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办工作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办公室工作管理,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确保办公室岗位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现将有关奖惩制度规定如下:
一、办公室人员在工作接触中或在接听电话中要必须使用文明用语,上班必须佩带上岗证。办公室工作人员必须做好保密工作,严禁私自泄露党委政府重要事件,违者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二、从2012年1月份开始,党政办主任、副主任上班迟到、早退扣除工资50元,旷工扣除工资70元;工作人员迟到、早退扣除工资30元,旷工扣除工资50元。迟到时间为上午9点30分后、早退时间为下午4点30分前。办公室加班、接待一次,发放加班费30元。
三、办公室工作人员请假必须以书面形式请假,特殊情况经电话请假批准后方可有效。在规定时间没有到岗且没有请假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四、办公室的卫生,由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清理。办公室公共卫生按人员轮流值日,负责清洁干净。
五、禁止穿拖鞋和底部带钉子、铁器的鞋进入办公室;男士不得穿短裤、背心,女士不得穿超短裙及吊带背心上班;着装要整洁、得体。
《党政办工作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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