馆陶县医院
维护稳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岗双责”责任状
为全面落实创建“平安馆陶”工程的工作部署,维护稳定,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确保全县经济发展和我院社会稳定,社会安定,医疗秩序正常进行,就维护稳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院长与领导班子成员签订“一岗双责”责任状:
一、目标任务:
1、在县委综治委指导下,在院长领导下,履行职责,除抓好分管工作外,真正把创建“平安馆陶”、“平安单位”、“平安社区”、维护稳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和总体工作规划,结合分管的科室工作一并做出具体安排,认真解决工作中有关问题,每季度要召开一次维护稳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专题会,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做好记录(专题记录本)。
2、领导班子成员要把维护稳定作为头等大事来抓,严格实行维护稳定综合治理责任制,每日班子成员向院长汇报一次综治工作,实行“一把手抓一把手”、“一把手抓一班人”。班子成员认真抓好各分管部门的工作。
3、做好分管部门的维护稳定、综治工作,确保不发生非法游行及维护稳定的案件,无个人和集体越级上访。
4、巩固提高安全文明单位成果,做好内部安全工作,落实重点要害部位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防火、防盗、防止分管部门的医疗设施被盗丢失。
5、严格执行医院各项规章制度,遵纪守法,全年不发生刑事案件,不发生卖淫、嫖娼,聚众赌博,吸毒、贩毒,传播观看复制贩卖黄色书 1
刊、音像制品等丑恶现象。干部职工不发生打架斗殴,酗酒,闹事。
6、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勤政廉政,奉公守法,杜绝利用职务职便以医谋私,不发生吃请,索贿受贿,暗示索要,收受“红包”。不弄虚作假,不欺上瞒下,不开假证明,不开假收据。
7、模范遵守《医务人员医德规范》,认真执行县医院向社会承诺九条内容,严格贯彻执行技术操作规程,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全年不发生医疗事故和最大限度地减少医疗纠纷。
8、认真做好分管部门的普法工作,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使干部职工学法、懂法、执法、依法办事,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一般纠纷在单位内处理。
二、奖惩办法:
1、本责任状实行百分考核法,由院长和院考核领导小组双重责任,对领导班子成员进行考核评价,并与分管部门同时进行,实行季抽查,半年初评,年终总评。
2、年终考核总评在90分以上者为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奖励。总分在80分—89分者为达标,不奖不罚,总分在70—79分者为不达标给予黄牌警告,通报批评并处予400元罚款。
3、年终考核在69分以下者,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评先受奖,晋级晋职资格,并处以400元罚款。
4、违反本责任状任何一条均按照院长与科室主任签定的责任状奖罚第6条之规定执行。
院长:
副院长(书记):
2O13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