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塘中学放学路队护送制度
管理道路交通安全是学校安全工作中的重要议程之一。全校师生要进一步提高对学生放学护路重要性的认识,认真加强管理。为更好地创建平安校园和现代化教育,确保我校学生回家途中的交通安全,力争永远实现零事故零损伤,特制定《两中学生放学路队管理细则》。
一、学生要求:
1.认真学习交通安全相关法律法规。
2.中午、下午放学学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集体离校。不能滞留在学校或周围。
3.学生离校回家途中不许前推后挤,要遵守交通规则。
4.不乘坐无牌无照或超载、非营运客人车辆。
5.严禁在公路上嬉戏、玩耍、追逐打闹,严禁追车、爬车,要靠右行走,过马路要注意来往车辆,确保安全才能通过。
6.学生严禁驾驶摩托车和其它机动车辆。
7.有家长接送的同学要求家长在校门口不影响放学交通的地方等候。
二、护队教师要求:
1、班主任要利用班会和其它安全教育课时间,认真做好学生放学、上学的交通安全教育和路队行走,过马路等安全注意事项,引导学生不乘坐非客运车辆,无牌无证照和超载车。
2、最后一节课的随堂教师必须按时放学,不得以任何理由滞留学生。
3、坚持每天放学路队护送制度,并护送到校门外指定护送点。
4、路队护送老师必须按时到位。级值日教师做好考勤记录。
5、护送老师发现学生乘坐无牌无证或超载车辆要及时阻止教育。
6、做好校门口学生过马路的交通安全疏导工作,观察来往车辆和行人,维护好交通秩序,确保学生安全通行。
7、及时处理校门口及周边放学期间的突发事件,遇不能处理的突发事件要及时向学校及相关部门汇报。
8、平常护队范围(期末放假另行安排):学校门前马路、石碑(大莲塘)路口、科明制衣厂前。以上三个地点各级组安排固定人员到点护送学生,护送学生过马路时要携带交通标志牌放在公路适当位置。
9、每个学期学校教师分级组轮值(级值日领导及级组安排人员)进行护队护送工作:
(1)初三级:第一至第七周初二级:第八至第十四周
初一级:第十五周至期末
(2)以下周次放假时间级组全体教师必须参与路队护送工作(各级值日教师考勤)
初三级:
1、
4、
7、
10、
13、
16、19周 。初二级:
2、
5、
8、
11、
14、
17、20周。 初一级:
3、
6、
9、
12、
15、
18、21周。
10、学生放学护队实行责任追究制。教师无故缺岗或不认真履行职责而造成发生安全事故要追究相关责任。
两塘中学德育处
2014—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