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航广告扇分销商合同
甲方:领航广告礼品
乙方:
为更好地拓展市场,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本协议约定乙方为甲方的产品分销商:
分销区域: 以乙方所在地为主, _ _ _ _(省) _ _ _ _(市/县),如有能力亦可开拓其他地区市场(甲方根据市场情况可对乙方所在地授权他家做分销商,一个地级市不超过4家,县级不超过2家)分销产品:系列产品。分销期限自月日至年销商年加盟费800 元整
二、产品价格及市场策略:
甲方给予全国统一的分销商优惠价格,可根据乙方当地市场反应情况参与价格指导定制,根据市场反应定制促销策略,产品渠道开拓方法。如有价格调整,甲方在执行日开始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从调整之日起,均按照调整后的新价格体系执行。
三、产品供应:
乙方货款到达甲方账上后甲方安排下单制作生产。加急单甲方可为其加急生产,对分销商免收加急费。
四、分销商支持
1、提供最具市场竞争优势的产品供货价格;
2、公司主营的广告促销礼品样品批量支持;
3、加急单赶单免收加急费(广告扇加急单每单收加急费500元);
4、产品销售技巧讲解培训,渠道拓展方法讲解培训;
5、当地客户资源转介绍,协助分销商开发当地大客户;
6、公司新推出产品时第一时间传递给分销商,以分销商为主;
7、其他促销礼品最低价格供应或代为开发定制专销产品;
8、年终答谢回馈,享受公司销售返利政策及年终奖励。
五、货款结算:
协议期间,乙方的结算方式为现款结算,即甲方收到乙方订单时支付40%
订金后,安排下单制作,出货前付清尾款发货。付款方式:银行转账或到公
司现金支付。
乙方代理甲方推广期间的返利结算方式为年终累计现金结算 。
1、分销商累计销售额达3的现金奖励。
2、分销商累计销售额达4-10万元,公司承诺给予%的现金奖励。
3、分销商累计销售额达10万元以上,公司承诺给予 %的现金奖励。
4、分销商累计销售额达20万元以上,公司承诺给予 %的现金奖励。
六、特别约定条款:
七、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
1.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均应按本合同或《合同法》承担违约责任,履行赔
偿损失的义务。
2.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通过甲方
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或甲方所在地任一基层法院解决。
八、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
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起即生效(传真签署同样具法律效应)
甲方:领航广告礼品乙方:名称(盖章)代表:
地址:
代表: 地址:
2012年月日2012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