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希望小学护送路队教师安全工作责任书
为了加强学生的交通安全管理,进一步强化路队教师职责,针对我校学生年龄小,校周围路况差等情况,为确保学生上、下学途中安全,我校对学生采取教师护送制度,特与路队护送教师签订目标责任书。
一、各路队护送教师要以讲安全、讲稳定的高度,以对每一个学生高度负责任的精神,重视抓好学生护送安全工作,并对此路队每一个学生的路途安全负责。
二、路队教师要熟悉掌握该队每个学生的基本情况,每次放学时要提前到路队上去,与路队长核对每个学生,对缺队的学生要及时查明原因做好记录,并每次都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学生防火、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意外伤害事故等防患意识,加强路队纪律和学生行为的监管,不得让学生并排走,大声喧哗,互相嬉戏、打闹、追逐,要保持路队的整齐、安静;学生离队时,须举手示意,经路队老师同意后方可离队,并提醒不要急速横穿。
三、护送教师不得在路队上进行闲聊,无正当理由聚集,必须全心全意进行护送,并保证好自己的安全。
四、护送路队教师严格履行职责,每天必须护送学生到学校指定的终点,终点以外告知路队长具体的细则,要求路队长负责管理,将学生安全的带领回家。
五、学校对路队责任教师进行考核,记入教师考核积分,凡因工作不负责任,或安全工作不到位造成学生放学途中造成伤亡事故,根据事故大小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六、此责任书一式两份,自签字之日生效。
护送教师(签字):
长安希望小学校:2013-2014学年
《路队护送制度目标责任书doc.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