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工作合同书
合同编号:【临时工字12-号】
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
乙方为了体验社会、学习知识、达到学以致用、培养技能型人才的目的,到
甲方指定的工厂进行实习工作。甲、乙双方经过商议、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
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必须持本人身份证或有效证件,年龄17-28周岁,身体健康、能吃苦耐
劳、有敬业精神,无不良的病史,无纹身无色盲无传染病。工人进厂时需携带身
份证原件并递交身份证复印件二份、一寸免冠照片六张,其他按照工厂招工简章
要求携带。
2、甲方为乙方提供相关的工作场所(上海、苏州等地电子、电器厂) 。
3、工作岗位为: 作业员(须适合学生工作,对学生健康无害)工资标准为 3000-4000 元/月人民币,吃住(自理还是全免),工作时间为至小时每
天,不得强迫学生工作。
4、乙方在工作期间必须服从公司的领导、工作安排、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合同签署后乙方需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时间执行(特殊情况如家里有急事、生病等
除外),若提前无正当理由私自解除合同,后果自负,损失自理。
5、乙方工作期间的工资由厂方每月按照发工资的时间按时汇入乙方银行账户,
不能随便克扣学生工资,如需克扣,须向学生及代理说明情况,并经学生签字确
认。
6、工作期限:自进厂之日起,最少工作1个月(按30包含节假日天)结束实
习。
7、甲方保证乙方按照工厂发工资规定时间全部结清。
8、甲方必须在乙方到达日起48小时内,妥善安臵乙方进厂上岗,否则甲方承
担乙方滞留期间的所有费用及来往车费。
9、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但不得只损害学生一方的利益。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如有违约发生、违约责任将由违约方承担(包
赔对方的经济损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涂改无效)。
甲方:郑州名人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乙方:
签字代表:电话:
(公司盖章)QQ:
联系方式:地址:
签约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