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恳请建设单位及时结算并支付工程款的函
董事长钧鉴:
本次来函,是恳请董事长看在我司一贯积极履约的份上,及时办理结算并支付我司工程结算款,缓解我司的燃眉之急。
回想贵我双方合作的近两年历程,应该说,一直以来双方的关系还是愉快的。合同签订之后,我司即积极做了施工准备,克服了各种困难,包括合同订立后贵司提出的设计变更以及因现场不具备施工条件而采取的各种非常规措施,为工程顺利完成并交付贵司使用奠定了基础。
令我司确实感到为难的是,由于本工程工期要求紧,前期投入大,而目前民工、材料商催款甚急,故不得不冒昧致函贵司,恳请贵司及时结算并支付我司结算尾款。我司于2011年底完工交付之后,2012年春节过后即将结算书及全部工程资料提交贵司合约部进行审核,至今已有八个月之久,但尚未收到贵司回音。按照贵我双方签署的施工合同,贵司在二个月内完成结算审价,并在结算后6 个月内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5%。因此贵司结算及支付的条件均已成就。
我司对贵司这样卓有声望的单位一向十分尊重,也希望与贵司日后还有合作的机会,我司知道贵司各位领导非常忙碌,为我司的工程款,本不该轻易打搅。只是今年的经济情况特别吃紧,企业收款十分困难,巨大的久款压力已让我司到了举步维艰的地步,更兼年末将近,材料商、民工班组获悉贵司拒不结算的行为,已普遍产生恐慌心理,局势有失控的风险。故不得不提请贵司关心。本次请款若有失礼之处,还请贵司谅解。
如贵司日后还有类似工程项目,希能考虑发包给我司的机会。相信像我司这样既有专业能力、又不太计较的施工单位是不多的。
特此致函。对贵司的支持和信赖再次表示感谢。
《关于恳请建设单位及时结算并支付工程款的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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