻车简从、作风深入,不要层层陪同、走马观花;要沉下身子、虚心学习,不要高高在上、指手划脚;要不怕吃苦、勤俭节约,不要贪图安逸、铺张浪费;要廉洁自律、树好形象,不要以权谋私、索要好处。

(三)督办考核。实行“四联四办”工作季报制、调研督办制、定期例会制、工作通报制。每季度报告一次“四联四办”工作开展情况,镇党建办组织力量定期检查督办,对工作开展情况定期进行通报。每年底结合基层党建工作考评,对“四联四办”工作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做好总结和表彰工作。 基层党组织和共产党员服务承诺制度

为了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全镇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构建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体系,健全党员经常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的长效机制,使党员真正成为牢记宗旨、心系群众的先进分子,镇委决定在全镇基层党组织和共产党员中推行服务承诺制度。

一、服务承诺的内容

以《党章》规定的党员八项义务和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要求为基本标准,制定具体承诺目标。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一)岗位承诺。各职能部门党组织根据自身职能在职责范围内对服务对象的所需、所求、所急、所盼作出具体承诺;农村、企业、社区、机关党员根据各自的岗位职责,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对思想、学习、工作、作风等方面提出具体承诺目标。

1、农村党员:围绕新农村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目标要求,重点从加快生产发展、调优产业结构、推广农业新技术、新品种,传授致富经验,传递致富信息,保持村容整洁,维护公共秩序,监督村务管理,带头移风易俗、倡导文明新风、反对封建迷信、带头遵纪守法等方面作出承诺。要结合农村开展的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双创双增”等活动,以设臵的岗位为基础,因人制宜,按岗承诺,进一步深化“设岗定责”活动,突出承诺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村(社区)干部党员还应从履行职责、民主管理、村务公开、廉洁自律、带领群众致富、增加群众收入、增强集体经济实力等方面作出承诺。对流动党员,在村集体公益事业发展、提供致富信息、组织劳务输出、支援家乡建设等方面作出承诺。

2、企业党员:围绕企业生产发展,结合在非公企业党员中开展的“党员先锋岗”、“党员责任区”等活动,重点从加强学习培训,增强党员意识,提高技能素质,改革创新技术,促进安全生产,提倡节能降耗,维护职工权益等方面作出承诺。

3、社区党员:围绕在社区党员中开展的“双进双争”、党员自愿者服务等活动,重点从义务治安巡逻、民事纠纷调解、再就业服务、环境卫生保护、政策法规宣传等方面作出承诺。有服务能力的社区离退休党员从宣传政策法规,维护社会稳定,倡导文明新风,定期帮扶残疾人、特困户、“五保户”等方面作出承诺。

4、机关党员:要结合“双争”活动,着眼于加强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建设,重点从理想信念、政治立场、宗旨观念、组织原则、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权力观、依法行政、廉洁自律等方面做出承诺。一般干部职工党员重点从思想作风、工作态度、工作目标、组织纪律、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方面作出承诺。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重点从发挥余热、老有所为等方面作出承诺。

(二)实事承诺。基层党组织在作出承诺时,要把为群众办实事作为重点,就加强基层组织、服务人民群众、改进作风、增进感情、加快发展、富民强市等方面的具体措施向党员和群众做出承诺,努力改善干部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原则,每个党员根据自身的能力和特长,重点围绕结对帮扶、扶贫济困、献爱心送温暖活动以及部门、单位、乡村中心工作,承诺在年度内至少做1-2件实事,切实解决干部职工和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所承诺的实事必须实事求是,经过努力可以做到,必须对乡村、部门、单位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有推动作用,必须具有明确的内容、标准、时限、责任。

(三)整改承诺。基层党组织根据每年民主生活会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对整改措施做出承诺;党员根据每年组织生活会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和党支部指出的今后努力方向,对整改措施做出承诺;根据年度民主评议党员中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和党支部指出的今后努力方向,对整改措施做出承诺。

二、服务承诺的方法和步骤

(一)科学定诺。基层党组织作出承诺时,必须事先通过走访群众、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广泛收集广大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对所属党员干部群众的所思所盼所急做到心中有数,在此基础上,充分酝酿,有针对性地提出承诺事项;每名党员按照实行党员承诺制的总体要求,结合自己的专长和能力,本着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自愿提出承诺内容,每年年初向党支部递交共产党员先进性承诺书。承诺中做到有什么能力就承诺办什么事情,能做到几条就承诺几条,不搞“一刀切”。

(二)组织审诺。各基层党组织承诺事项确定后,要报上一级党组织同意并登记备案。所属党支部对每名党员的承诺事项进行认真审核把关,主要看承诺内容是不是涉及征求到的意见、建议,是不是结合自身实际,是不是体现先进性的要求,力求承诺内容目标具体、操作性强,经过努力能够实现,防止目标过高或过低,防止“空对空”。对不符合要求的,党支部提出具体意见与党员协商,重新确定承诺事项。

(三)公开示诺。党支部组织召开党员大会,每名党员都要在大会上作出本年度的承诺,并统一制作签订党员承诺书,由党支部备案存档。各党支部要在党群活动阵地或公示栏开辟专版,农村党支部结合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将党组织和每名党员的重点承诺事项上墙公示,时刻提醒党员兑现承诺,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党员时时处处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四)督查践诺。基层党组织和每名党员针对承诺内容制定具体落实措施,以实际行动履行承诺。对党员落实承诺的情况,个人一月一自查,党小组一季度一检查,党支部(总支)半年一检查,党(工)委半年一抽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同时,要通过设立征求意见箱等形式,接受基层和群众

的监督,做到有诺必践,违诺必究,保持和维护承诺制的严肃性。

(五)民主评诺。把党员承诺的兑现情况,作为每年年底民主评议党员的一项重要内容,集中进行评议。对承诺兑现好的党员,列入优秀党员评选对象,对没有实现承诺的党员,进行批评教育,提出今后努力的方向。评议情况作为党员年度评议结果使用,并作为干部职工年度考核的参考依据。

三、服务承诺的责任要求

1、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承诺制度的顺利推行。各党(工)委、党组要结合工作实际,讨论制定具体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加强对党员的政治思想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及岗位技能和相关的知识教育,增强党员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保证党员的承诺条条落实、项项兑现,真正做到言必行,行必果。

2、各党(工)委、党组要对下属党组织推行承诺制度的情况随时进行督查,加强工作指导,党支部(总支)要对党员落实承诺的情况经常督促,上下联动,整体推进。同时,各级党组织要在实践中逐步积累和总结经验,探索和完善配套规章制度,健全管理机制,严格内部管理,建立起党员兑现承诺的有效保障体系。要对党员承诺建档立卡,承诺一件、登记一件,兑现一件、销号一件,实行台帐式的动态管理。

3、要把推行服务承诺制度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相结合,与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相结合,与干部作风建设相结合,与优化枣阳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相结合,与当前正在开展的各项工作相结合,相互促进,确保实效。

农村基层党组织“双评双促”活动制度

为全面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正确评价农村党员、干部的工作实绩和表现情况,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巩固“五个基本”规范化建设成果,镇委决定,在农村基层党组织中广泛开展“民主评议村干部、民主评议党员,促进作风建设、促进村集体经济发展”活动(以下简称“双评双促”)。现制定活动制度如下:

一、评议的对象及参加范围 评议对象:在职村干部(含组长)、有履职能力的党员。 参评范围:村全体党员、非党群众代表(占党员总数的20%)、村属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二、评议的方法步骤及内容 在评议大会上,由村两委班子成员先向大会作述职述廉报告,其中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要向大会作集体述职报告。报告结束后先对村两委班子集体评议,再对村干部进行评议,然后再对党员进行评议,最后由镇工作专班结合评议情况打分。

一是对村两委班子集体的评议。评议分班子团结情况、工作实绩情况、廉政情况、带领群众致富情况、集体经济发展情况等五项内容计分(满分为100分),其中班子团结情况10分,工作实绩情况50分,廉政情况10分,带领群众致富情况10分、集体经济发展情况20分。综合得分90分以上(含90分,下同)为优秀,得分在80--89分(含80分,下同)为称职,60--79分(含60分,下同)为基本称职、60分以下为不称职。对于得分90分以上的村,作为市镇两级评先表彰的优先推荐对象;对于得分在60--79分的村,由镇领导和包村干部对村党组织书记进行诫免谈话;对60分以下的,作为软弱涣散村进行重点整治。

对村两委班子集体的实绩实行量化打分。对于实绩部分,评议时参评人员只打印象分,印象分加权比为10%,实际打分由镇工作专班综合镇党建办、综治办、信访办、计生办提供的情况进行打分,得分加权比为90%。实绩部分共50分,其中村两委班子承诺项目完成情况10分、计划生育10分、社会治安10分、党建工作10分、信访稳定10分。其中计生工作超生1例扣5分、“四术”不达标的扣3分、“三

查”不达标的扣3分、日常工作及档案资料不达标的扣

2分,由计生服务中心负责评定;信访稳定工作有赴京、省、襄阳市、枣阳市上访的每次分别扣5分、4分、3分、1分,扣完为止,由信访办负责评定;综治工作有重大社会治安案件发生的每次扣5分(在襄阳市级以上备案的),一般治安案件每次扣2分(在枣阳市备案的)和1分(在镇派出所备案的),扣完为止,由综治办评定;党建工作以基层党建工作考核情况为准分为三类:分别得分为10分、9分、8分,由镇党建办进行评定。

二是对在职村干部(含组长)的评议。对在职村干部的评议分德(占20%)、能(占10%)、勤(占10%)、绩(占40%)、廉(占20%)五个内容,满分为100分。得分在90分以上的为优秀、80--89分的为称职、60--79分的为基本称职、60分以下的为不称职。对评议出的不称职村干部,上报镇委予以撤职或罢免,对于评议为优秀的作为年终镇村两级表彰的对象,对于评议为基本称职的由包村干部和工作专班进行谈话。

三是对于无职党员的评议。分“爱党爱国、遵纪守法、执行政策、履岗履责(根据无职岗党员设岗定责情况)、学用科技、勤劳致富、扶贫帮困(根据党员服务承诺情况)、移风易俗、计划生育、家庭和睦”等十个内容,每项10分。得分在90分以上的为优秀、80--89分的为合格、60--79分的为基本合格、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对评议出的不合格党员,上报镇委予以重点培训教育。对于评议为优秀的作为“七一”表彰对象,对评议为基本合格的由包村干部对其进行专项谈话。

三、评议结果的运用

各专班综合镇各办公室提供的情况以及“双评”结果,汇总各村两委班子集体、村干部、党员打分情况,并形成书面报告上报镇党委。镇委根据评议结果,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并通报全镇。各专班根据打分结果,至少要确定一个村为重点整治村。整治工作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为主,加强学习,全面提高村级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对于不称职的干部要坚决予以撤换或罢免,并注重从年青优秀党员中培养、选拔村干部。同时对测评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的党员视情进行诫勉谈话或限期整改,党委指派专人进行“1+1”帮教,如不改正的,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

基层党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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